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公司深讀”從上海清算網獲悉,農業銀行發佈公告出現現重大差錯,要求四川省煤炭產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支付“2970 億元”的債券違約利息。
公告稱,川煤集團一筆中期票據(“12川煤炭MTN1”)因無法如期兌付本金構成實質性違約,農業銀行作為該期債券的主承銷商,督促川煤集團完成“12川煤炭MTN1”2017 年 5 月16 日至 2018 年 5 月 15 日期間,共計“2970 億元”利息的支付及相關信息披露工作等。
(違約公告中關於利息支付的表述)
事實上,公告中“2970 億元”的鉅額利息系筆誤。
“公司深讀”查詢中國債券信息網後發現,“12川煤炭MTN1”發行總額為 5億元,發行期限為5年;當前債項評級為“C”,票面利率 5.94%。據此計算,川煤集團本次支付自2017 年 5 月16 日至 2018 年 5 月 15 日的一年期利息,共計2970 萬元。公告中將該數目錯寫做“2970 億元”,比實際利息數放大了一萬倍。
(“12川煤炭MTN1”債券公示信息)
成立於2005年8月的川煤集團,註冊資本30億元,是四川省最大的國有煤炭企業和唯一的煤炭整合主體,近年來深陷債務泥潭,“12川煤炭MTN1”也並非川煤集團第一次違約。
2016年6月15日,川煤集團2015年度第一期10億元短期融資券“15川煤炭CP001”,因資金鍊緊張,沒能如期足額償付,成為首家正式違約的煤炭地方國企。半年後的2016年12月25日,川煤集團一筆10億元到期的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 “13川煤炭PPN001”再次出現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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