醫學家與絞刑架上的屍體:淺談500年歐洲解剖學困境

現代醫學的發展,基礎就是對人體的認識。而“剖開”人體,正是要走的第一步路。但是在文藝復興以前,這一步始終沒有完整的邁出來。解剖學真的發展,最早最早,我們可以從14世紀說起。

醫學家與絞刑架上的屍體:淺談500年歐洲解剖學困境

達芬奇繪製的人體解剖圖

雖然教會禁止人體解剖,但是14世紀的很多醫學院還是蓬勃發展起來了。1302年,意大利博洛尼亞大學記錄了一份完整的屍檢報告,這極有可能是有記錄的最早的解剖報告。而到了1319年,這所大學的一名學生,把一具已經下葬的絞刑犯屍體挖了出來,運到課堂上供老師解剖使用,在當時轟動一時。


要想解決解剖所需要的屍體問題,第一個方法是購買絞刑架上的犯人遺體。

14世紀醫學院的教師和學生都必須苦苦等待(而且僅僅是少數醫學院),教會是不允許他們解剖屍體的。在國王的特許下,有些大學獲得了一定的機會,但是限制條件很多。比如當時的佛羅倫薩大學規定,只能把沒有親戚朋友的犯人屍體用於解剖。即便到了15世紀中期,博洛尼亞大學還規定只能將30英里外的犯人屍體用於解剖。

當然,15世紀被允許解剖的大學越來越多,這與教會的權勢衰落有很大的關係。不過,解剖的屍體依然來自絞刑架上的囚犯,而且數量十分稀少,很多醫學院的學生直到畢業也沒有見過屍體解剖。大學必須想辦法從劊子手那裡購買“符合條件”的屍體——一旦有犯人親屬朋友表示反對,他們就失去了機會。

所以,醫學院“搶”到一具犯人屍體,就會成為極其重要的大事件,所有的學生及教師都會到場觀看。但是,從目前的城市資料來看,“搶購”犯人屍體顯然很困難,比如整個15世紀,維也納記錄在案的解剖只有9例,而法國巴黎1478年到1562年間只有4例(肯定不包含不合法的解剖)。


極度缺少屍體,逼迫著醫學院的老師和學員成了刑場的常客。

醫學家與絞刑架上的屍體:淺談500年歐洲解剖學困境

歐洲各種處刑方式

從14世紀到19世紀,也就是公開處刑還存在的時期,解剖學家、醫生和醫學院的學生,非常熱衷於前往刑場,觀看處刑儀式。歐洲常見的幾種死刑方式,除了絞刑之外,還有斬首(劍刑或者斷頭臺)、輪刑、火刑(針對異教徒)、水刑(多用來對付女巫)、分解四肢(一般對付叛國罪之類的重刑)……在刑場上,醫學家們能夠近距離的觀察到屍體的狀況。

《企鵝歐洲史6》中記載了19世紀發生在德國漢諾威的一次斬首行刑,就有這麼一段駭人的記錄:“幾個行刑助手用一個皮兜子兜住犯人的下巴,一人拽住皮兜子,使勁把犯人的頭往後拉。劊子手從披風裡抽出一把刀刃鋒利、裝飾講究的執法大刀……雙臂揮刀向犯人的頭上砍去,轉瞬間犯人身首異處。劊子手刀法乾淨利索,一刀砍斷了脖子……幾個癲癇病患者等在斷頭臺的一側……行刑手用杯子盛上犯人流出的冒著血泡的血,遞給患者,患者接過杯子一飲而盡。”

這段內容的記錄者,就是當時的一位解剖學家,不用過多說明了,他是專門過去研究屍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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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場上的圍觀者很多

有些時候,醫學家們足夠幸運的話,還可能從絞刑架上“有所收穫”。近代解剖學之父安德雷亞斯·維薩里年輕時的經歷,最能說明這個問題。

《歐洲死刑史》記載,1536年,維薩里和一名朋友在法國一座城市外散步,經過城門口的絞刑架時,他發現絞刑架上有一具完整的骨骼——維薩里在大學的時候就喜歡去刑場,總是擠到最前面認真觀察行刑過程。這一次,他對這具骨骼產生了極大的興趣,於是在朋友的幫助下,爬上絞刑架取下了幾塊骨頭,偷偷帶回了家。之後的幾天,維薩里又多次返回絞刑架,把骨骼一點點取下來帶回去,最終,

“除了一隻腳、一個膝蓋骨以及一隻手的手指外,基本上整個骨骼都被他取下來了。”

年輕時的維薩里必須採取這樣的方式才能進行研究,後來他在帕多瓦大學籌備寫作《人體結構》一書的時候,只有6具女屍可供研究使用(和其他學者相比已經很多了)。維薩里十分珍惜,以至於在很長時間內都把屍體收藏在自己的房間內。


解剖學的發展,與死刑犯的數量有著直接的關係。當死刑犯的屍體嚴重不足時,違法的事情就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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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屍者

如果說16世紀維薩里從絞刑架上“偷竊”屍骨不算違法的話,17世紀之後的歐洲,關於屍體的違法犯罪就逐漸增多了。以英國為例,圈地運動讓大量的農民離開家鄉,湧入城市討生活。而城市生活並沒有想象中美好,犯罪率極高,失業率更高。1688年英國進入“血腥法典”時期,城市中極小的犯罪行為都可能被送上絞刑架。

犯人屍體多了,醫學院的需求就增大了。這其中,很多底層市民就看到了賺錢的門路。偷竊屍體的罪名並不嚴重,但是一具屍體賣給醫學院,會得到很高的報酬。所以,盜屍行為慢慢興盛起來。尤其是1823年《死刑裁決法案》頒佈之後,死刑犯數量減少,醫學院的“缺貨”導致了更多盜屍案的存在(盜屍行為15世紀就存在,達芬奇和米開朗琪羅就曾經通過盜屍練習解剖,但那時並不普遍)。

在當時,人們為了防止親人的屍體被偷走,往往會親自守護一段時間,或者用加固鐵圍欄的方式防止屍體被盜。1831年,一個盜屍團伙被抓捕,他們承認在過去的12年裡一直以此為生,四個人一共盜竊了大概500—1000具屍體,都賣給了倫敦的幾架醫學院。

醫學院的教師和學生難道不知道屍體是怎麼來的?雖然盜屍團伙會編造各種理由證明屍體是合法的,但大多數醫學院應該心知肚明,根本不可能有這麼多合法屍體運到醫學院。


其實,盜屍還不算是嚴重的犯罪行為,有些窮兇極惡的人,甚至殺死活人賣給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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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爾和布克殺人

英國曆史上著名的黑爾和布克,就是兩名來自愛爾蘭的移民。他們開了一家小旅館,最初一位房客死在了這裡,於是他們在棺材裡塞了些樹皮,假裝下葬。實際上卻帶著屍體來到了愛丁堡大學,用7.1英鎊賣給了一位解剖學教授。

之後,他們意識到這是一條發財捷徑。於是開始尋找活人,一位體弱多病的房客約瑟夫被他們灌醉後悶死,屍體賣了出去。之後他們變本加厲,直接到街上誘騙行人,送上醫生的解剖臺。

當然,他們行跡很快就暴露了,警察逮捕了兩人。最終,布克被送上了絞刑架。諷刺的是,他的屍體也被送到了愛丁堡醫學院,並被公開解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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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姆斯被捕後的報道

1893年的美國芝加哥,正是世博會舉辦的時候。就在這個奇蹟般的城市中,出現了一位名叫霍姆斯的旅館老闆。他把自己的旅館建造成了“迷宮”,並且在裡面殺害了至少100人。受害者中的一部分,就被送到了附近的醫學院……

當然,變化也是從19世紀開始的,比如英國政府在1832年頒佈瞭解剖法,對屍體解剖和遺體捐贈有了規範,逐漸的減少了關於屍體犯罪的現象。19世紀歐洲不斷完善的遺體捐贈制度和系統,讓醫學院有了正規合法的屍體來源,非法買賣屍體的情況也就得到了有效的制止。

從14世紀開始的500多年時間,解剖學家的操作檯上,不僅躺著絞刑犯,也可能是被謀殺者。醫學院的學生從擠到刑場上觀看“斬首”,到從罪犯手中購買屍體,經歷了最為艱難的過程。

所以,解剖學的發展並非一帆風順,而是充滿了坎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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