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益阳市资阳区纪委 益阳市资阳区监察委员会关于对长春镇等乡镇秸秆禁烧工作落实不力问题的通报

为严格落实《关于强化秸秆禁烧工作的紧急通知》(益生环委办[2019]88号)、《资阳区禁止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管理办法(试行)》(益资政办发[2018]11号)有关要求,11月4日,由区纪委监委牵头,会同两办督查室对长春镇、长春经开区、沙头镇、茈湖口镇、张家塞乡秋季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经区委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督查发现:

长春镇现场明火焚烧点8处,分别为: 李家坪村大面积焚烧秸秆5处,官楼坪村焚烧田埂旁杂草1处,狮子山村焚烧杂草1处,划香仑村火点1处。 此外,发现李家坪村连片大面积稻田焚烧痕迹点达数十处,油塘坪村近天焚烧痕迹2处,狮子山村近天焚烧痕迹2处。长春经开区现场明火焚烧点3处,分别为: 南丰社区稻田内焚烧秸秆2处,焚烧播种残留塑料盘1处。沙头镇沙头四队屋边现场焚烧杂草1处,317国道旁近天焚烧痕迹1处。茈湖口镇中石化加油站旁近天焚烧痕迹1处。

经研究,决定对长春镇党委进行通报,对禁烧工作履职不力的长春镇李家坪村总支部书记拟立案审查,对长春镇分管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对长春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警示,责成长春镇党委、政府对李家坪村其他村、组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决定对长春经开区党工委进行通报,对禁烧工作履职不力的长春经开区南丰社区总支部书记诫勉谈话,对长春经开区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警示,责成长春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对南丰村其他社区、居委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当前,秸秆禁烧工作已纳入“洞庭清波”专项整治范畴,晚稻收割进入扫尾阶段和关键时期,我区秸杆禁烧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任务尤为艰巨。全区各乡镇(经开区)党(工)委、政府(管委会)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克服厌战情绪和麻痹思想,逐级压紧压实责任,强化防控措施,保证禁烧实效;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作为,严格执法,进一步增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工作合力。下阶段,对政令不畅通、工作不作为、问题不整改、效果不明显、顶风违纪违法的,问责将加码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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