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有句這樣的老話流傳在江湖
錢不是萬能的
沒有錢是萬萬不能的
可是這句話在澳洲
即將失效
即將失效
即將失效
什麼?有錢還不行嗎
原來這和澳洲即將上臺的政策有關
1, 現金買車罰款加監禁
大家都知道相比國內來說,澳洲的車價可以說是非常划算了。當你入手一輛“大奔”時對比一下國內朋友購置的價格,感覺自己簡直省了一個億。
可是即將出臺的新法規
讓大家的笑容逐漸凝固
即將出臺的法律規定,澳大利亞人如果使用超過1萬澳元的現金從經銷商那裡買車
將會面臨兩年的監禁
什麼?買個車還買到監獄去了?這是哪門子的鬼規定
並且這項法律還規定,即使是從經銷商手中使用現金購買二手車,也會有相應處罰:
高達25,200澳幣的罰款
或被關押兩年
意思就是——罰款或者蹲大牢,自己選吧
目前,政府表態稱:“只有從私人賣家手中購買車輛不受此規定的約束。”
這一項擬議中的法律激怒了經濟學家約翰亞當斯(john adams),他認為該法案“過於嚴苛”同時認為這是對人身自由的侮辱。
他在視頻聊天中對數字金融分析公司(Digital Finance Analytics)負責人馬丁•諾斯(Martin North)說,“要實現這項法律,就是要剝奪自由。”
與此同時,他還在推特上表達了不滿,他說:“澳大利亞離成為暴虐的噩夢又近了一步!”
為了安撫大眾的不滿,助理財務長蘇卡爾(michael sukkar)上週向議會提交了一項法案,解釋了禁止1萬澳元現金交易的規定。
他解釋說,“如果是通過私人賣家購買的話,消費者仍然可以用現金購買汽車。重要的是,現金支付限額不適用於不動產交易以外的私人交易,例如,向他人出售私家車。”
也就是說,他想重點宣稱,除了不動產之外的私人交易是不會被該法律限制的。
但實際上,這種不完整闡述,只單獨將私人交易拿出來的解釋方式,大眾並不買單。
接著他又表示到:“這項法律的初衷,是為了打擊犯罪活動。”
他的發言裡提到:“政府正在向社會和犯罪集團發出一個強烈的信息,利用現金逃避債務,並可能從事犯罪活動,是會面臨法律制裁的。”
當他這樣解釋時,大眾的態度才有所緩和。
目前,這項立法需要在參議院通過才能成為法律。
2,限制現金法案的背後
其實這項法律早在7月就被提倡議程了,只是近期的新消息更集中規定了買車的注意條款。
此前,澳大利亞財政部長斯科特•莫里森在財政演講中表示,他們將加強“黑色經濟工作組”的力量,通過嚴格的身份識別系統和“流動打擊小組”來偵查那些偷偷進行現金交易的人。
其實,在現金交易中,逃稅漏稅一直是令政府十分頭疼的問題。小額逃稅行為發生得十分頻繁, 而且不易察覺、難以管理。
一項調查顯示,在澳洲現金支付約佔總支付金額的37%,然而僅有約18%有交易記錄可查。
據“黑色經濟工作組”的預測,澳大利亞政府每年因為黑色經濟損失了超過500億澳元的收入,高達澳洲國內生產總值(GDP)的3%。
而經濟犯罪,也正是通過現金這一交易方式,來避免留下交易記錄,從而免於追查。
回顧一下7月的提案,我們可以瞭解到以下幾個重點:
1: 根據這項措施,超過閾值的交易將被要求通過電子轉賬或支票進行。
2: 超出額度的現金交易需要向銀行報備,否則,輕則交易取消,重則面臨高達$25,000澳元的罰款和兩年監禁。
3: 提供賭博、金融服務和數字貨幣服務的機構必須向AUSTRAC報告大額現金支付。
3,華人這些行為要注意
那麼,我們華人最需要注意什麼呢?大家請仔細閱讀,避免承擔法律責任。
1) 頻繁換匯(螞蟻搬家)
許多華人出於工作或者個人的需要,常常進行換匯。
但是我們要注意,在換匯的過程中應該儘量避免短期內頻繁匯款,收到匯款後最好在短時間內將資金轉出,否則很可能被政府懷疑參與黑金,涉嫌洗錢。
除此之外,還應該儘可能的保留一切匯款手續文件,海外納稅證明,或者親屬贈與的協議,以防萬一。
更不要自己私下找人換匯。前不久華人代購蔣順建(Shunjian Jiang音譯)就因私人換匯被罰鉅款。
做代購的他通過收取客戶的人民幣付款,然後在海外的華人論壇上發帖,尋找願意換匯的人,最後雙方碰頭交易,將自己手裡的人民幣全部兌換成當地貨幣。
僅僅三年來,蔣順建的私人換匯金額竟然達到了694萬人民幣
7月12日,蔣順建被判非法經營貨幣服務罪,緩刑8個月,外加做160小時的社區志願者工作。
另外,蔣舜堅還被罰款80萬英鎊,近人民幣700萬元。
不僅如此,調查人員還要沒收他在代購期間購買的房產,因為房產變成了他的犯罪財產。
2)澳洲對於出入境的旅客攜帶的現金數量有著非常嚴格的規定。
雖然並沒有具體數量的限制,但是隻要攜帶了價值超過1萬澳元的等值貨幣就要申報。
曾經一名26歲的華裔小夥,企圖將現金偽裝成書,夾在一堆真書裡矇混過關,結果被遣返。
不過也不是帶的越少越好,曾經就發生過中國妹子去悉尼旅遊,因為帶太少現金而被懷疑是來非法打工的,當場就給遣返了…
所以帶太多太少都不行!申報最重要!
澳洲的銀行卡支付是非常發達的,如果來澳洲旅遊的話帶適量的現金就好,不要太多也不要太少,以免惹出麻煩。
3)為領福利,將現金儲蓄存入保險箱
有的人為了領取澳洲低收入的福利,會把大量資產以現金的形式存在銀行保險箱內。
然而,一旦被政府發現,很容易被懷疑是參與非法黑金活動。
4) 偷稅漏稅,奢侈消費
有的人為了逃稅,長期按低收入報稅,甚至領取政府福利。
但是另一方面,他們卻大肆購買豪車、房產、奢侈品和大量信用卡消費。
一旦被政府發現,稅務局就可以以納稅收入和支出不相等為由,懷疑你參與非法洗錢活動。
最後
新法律雖然苛責
但是也有可取之處
畢竟有人鑽空子逃稅
最終受損的還是人民群眾
大家以後進行交易時
一定要小心為上
不要因為一時的疏忽
落到人財兩失的下場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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