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在《視聽文山》爆料平臺留言:“龍福四苑旁邊貌似有人利用公共用地私人違規收取停車費,請有關部門過來核實一下。”
11月11日,記者來到市民所說的文山市龍福四苑小區附近,從公廁旁一條路進入,確實有一塊很大的空地。入口處有一塊木板上寫著“停車收費5元”字樣,旁邊還用一個遮陽傘搭起的簡易棚,空地上停著十多輛小轎車。現場目測這塊空地長約40米、寬20米左右。
收費人員方先生告訴記者,這裡屬於他的私人用地,收取的費用是停車的管理費。
方先生告訴記者,這塊場地最多可以停20輛車,一進一出全天收費5元。那麼,既然是停車場,為什麼沒有任何收費公示,且收費時沒有出具相關票據,這樣的收費行為合法嗎?記者諮詢了文山市發改局,工作人員稱私人停車場是有自主定價收費權的,只要進行了公示,按公示牌的價格,是允許收費的。但首先要看他的停車場是否經過相關部門的批准建設。
記者問起這個停車場是否辦理了相關手續時,方先生稱沒有辦理。而文山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工作人員也表示,他們會到現場查看,如有不符合規定的,再作處理。
文山市城管局執法人員:“他這個事情就涉及多個部門,私人用地要看是否違反規劃,如果違建了我們將進行處理,收費也是必須要經過發改批准的。”
本臺報道
製作:農錦莊 馮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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