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確診甲癌,250萬天價保險拒賠,保險公司:你半年前得過病

許多人覺得保險坑,最大的原因就是保險「寬進嚴出」

,造成各種理賠糾紛讓大眾逐漸失去信心。

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保險公司也非常委屈,很多本就不應該得到理賠的案例,經過媒體的發酵,矛頭總是指向保險公司「故意拒賠」,這種立場的偏向也由「病人是弱智群體,保險公司是強勢群體」的觀念持續影響著圍觀的朋友。

今天就通過一個「女子確診甲狀腺癌,200萬天價保險被拒保」的真實案例,看看保險公司的拒賠是否正當有理。

女子確診甲癌,250萬天價保險拒賠,保險公司:你半年前得過病

一、真實案例

2016年,王某購買了x安人壽旗下的產品x安福重疾險一份,保障期限為終身,保額為50萬元。

2018年11月,王某又在x安投保了一份x滿分重疾險,保障期限為終身,保額為200萬。

2019年5月30日,王某因為身體不舒服,到當地的橫店文榮醫院就診,被確診為甲狀腺癌。

女子確診甲癌,250萬天價保險拒賠,保險公司:你半年前得過病

當王某拿著診斷通知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時,保險公司以王某隱瞞了健康狀況為由,拒絕了保險賠付!

王某感到大為不解,給自己辯解,業務員當時沒有對自己的健康狀況進行詳細詢問,加上當時也在保險公司的安排下進行了體檢,最後才投保的,怎麼就違反健康告知了?

憤怒的王某將保險公司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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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案件分析

經過法院查明,王某在2018年11月購買保險時,有被明確問到以下兩項內容:

「您過去三年內是否曾有醫學檢查結果異常」?

「您是否目前患有或過去曾經患過甲狀腺或甲狀旁腺疾病」?

但王某在兩項健康告知都選擇了「否」,並親自簽名確認。

經過調查發現,王某在2018年1月,也就是購買x滿分重疾險的10個月前,就在橫店文榮醫院經超聲波診斷為「甲狀腺峽部左側份及左葉低迴聲結節」,醫生給出「首先考慮甲狀腺Ca」的判斷。

女子確診甲癌,250萬天價保險拒賠,保險公司:你半年前得過病

在正常情況下,王某應該知曉自身的患病情況,在購買保險時也明確有此類問詢,可是王某的解釋是:

「不清楚甲狀腺Ca是甲狀腺癌的意思」,也不清楚自己患有甲狀腺疾病。

這就非常違背常理了,最終法院判決王某敗訴,200萬保險拒賠成立,不光白白花了6萬元保費,還要額外承擔2.28萬元的訴訟費。

三、知識科普

一般來說,購買保險的人可以分為這麼3種:

1、知道自己身體有疾病,想通過買保險來「賺」醫藥費;

2、身體暫時沒有疾病,但購買以後會有幾率得病;

3、身體沒有疾病。

正常情況下,是第3種人交的保險費用,負擔第2種人的醫療費用支出,這也是保險本質的意義,通過大多數的健康人出錢給少部分帶病體治病。

但如果第1種人也能得到賠付的話,保險公司能夠賠付的錢就越來越不夠用,這就面臨著兩種狀況:

要麼破產,要麼漲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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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高的價格,往往會嚇走一些身體健康的人,而身體有異常的人,對價格的容忍度會比較高。這樣造成的後果就是保險群裡只剩下第1種和第2種人。

結論依然是保險公司破產。

所以說這些拒賠案例, 從人之常情上,我們希望保險公司不要那麼較真,賺那麼多錢,賠點給這些可憐的患癌之人又能怎麼樣呢?

但從市場規律上看,這類事件通常有滑坡效應,保險公司不是做慈善的,一旦給騙保的人開了口子,最後造成市場亂象,傷害的還是消費者。

要看到這些被拒賠的人有可憐之處,更要看到千萬家庭因保險賠付款挽回性命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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