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0元的借款本金,一次性歸還本息和分期還款,利息差了一大截

很多網友諮詢網絡貸款的問題,其中最關心的就是貸款利息。國家法律保護的民間借貸年化利息最高為24%,超過24%不超過36%的利息,歸還的不支持返還,沒有歸還的不支持追討。超過36%的年化利息,即構成高利貸,超過國家法律保護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但在法律規定的保護範圍內的本金和利息依然可以要求借款人償還。

但是,國家法律規定的最高年化利息24%,是指一次性還本付息的利息,而不是在24%年化利息的條件下,將本金和利息累加計算。如果按24%年化利息計算,又採用分期還款的方式將本金和利息累加,其實際年化利息就大大超過了24%,構成了高利貸。

比如說借款本金10000元,借款期限為一年,借款利息按24%的最高標準來算,那麼借款期限屆滿時,借款人只要一次償還出借人10000元本金加2400元利息共計12400元,這是一般群眾都可以看清楚明白的。但是網貸公司就利用借款人的疏忽大意,玩起了數字遊戲,將表面看起來合法的民間借貸關係轉變成了高利貸。同上,借款本金10000元,借款期限1年,借款年化利息按24%算,到期後借款人總共應當歸還網貸公司12400元。但網貸公司非要讓借款人分12期償還,每期還款1033.33元,12期累加同樣是12400元。那麼,這種借貸方式暗藏什麼貓膩呢?別急,讓小編我給大家詳細介紹一下。

10000元本金分12期還,每月還款額1033.33元,借款人實際借用網貸公司10000元的時間僅僅1個月,第二個月因為歸還了網貸公司1033,.33元,借款人實際借用網貸公司的本金為10000-1033.33元=8966.67元,到了第三個月,因為又歸還了1033.33元,借款人實際借用網貸公司的本金僅為7933.34元。以此類推,到第10個月時,實際上借款人已經歸還清了網貸公司的本金,剩餘的兩個月根本就沒有借用網貸公司的錢,卻依然要支付1033.33元的還款額度。按照借款本金、借款時間、借款利息來計算,第一個月借款人借用了網貸公司10000元本金一個月,應當支付利息10000元X24%除以12=200元;第二個月借用了網貸公司本金8966.67元,應當支付利息179.33元;第三個月借用網貸公司本金7933.34元,應支付利息158.67元;第四個月應支付利息為138元;第五個月應支付利息為117.33元;第六個月應付利息為96.66元;第七個月應付利息為75.99元;第八個月應付利息為55.32元;第九個月應付利息為34.65元;第十個月應付利息為13.98元。綜上,借款人實際應支付給網貸公司的利息為1069.93元,但網貸公司計算收取的利息卻是2400元。2400元除以1069.93元x24%=53.83%,網貸公司利用分期償還的方式,將原本24%的年化利息提高到53.83%,結果很多借款人都看不明白,稀裡糊塗就被網貸公司給套路了。如果分期本金越高、分期期數越長,相應的實際貸款利息也就越高。

借了網貸的朋友們,你們是否看得明白?趕緊將自己的網貸算一下吧,看看實際借款利息到底有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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