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縣市民騎電動車出行佩戴安全頭盔已成常態化,但仍有少數人存在僥倖心理,為了應付而不規範佩戴或不戴安全頭盔,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隱患。
近日,發生在我縣的一起事故
就給大家敲響了警鐘
10月28日15時左右,在我縣文溪南路與月山路交叉路口,一電動車因雨天行駛到地標線上發生打滑導致側翻。
雖然當時電動車駕駛員也佩戴著一頂安全頭盔,但是沒有按要求繫好釦子,發生側滑時頭盔飛了出去,頭部失去了保護直接摔在地上,導致駕駛員受傷。
而像這樣因
不規範佩戴頭盔或不佩戴頭盔
而造成傷害的案例還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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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7時許,在我縣雲山自來水廠門口,發生一起轎車與橫過道路的電動車相撞,造成電動車駕駛人嚴重受傷的事故。從視頻監控和現場調查證實,當時電動車駕駛人沒有佩戴安全頭盔,發生碰撞後電動車駕駛人頭部直接受到撞擊,導致頭部受到嚴重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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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頭盔≠戴頭盔
戴頭盔≠戴好頭盔
騎電動車佩戴頭盔不是為了應付檢查
正確佩戴安全頭盔是對自己生命負責
規範佩戴安全頭盔不僅可以在遭受車禍時保護頭部,從而較低交通死亡率,並且能夠減少在高速騎行過程中對眼睛的影響,是安全騎車的必需品。希望廣大市民引起重視,不要心存僥倖,騎行電動車時正確佩戴安全頭盔,對自己生命負責。
不會“鐵頭功”
就要“金鐘罩”
關鍵時刻保命還要靠“它”
並且正確繫好安全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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