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福林:發展普惠金融還應重視消費者保護

尚福林:發展普惠金融還應重視消費者保護

尚福林:發展普惠金融還應重視消費者保護

11月2日,在北京舉行的中國財富管理50人論壇第七屆年會上,全國政協常委、經濟委員會主任、原銀監會主席尚福林對規範金融創新推動高質量發展提出建議。其中,他建議要加大普惠金融資源配置,農商行必須堅決迴歸服務“三農”、服務當地經濟發展、服務小微企業的業務本源。

在尚福林看來,我國在普惠金融方面,在全球是走在前列的,但是和社會需求相比還有很大的差距。既要進一步探索優化金融體系結構,發揮不同類型機構特點;也要增強各方合力,整體上推動加大對普惠金融等重點薄弱領域的資源投入。

“有句話說,大銀行辦大事,小銀行辦小事。農商行和城商行這類小銀行,毫無疑問必須堅決迴歸服務‘三農’、服務當地經濟發展、服務小微企業的業務本源,利用本地信息優勢和決策鏈條短的管理優勢,創新經營機制和服務模式,提高精準服務、靈活服務、貼心服務和普惠服務能力。”尚福林具體解釋,“另一方面,大銀行辦大事,同時也要推進普惠金融,這是我們國家整個信貸資源配置所決定的。大型銀行和股份制銀行掌握了70%信貸資源,在普惠金融領域也必須積極作為,既是我國特有的金融結構所決定的,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金融制度的優勢所在,是職責所繫、使命所在。”

與此同時,發展普惠金融還應重視消費者保護。為此,尚福林建議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他說:“堅決有力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是我國金融系統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發展理念的重要體現。在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創新中,要堅持與金融消費者的認知水平、接受程度、風險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原則,從源頭上加強對金融消費者的保護。”

具體而言,一是加強金融知識普及教育。提高金融消費者的金融知識水平、金融工具運用能力、金融風險防範意識。二是強化金融機構的主體責任。作為專業的機構,在金融交易中,特別是在對居民個人、中小微企業的金融交易中,往往處於強勢地位。為踐行“三公”原則,推動金融市場持續健康發展,必須強制要求金融機構充分盡到義務和責任。重點強化對創新產品和服務的宣傳銷售、信息披露、服務收費、投訴處理、聲譽管理、社會責任等重點環節的規範和管理。嚴格落實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評估、風險匹配原則、信息披露等規定,在金融機構和消費者之間形成良性互動。

新浪財經圖

實習記者 李林鸞

尚福林:发展普惠金融还应重视消费者保护尚福林:发展普惠金融还应重视消费者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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