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昌“百瑞泓城”小區涉嫌手續不全 引業主質疑”

映象網許昌訊(記者 康世保)11月1日,許昌百瑞泓城部分業主向映象網求助稱,自己購買“百瑞泓城”商品房,在無消防驗收合格證和完善配套設施的情況下,就被開發商要求限期交接並支付物業費。隨後,記者進行了調查瞭解。

许昌“百瑞泓城”小区涉嫌手续不全 引业主质疑”

業主投訴

投訴業主告訴記者,他們是2015年4月份購買了許昌勞倫斯房地產有限公司開發的位於華佗路向陽路交叉口的“百瑞泓城”一期商品住房,約定交房期限為2017年12月30日,然而被開發商以種種理由數次延遲。近日,終於等到了開發商的交房通知書,當大家滿心歡喜領鑰匙時卻發現,開發商並未提供相關建築工程驗收合格證書和消防驗收合格證書,並且大門、路燈綠化、正式電源等配套設施也不齊全,嚴格的講,工程還正在施工。在如此情況下,開發商發佈通知,限期要求業主辦理收房手續,如未及時辦理,11月8日仍將開始收取物業費。

许昌“百瑞泓城”小区涉嫌手续不全 引业主质疑”

對於開發商的做法,業主代表10號樓的盧女士和7號樓的付女士向告訴映象網記者,我們的要求很簡單,有工程質量驗收合格證書我們才能放心入住才能辦理房產證,小區配套設施完善才能使我們入住舒心,關於違約責任按購房合同執行。

開發商回應

針對業主代表提出的問題,許昌勞倫斯房地產有限公司毛姓負責人回應到,工程已經許昌市工程質量監督站驗收合格,請業主放心入住,配套設施正在逐步完善中,違約交房部分會盡快與政府協調後進行賠償。

隨後,當業主要求開發商將工程質量驗收合格證書張貼出來時,毛姓負責人只是反覆強調工程已通過許昌市工程質量監督站驗收,關於業主提出的消防工程驗收問題,這位負責人沒做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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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部門答覆

11月4日,許昌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王姓工作人員在接受映象網記者採訪時表示,許昌市工程質量監督站對2、3、7、9號樓進行了程序監督驗收,同時也發現了諸如工程質量竣工牌不規範等問題,現在國家出臺新的規定採取竣工備案制要求工程質量驗收不在出具合格證書,而是採取工程質量驗收合格備案,不過至今我們還沒有收到百瑞泓城報備的任何備案資料。

同時,魏都區市民之家消防窗口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百瑞泓城並沒有向他們遞交過任何消防驗收資料。

許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張主任明確回覆記者,商品房在沒有取得工程質量驗收合格的,絕對不允許強行交房。

律師說法

河南漢風律師事務所李娜律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六十一條之規定建築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三條之規定依法應當進行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未經消防驗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映象網許昌新聞熱線:13703868400,投稿郵箱:[email protected]。映象網“大象幫辦”電話180 0371 9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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