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P2P到金融科技,普惠金融路在何方

編者按: “秦人不暇自哀而後人哀之,後人哀之而不鑑之,亦使後人而復哀後人也”。前車之覆,後車之鑑,希望本文給予從業者以警醒。

□實習記者 於晗

近些年來,由於認知、科技上的進步,普惠金融問題引起廣泛關注。

日前,在2019財新峰會上,原工商銀行行長楊凱生指出,2018年末到2019年6月底的半年時間內,按銀保監會統計口徑,中國銀行業普惠性貸款增加了13360億,“這個力度是不小的,但同時也應該承認,對於普惠金融還有許多理論上的問題需要進一步研究釐清,在實踐上還需要進一步探索總結。”

近來,湖南、山東以及重慶等地先後取締轄內P2P網貸業務的新聞引起關注,同時,全國性的網貸“退出”已成為趨勢。然而,很多人不知道的是,P2P網貸一開始是一個帶著普惠金融光環創新和實踐的樣本。

從P2P到金融科技,普惠金融路在何方

走向深淵

P2P的本意是“點對點借貸”(Peer-to-Peer Lending),即P2P平臺作為信息中介,直接建立出借人與借款人的橋樑,提供資金撮合服務。它的特點就在於:簡單、高效。但摒棄了借貸以信用為基礎的固有金融邏輯,潛在風險巨大。現如今證明,P2P在普惠金融上的創新走了一條歪路。

2007年,第一家P2P網貸平臺拍拍貸建立。僅僅發展了6年之後,作為普惠金融的創新實踐——P2P網貸開始面臨危機。這是因為,很多P2P網貸機構表面上在做P2P,給中小微企業和個人提供便利性貸款,但實質上,超利貸款、平臺投機和非法自融是大量P2P網貸平臺的主要邏輯。

在這些平臺上,沒有合理的風險抵禦機制,也缺乏有效的徵信依託,更多的是憑藉天價利率和資本遊戲對投資者和借貸人的無情收割。於是,一個普惠金融的創新模式,被投機者們一步步地推向了深淵。

探求本質

“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科技所帶來的服務方式、形態的變化,本質不應該改變金融風險屬性,科技只是金融方式創新的手段,不能跨越金融規則。”在2019財新峰會上,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秘書長陸書春提出,在金融科技助力普惠金融發展方面,一定要立足金融的本質。

金融的本質是什麼?或許言人人殊,但首先必須是“安全”。安全是金融最基本的條件,也是金融作為高風險行業的基本規則。從當前金融業對互聯網和科技技術的應用來看,科技或者互聯網,更多是作為金融業提質增效的手段,能夠拓展金融服務的邊界、提升金融風險防範能力、增強金融服務效率以及拓寬金融機構的發展空間。具備如上條件的創新,才能成為金融機構的戰略選擇。

對於普惠金融來說,真正的創新必須是與監管政策的導向形成協同。清華五道口金融學院教授謝平總結了我國發展普惠金融的典型模式,即“政府推動+市場約束+金融科技”。他表示,這套模式在中國的精準扶貧工作上已經取得成功,並已經複製到了普惠金融上。目前,這已成為金融業各方都在探索的一條普惠金融之道。

重塑信心

今年6月份,央行、銀保監會首次發佈的《中國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報告(2018)》中明確,“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等信息技術在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改造信用評價模型、提高營銷獲客能力、增進貸款投放效率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也為金融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提供了更多的選擇和可能”。

9月份,央行印發《金融科技(FinTech)發展規劃(2019—2021年)》,明確提到2021年建立健全我國金融科技發展的“四梁八柱”。這是我國央行首次針對金融科技提出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同時,我國先後出臺多項相關政策文件,陸續發佈雲計算、聲紋識別等金融應用規範,為金融科技發展創造了良好政策環境,強化了行業發展的信心。

從普惠金融的意義上來說,P2P網貸無疑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失敗實驗,也帶來了慘痛的行業教訓。但可以看到的是,P2P網貸的失敗,讓銀行業乃至金融業獲得了更多教訓以及正確的思路。

從P2P到金融科技,我們需要明白——金融模式的創新,始終要遵循一定的客觀規律。規律就在於,作為一個高度風險的行業,金融始終需要立足安全,需要高度的監管。而好的創新一定會是兼顧監管風險、社會價值,最終落腳到商業價值。當創新立足這一基點去解決問題時,其社會價值、商業價值遲早會得到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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