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新修改的《商標法》正式實施。對企業來說,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呢?
不要“惡意註冊”、“惡意囤積”商標
目前商標申請量逐年上升,2018年累計接受商標申請量達到737萬,2019年或將突破千萬。雖然註冊量龐大,但也有不少惡意搶注、惡意囤積的現象。
對此,新《商標法》都做出了明確規定,其指出:
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註冊申請,應當予以駁回。
對惡意申請商標註冊的,根據情節給予警告、罰款等行政處罰;對惡意提起商標訴訟的,由人民法院依法給予處罰。
所以一定要謹慎,不要惡意搶注!
不要“傍名牌“、“搭便車”
傍名牌、搭便車的案例在生活中隨處可見,這種行為一旦鬧到法庭上就比較嚴重了,輕則罰款幾萬,重則罰款幾十萬、幾百萬,甚至還被迫更名。
對於針對商標侵權的現象,新《商標法》加大了懲罰力度,將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的侵權賠償數額計算倍數由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提高到一倍以上五倍以下,並將法定賠償數額上限從三百萬元提高到五百萬元。
因此,大家不要抱有僥倖的心理,不要傍名牌。
此外,在申請商標的時候,你還要注意一些是想,比如有貶損含義的不能註冊、帶國旗、國徽的不能註冊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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