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適和魯迅,你更欽佩哪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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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欽佩的人是魯迅先生,而且,他是我非常尊敬的一位作家 。他寫的短篇小說,我全看過。說到雜文,也讀過一些,至今,印象也還深刻。





起初,聽聞魯迅先生的大名,倒不是在課本上,也並非來自於新聞、報刊上的描述,而是在十五六歲時,在一家不大不小的書店,花了十幾塊錢,買的一本《朝花夕拾》。這是魯迅先生所作的一部回憶散文集。書中大部分的內容,基本忘記了,唯一留下些記憶的是《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我覺得他寫起散文來,也絲毫不遜色於朱自清、郁達夫等人。







後來,我慢慢的,開始瞭解這位“哀其不幸,怒其不爭”的文學巨匠。聽人講,他寫的短篇小說很好,非常有文采,具體是聽老師或同學講的,我多半已忘卻了。魯迅先生,文筆絕佳,思想見解極深刻,這些在他的三部小說集中可以窺見一二。《故事新編》,是他改寫的中國古代神話傳說而整理的一部小說集,共計是八篇,言辭幽默,內涵深刻,想象豐富、離奇。我最喜歡的是《鑄劍》(又名:《眉間尺》,改編自東晉幹寶的志怪小說《搜神記》之〈干將莫邪〉)。《彷徨》一書,倒沒讓我留下什麼印象,但是書裡面有“阿Q”的《吶喊》,我卻非常喜歡看,不僅故事有趣,給人的反思也更深刻警醒。阿Q是一個愚昧迷信、欺軟怕硬的人,有時耍些無賴,說些混帳話,還有點自欺欺人 。現在細想,其實,魯迅先生筆下的“阿Q”,正是我們國人身上的劣根性。他說過一句話“唯有民魂是值得寶貴的,只有它發揚起來,中國才有真進步”。





說到對中國社會認知最透徹的人,除了老一輩的革命家,那就非魯迅先生莫屬了。我清楚的記得他作的《狂人日記》裡,整篇都寫的是“吃人”,雖說是一篇白話文的小說,但是字句裡,無不顯露著反封建、反舊社會的有力吶喊。



在文學、思想領域,我敢說,魯迅先生的成就是非常巨大的,他的影響力,在近現代以來,只怕還沒有哪一位作家、學者,能與之比肩。胡適先生,雖說與魯迅先生同是引導“新文化運動”的學術大師,但在思想政見上,兩人的立場,卻是大不同的。





顯然,魯迅先生的文學著作,更能激起千萬同胞的愛國之心。社會上的民主人士與老百姓,也都敬稱他為“民族魂”,連偉大的人民領袖毛主席,也對他十分敬仰,尊為“新中國的聖人”、“空前的民族英雄”、“中國新文化運動的革命主將”…






湛雲居士朱曉風


胡適一位真正的教育學家,一位曾獲30多個博士學位的中國人,當時的美國總統,對他都敬佩有加,各國著名學者無不以胡先生為榜樣,為楷模而學習效仿之,連毛也自稱為是胡的學生,可見胡先生的才能,學術之高也!先生提倡的中西文化合璧的教育,如果真的實現的話,那麼中國人的知識,素質,水平標準將飛躍式提升到頂峰,絕不是現之狀況也!魯迅先生一位愛國至深的學者,文學家,也是一位專治社會弊病,用筆做為‘手術刀’,治療劣根的醫生,愛之切,罵之深,抨擊醜陋,惡習,無志,自私等劣端,先生猶如進諫官一樣,大公無私,說之以情,道之以理,擺明利弊關係,希望治癒弊病,立宏志,奮發向上,使民素質提高,使國變之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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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和胡適,就文學來說,我更欽佩魯迅;就勇氣來說,我更欽佩魯迅;就政治遠見來說,我更欽佩胡適;就政治品格來說,我更欽佩胡適;就個人修為、與人相處的性情來說,我更欽佩胡適。

然而,就整個人來說,我最欽佩魯迅!

先說欽佩魯迅的原因。我曾經花過半年多時間,靠著床頭,在夜深人靜地時候讀《魯迅全集》,無論雜文、小說、散文、評論、書信,我都大致通讀了一遍,有的看得很細緻,有的看得很粗略,對有些特別喜歡的句子和段落,我都摘抄到了自己的筆記本上。

說實話,我最喜歡的是魯迅的文采。有時候覺著,在白話文剛剛興起的時候,怎麼寫文章,而且寫出能傳世的好文章,其實是非常難的,尤其是沒有範本可學,全靠自己探索的情況下。寫胡適那樣一清如水的白話文?就文學來說,胡適流傳的作品是很少的,這也證明寫他那樣一清如水的文章,在文學上除了體裁開拓之功外,其作品是傳之不遠的。

而魯迅的文字就不同了,他雖寫白話,但不是一清如水的白話,他的文章帶著古文的節奏的優美,帶著詩的韻律,帶著對文字細細揣摩的努力,所以魯迅寫出來的文章,思想深刻,文字精美。如:“在我的後園,可以看見牆外有兩株樹,一株是棗樹,還有一株也是棗樹。”這樣的文字,是有著玉琢的精美的。又如“當我沉默的時候,我覺得很充實,當我開口說話,就感到了空虛。”這樣的文字,充滿詩的美感。這種例子還很多。

而更讓我欽佩的,是魯迅的骨頭。魯迅的骨頭是最硬的,沒有絲毫的奴顏和媚骨。這是最值得人欽佩的。我近些年專注於宋朝的歷史和人物,當宋朝人不斷受到外族侵略而卑躬屈膝時,我總是會想到魯迅先生,想到魯迅先生的精神和骨氣。

魯迅的骨氣是我們這個民族最優秀的品質,然而又常常是我們這個民族所稀缺的。他的內心只有不平,沒有折衷;只有正義,沒有私利;只有衝鋒陷陣,沒有低頭畏縮。所以,無論多少人說魯迅尖酸刻薄,我從不為這種觀點所惑,魯迅能夠以身單力薄之體,在沒有以槍桿子作後盾的情況下,不懼明槍暗箭,孤軍奮戰,一往無前,與敵人戰鬥,與強權戰鬥,甚至與看似親近的人戰鬥,其勇無人能比!其骨氣,更無人能比!

對於我們這個苦難的民族而言,魯迅是一面鮮豔的旗幟,他可以給我們在露出媚骨時,給我們以無聲的提醒、警醒、警示。

我欽佩魯迅,也欽佩胡適,這並不矛盾。在我眼裡,胡適是人世間做人方面的一道奇異風景,他的謙謙君子之風,值得我學習和欽佩。胡適有仁厚之心,這從她對待發妻江東秀的態度和結果來看,可見一斑。

胡適的另一個優點就是他的政治遠見,以及對政治的包容。他對待政治,是以他那“大膽假設,小心求證”的實驗主義態度對待。他也提出了“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種對待政治的方法是科學的,更是務實的。這也是胡適最值得人欽佩的地方。


帝國的臉譜


這兩位都是各自領域的泰斗,我都五體投地,更欽佩哪一個?聯繫生活的時代背景,當然是魯迅先生.



1.魯迅是偉大的革命旗手。

棄醫握筆,為“喚醒鐵屋子”的人吶喊,積極參加與倡導新文化運動並取領頭羊的作用,身體力行"怒向刀叢覓小詩\

希望星晨58298869


欽佩胡適,欽佩胡適。

迅哥是俺家前院二大爺。

我:“二大爺,我爹又給我買書了。嗚嗚嗚!”

魯迅:如果一本書拿到手,就滿心想到,“我在讀書了!”“我在用功了!”那就容易疲勞,因為減掉興味,或者變成苦事了。

我爹指著我三年級作文本:“你這是寫的啥?指望這考大學?”

魯迅:其實即使天才,在生下來的時候的第一聲啼哭,也和平常的兒童的一樣,絕不會就是一首好詩。

我:“二大爺,我想自己去闖蕩。”

魯迅:她除了覺醒的心,還帶了什麼去?……她還要更富有,提包裡有準備,直白地說,就是要有錢。

一回鄉老者:“這麼多年,村子還這麼窮。沒變。”

魯迅:可惜中國太難改變了,即使搬動一張桌子,改裝一個火爐,幾乎也要流血。而且即使有了血,也未必一定能搬動,能改裝,不是很大的鞭子打在背上,中國自己是不敢動彈的

我:“二大爺你盡說損話。”

魯迅:我向來是不憚以最深的惡意,來推測中國人的(壞笑)。

胡適是我們校長。

我:“校長好!(鞠躬)”

胡適(笑容):我們要深信:今日的努力,必定有將來的大收成。

端莊典雅,不苟言笑,赫然學者名家。😄


莘縣村民


我更敬佩胡適先生。

且不論學術成就之高低,因為他們二人的成就都無可質疑,單憑個人喜好論斷是不公道的。

交友當如胡適之,先生的品德絕對民國第一人他和江冬秀的婚姻,在世俗看來極不般配的,他卻有男人的擔當,容忍的雅量“三從四得”是他情願不自由的自由,足見男兒灑脫。

精神之獨立,思想之自由。開民智的典範。


至於魯迅先生我同樣敬佩,他也是開民智的大師,但私德方面“母親賜的禮物”讓我不敢苟同,但相比郭沫若徐志摩之流還是好得多。


謙愚小生


我可以說我同時欽佩胡適和魯迅,不分高下嗎?看這張照片。這是我家書櫃裡面的書,胡適和魯迅的書,我是並排放的。

過去,很多國人對魯迅非常熟悉,而對胡適缺乏必要的瞭解,以為胡適就是一個“幫閒”,是“專門說好話的”。其實,這是一個天大的誤解。胡適這個人非常具有戰鬥精神,對社會不公和很多醜惡現象都予以了批判。過去,我們說魯迅的文風像“匕首”,一下子就可以捅出血,其實,胡適的文風之辛辣,之戰鬥性,絲毫不亞於魯迅,我認為胡適的文風就如同巨炮,往往造成巨大的殺傷力。其文詞邏輯之縝密,到了讓人歎為觀止的地步。難怪胡適在世的時候,很多玄學鬼恨他,因為胡適批判玄學的功力可以說達到了獨孤求敗的境界,讓那些人恨之入骨又無言反駁。

胡適無疑具有時代進步性。你看他:

胡適支持進化論,與反進化論的宗教家激辯。

胡適支持白話文,與老古董,傳統保守勢力激辯。

胡適支持科學,與反科學的玄學鬼們激辯。

…………

一個連孫中山都敢指名道姓的批評的人,你認為他是“幫閒”嗎?

胡適之所以沒有被重視,不是因為他水平不夠,思想境界不夠,而是出於其他的原因,原因是他認為應該採取溫和的社會改良,而不是激進的社會革命。更關鍵在於,他認為應該和政府合作,而不是決裂。

讀魯迅的書,需要動用大量的腦細胞,看註釋,依據上下文體悟作者想表達的意圖。而讀胡適的書,會發現他給你方方面面做了解答,讓你感覺四面八方的漏洞都堵上了。

我還要強調,雖然胡適是一個人文學科的名家,但是他的科學素養足以打敗21世紀的絕大多數人。看看他對進化論的描述,他對自然主義的描述,你簡直難以置信他描述的是如此的精準。假設胡適當年學的是理工科,他絕對可以成為一個真正的科學家。如果當前的人文學者有胡適10%的科學素養,今天的社會就會沒有那麼烏煙瘴氣。


懷疑探索者


這倆位都是中國近代文學史上的巨匠,對中國近代文化都做出了傑出的貢獻,都是影響力很強,出類拔萃頂級人物。如果二選一的話,我會選魯迅先生。

魯迅,原名周樹人,浙江紹興人,早年時他在日本留學,參加過孫中山領導的民主革命活動。辛亥革命後,魯迅從事教育。先後在北京女子師範大學和北京大學等校任教。他站在激進民族主義立場上,同北洋軍閥政府和一些黑暗勢力進行不妥協的鬥爭。

他和李大釗先生在《青年雜誌》後改為《新青年》都是主要撰稿人。那個時候的北京,是全國新文化運動的中心,《新青年》是推動新文化運動最有影響的陣地。

魯迅先生許多名著起到和發揮了新文化運動里程碑的作用,淨化了幾代人的心靈。在提倡“民主”與“科學”的熱潮中,他是新文化運動的倡導者。他的許多著作都有較高的政治性、思想性和學術性。

魯迅先生的精典名句:“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成為千古絕唱!



天老大11


魯迅不用說了,從小讀到大,曾經是我最崇拜的作家。記得中學時對他的《故鄉》、《社戲》、《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紀念劉和珍君》,都能倒背如流。並認為他的《狂人日記》對社會的批判、《過客》對人生的領悟對無常與孤獨的抒寫,沒有更深刻的了。但多讀些書,多瞭解些世事,尤其是將他和他的作品放在整個社會文化思潮中來觀察,又有了另一種認識,在此不敘。

讀胡適讀得晚些,而胡適,也許更適合有一定的人生和思想積累後再讀。我個人認為,胡適的價值,被嚴重低估了。這個被低估,不是指他的哲學、史學和文學成就。關於他在哲學、史學和文學上的地位,爭議很大,捧得很高的也有,貶得很低的也有。比如章太炎,就屬貶他一族。我之所指他被低估,是指他作為啟蒙思想家的價值被低估了。

胡適終身信奉民主、自由、法治、人權,並身體力行。這些,也是他辦學辦雜誌的宗旨。在民主自由中,除了規範的民主政治體系,他更強調社會自由,再強調在法治基礎上的社會包容,是一個自由社會的前提。他認為法律的平等是對任何人都有相同的約束,包容的社會一定有不同的聲音、不同的宗教、不同的觀點,和所有這些不同的表達。正所謂,我不贊同你的觀點,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表達自己觀點的權利。

他常常要求學生和下屬,解放思想無束縛,獨立思考不盲從,尊重事實有理性,容忍異已才自由。這些東西,在一個積貧積弱的國家,不是輕易能做到的,所以胡適相當超前。哪怕是胡適同時代的許多作家思想家,甚至當下的一些人,連自己的啟蒙還沒有完成,更不用說社會的啟蒙了。

“五四”以後,中國民主思想的形成和民主力量的漸成,胡適功勞很大。


世界真的很大


我看許多朋友對胡適評價特別高,認為胡適無論是學術水平還是抗日功績、正面批評蔣介石等等,都是一等一的好;然而,我要說歷史是很複雜的,胡適先生也許當不起這麼多的讚譽。


首先說胡適先生的學術水平。


說實話,“學術水平”這件事就和評價一個人長得好看不好看一樣,很難有客觀的評價,這裡我只能把胡適先生赴美求學經歷和他博士答辯簡單說一下,因為歷史事實是不變的,至於如何評價,大家可以自便。


胡適先生1910年赴美留學,最開始讀的不是哲學,而是農學,也不是在哥倫比亞大學,是在康奈爾大學。結果讀了兩年,“錯誤百出,成績甚差”(易竹賢《胡適傳》),胡適不得已在1912年從農學改為文學,1914年6月畢業。然後進入哥倫比亞大學學習哲學,這裡要說一句,哥倫比亞的哲學博士很難畢業,華人畢業最快的是顧維鈞先生,在校方因為辛亥革命關係,有心降低標準的情況下,顧維鈞先生也花了4年才獲得哥倫比亞大學哲學博士學位,之後馬寅初、蔣夢麟、蔣延黻、羅隆基、金嶽霖正經拿博士學位,都是花了4年以上的時間。


胡適先生滿打滿算,在哥倫比亞就讀了兩年,而在他取巧博士論文選擇了《中國哲學史大綱》這個容易的題目後(胡適老師是美國人杜威)也依然沒能完成答辯,“結果是很不理想”只取得了“博士候選人”資格。


而且胡適論文指導老師杜威和夏德(FriedrichHirth)都沒看懂他的論文。當然,這絕不是因為胡適論文寫的有多精妙。(史料:唐德剛《回憶胡適之先生與口述歷史》,唐本人就是胡適的學生)


胡適很快回國後在沒有取得博士學位的情況下,至少是默認了對自己“留美博士”的宣傳,因為胡適把自己畢業論文《中國哲學史大綱》(上)出版成書了,封面上赫然寫著胡適博士著。博士候選人和博士有多大差別,我相信大家都清楚,胡適自己著作出版,他不可能不知道書上寫他是留美博士,然而他卻默認了。


歷史顯示,胡適真正成為哥倫比亞大學博士要到1927年了。也就是說胡適博士名滿中華小十年後,他才成為真正的博士。


其次說一下胡適先生抗日所作所為。


大家都知道胡適先生在抗戰爆發前和汪精衛搞在了一塊,是“低調俱樂部”成員,但是可能大家不知道,胡適之所以能在抗戰時跑去美國當大使,並不是因為胡適在美國有多大名氣,主要是因為他老是主張妥協和談判,當時胡適老朋友,也是國民政府教育部次長錢昌照擔心長此以往,胡適要麼真變成投降派,要麼在國內名聲徹底臭掉,於是他和陳布雷一塊就跑去找蔣介石,希望蔣介石派胡適赴美,錢昌照有一句話說的很妙“他總不能在外國人面前講投降。”而胡適去到美國後,果然“負起了蔣介石的使命,就只得放棄他的低調。”(劉大禹《20世紀30年代自由知識分子的政治參與及績效評價》)


簡單說,胡適做駐美大使很大程度上源自錢昌照等朋友的推薦,而錢之所以推薦胡,是擔心胡適留在國內真變漢奸。



那麼胡適這個駐美大使做的稱職嗎?


我們來看胡適頂頭上司蔣介石的評價:


上面資料來自《政學先生》,作者李封,三聯書店2015年出版。


當然還有沒有可能是蔣介石對胡適的偏見呢?


我們再來看顏惠慶對胡適這個駐美大使的評價,顏惠慶是民國老牌外交家,清朝末期曾擔任過清朝外交部部長,民國成立後先後擔任過外交部次長、駐德國、丹麥、瑞典等國公使,1923年任北洋政府外交總長,1926年還曾擔任過北洋政府總理。這樣的人對胡適擔任駐美大使又是如何評價的呢?



蔣介石、顏惠慶可能因為種種原因沒法對胡適進行客觀評價,我們來看看胡適好友,王世傑在電報裡是怎麼說的:



很明顯,劃紅線部分就是王世傑委婉的批評胡適,作為一個遭受侵略的弱國大使,自己對自己肩負什麼職責心裡還沒數嗎?


國內當然是希望胡適從美國要回來越多援助越好,而“要援助”就是胡適最重要也是唯一的工作,可胡適居然覺得為難。


最後,我們再來看看胡適自己是怎麼評價自己擔任駐美大使期間爭取美國援助的成績的:



說真的,看過這些資料,好意思把美國對華援助的功勞算在胡適頭上嗎?(史料:《胡適解駐美大使職始末》,蘭臺世界2015年第25期)


最後,再來說說胡適批評蔣介石。


不可否認,胡適確實曾經多次當面批評過蔣介石,但是蔣介石在表面對胡適尊敬同時,內心卻極度鄙視胡適,鄙視原因主要是1950年代胡適旅美期間,由於沒有工作,生活困難,蔣介石曾託人先後送了9000美元給胡適,而胡適也都收下了,所以蔣介石對胡適非常鄙視。


我們就看1958年以及胡適去世後蔣介石日記記載:


1958年5月10日:“對於政客以學者身份向政府投機要挾,而以官位與錢財為其目的。伍憲子等於騙錢,左舜生要求錢唱中立,不送錢就反腔,而

胡適今日之所為,亦幾乎等於此矣,殊所不料也。總之,政客既要做官,又要討錢,而特別要以‘獨立學者’身份標榜其清廉不苟之態度。甚嘆士風墮落,人心卑汙……”


1962年3月3日:“胡適之死,在革命事業與民族復興的建國思想言,乃除了障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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