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期間“拜兄弟”,出獄重操舊業再“進宮”

半島記者 王洪智

孟某和匡某在服刑期間認識,從交談中孟某得知匡某曾因盜竊“三進宮”,斷定其是個老手,便經常找匡某請教盜竊方法。二人在獄中並無悔改之意,商量出獄後繼續重操舊業。去年6月,孟某與匡某先後刑滿釋放。兩個月後,二人來到黃島區王臺鎮駐地某小區,在踩點過程中,匡某發現一個未鎖門的車庫內停放著一輛二輪越野摩托車,其和孟某商量:“我將摩托車推出後,你趕緊騎車逃跑,我們去老地方匯合。”成功實施盜竊後,二人在倒賣過程中被公安機關抓獲。

黃島區人民檢察院在起訴書中指控被告人孟某、匡某犯盜竊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黃島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孟某、匡某構成盜竊罪,二被告人均曾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但仍不思悔改,刑滿釋放後五年內再犯,屬累犯,依法應對二人從重處罰,並不得假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