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西少爺肉夾饃小股東是怎麼讓大股東丟失控制權的?

經典:西少爺肉夾饃小股東是怎麼讓大股東丟失控制權的?

有了人才,完成了公司拓展的第一步,作為公司的創始人,要儘量保持對公司的控制權,創始人對公司用於控制權有三點好處:

第一、保證公司的高效決策;

第二、保護自己的權益不受損失;

第三、為公司投資人和員工負責。

經典:西少爺肉夾饃小股東是怎麼讓大股東丟失控制權的?

既然是合夥制度,意味著公司就不是一個股東,只要有2個以上股東的存在,就會有股權分配的問題。

我們今天來看下錯誤的合夥分配模式方式都哪些

>50%+50%

這是最常見的一種錯誤。

小楊和小李是大學同學,兩人關係不錯,各出資10萬創辦一家“哥倆好”特色餐飲店,小楊負責店面運營,小李負責宣傳與推廣,為了公平起見,各持有店面50%股份,小楊每天在店裡起早貪黑帶著員工一起幹很辛苦,而小李每天就搞搞策劃,做做宣傳,雖然心中有些不滿,畢竟哥倆多年的感情,小楊也沒有說什麼。沒想到店面生意出奇的火爆,半年不到就收回投資,哥倆很高興。小李計劃乘勝追擊,把所有資金全部投入,每人再追加投資15萬,一口氣開3家分店,連店址都選好了;而他的這個計劃,受到小楊的強烈反對,小楊認為,做生意要穩紮穩打不能貿然行動。倆人誰也說服不了誰,最終的結局,小李離開“哥倆好”,自己單獨創辦一家餐飲店,但是小李沒有小楊踏實,新店生意怎麼也不如“哥倆好”火爆,小李走後,小楊不懂宣傳和維護客戶,老店的生意也是一落千丈。

請問是誰的責任?問題出在小楊身上還是小李身上?很難說,真的只能怪當初他們給自己挖了一個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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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9%

這也是一種常見分配方案,兩個合夥人為了凸顯主次,就做了一個這樣的安排,比各50%稍微好一些,但是根本問題並沒有得到根本的解決,51%並不能完全控制公司。

假設公司增資擴股,釋放30%的股權,那麼大股東的51%就會降為35.7%,就無法完全掌控這家公司,再來一輪增資擴股,就變成小股東了。

>33.3%+33.3%+33.3%

三個人合夥最常見的一種,這種會導致三國演義。

>40%+30%+30%

40%的是帶頭大哥,但是你會發現,二股東和三股東加起來60%,如果發生爭執,大股東並無法掌控一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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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少爺

西少爺肉夾饃——本來有可能是一家前途無量的明星創業公司,卻在公司剛剛走上正軌時,創始人團隊分崩離析。

孟兵、宋鑫、羅高景三人在2012年年底的西安交通大學北京校友會上認識。一拍即合,成立了名為“奇點兄弟”的科技公司。由於孟兵承擔了主要的產品研發工作,因此孟兵、宋鑫、羅高景的股權分別為40%、 30%、 30%。

後來,袁澤陸加入,四人成立了西少爺肉夾饃,西少爺開業當天中午,就賣出了1200個肉夾饃。火爆的銷售業績加上“互聯網思維”的外衣,孟兵以創業明星的姿態登上各類媒體講述創業故事。開業不到一週,便有投資機構找來,並給出了4000萬的估值。四個人認為這時候需要引入投資來擴大業務,但就在引入投資、協商股權架構的過程中,孟宋之間的矛盾被徹底激發。

具體的細節,當事人的說法不太一樣,篇幅有限這裡也不再援引。我們不知道西少爺之爭將何時、以何種方式了結,也不知這家明星公司最後的命運。但在這些年輕人的表現中,我們能看到合夥人在股權、融資、眾籌等問題上的糾結。在很多關鍵環節上,暴露出這些初出茅廬的創業者們處理得是多麼的輕率,給以後埋下隱患。

西少爺案例,對於許許多多正走在創業路上的公司,或可為前車之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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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0%+20%

這種是類似眾籌模式的股權分配方案,所以前兩年很火爆的眾籌咖啡館、眾籌酒店,最終真的變成“眾愁”了,為什麼?因為沒有大股東,也就沒人操心,沒人願意出來承擔責任了。包括很多同學會、商會發起的項目,大多也都是這種命運。

我有一個朋友李總,是做土特產貿易平臺的,公司由他發起,同時兼任總經理,他公司就是5個合夥人,基本上是這種股權分配方案。有一次李總準備花9800元為公司購買一個軟件,提高公司運行效率,結果遭到另外一個股東的反對,3個月之後再見面,那個軟件還是沒有采購成功。真不是錢的問題,隱藏的問題在於,總經理連9800的決策權都沒有,這樣的公司能做成什麼事情?

我管這些叫做股權設計的常見陷阱,為什麼叫陷阱呢?陷阱不容易看見,不為人所注意;其次,陷阱往往都是人為的,為捕獲獵物或者陷害別人而設。滑稽的是,股權的陷阱大部分都是創始人自己給自己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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