豁免創投“止渴”募資難,資管新規細則透露利好

“對行業無疑是利好,感受到冬天裡的暖意。”中關村一位天使投資人士認為。

10月25日晚間,發改委、央行、財政部、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明確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產品投資創業投資基金和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對創業投資基金、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這兩類基金從金融機構募資做出了明確規定。

通知最令行業振奮的一條是:符合本通知規定要求的兩類基金接受資產管理產品及其他私募投資基金投資時,該兩類基金不視為一層資產管理產品。

對此,杭州一家創投機構負責人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取消之後,相當於等同於一個,對行業肯定是利好。此前按照資管新規的要求要穿透,難以滿足。”

《通知》明確,金融機構老產品能繼續投資兩類基金,一定程度上有助於緩解行業的募資難現狀。

創投基金獲部分豁免

“受到宏觀經濟金融環境和監管政策的影響,創投普遍資金短缺。大量的創投都募不到錢,特別小的VC之前的玩法玩不下去。”某資深創投人士向記者表示。

清科研究中心旗下私募通統計也顯示,2019年第二季度中外創投機構共新募集135支可投資於中國大陸的基金,數量同比下降28.9%;披露募資規模的130支基金新增資本量為482.17億元人民幣,同比下降62.2%。從投資端來看,2019年第二季度中國創投市場共發生投資726起,同比下降42.8%;披露投資金額的577起投資事件共涉及297.36億元人民幣, 同比下降了51.9%。

根據資管新規,資產管理產品可以投資一層資產管理產品,但所投資的資產管理產品不得再投資其他資產管理產品(公募證券投資基金除外)。

而對於創業投資基金和產業投資基金來說,過去最主要的募資渠道之一,是包括理財產品在內的各類資管產品。若嚴格按照《資管新規》的嵌套規則,恐將大大影響各類資管產品對於“兩類基金”的投資合規性。

本來大環境對創投便不友好,疊加資管新規的要求,PEVC們的日子更難過了。

分析人士表示,“兩類基金”受制資管新規,一方面是對於“兩類基金”本身來說往往經歷了多層的嵌套,與資管新規的要求有悖;另一方面,“兩類基金”的重要資金來源為包括理財產品在內的各類資管產品,若嚴格按照《資管新規》的嵌套規則,恐將大大影響各類資管產品對於“兩類基金”的投資合規性。

因此,隨著《通知》的發佈,對於“凜冬”中的VC而言無疑是一陣熱浪。《資管新規》中影響“兩類基金”籌資之一的“嵌套層數限制”得到豁免。

“金融機構老產品可以繼續投資,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募資的問題。對於‘受傷’的母基金來說是重大利好,有利於母基金的發展。”上述中關村天使投資人士向第一財經記者表示。

創投利好不斷

也有分析認為,此政策是對存量和過渡期的豁免,而非針對過渡期後的增量豁免。對於過渡期後期限匹配和理財產品投資範圍的限制並未放鬆,未來“兩類基金”仍將面臨籌資困境。

其中之一是,由於“兩類基金”主要的投資對象為非上市企業股權,因此需要遵守《資管新規》期限匹配的要求,即“資產管理產品直接或者間接投資於未上市企業股權及其受(收)益權的,應當為封閉式資產管理產品,並明確股權及其受(收)益權的退出安排。未上市企業股權及其受(收)益權的退出日不得晚於封閉式資產管理產品的到期日”。

“一方面是穿透問題,在基金管理上是打通了。但另一方面,對應一些資管類的產品,還是要符合資管新規的規定。”該杭州創投機構負責人也對第一財經記者稱。

“而且原則上來講,股權投資行業屬於風險投資,不確定性很大。但銀行資管很多是理財產品,一旦這兩者達不到一致。一旦沒有辦法如初退出,帶來的風險便是連鎖反應,對資管產品具有相當的挑戰。原則上股權投資行業需要具備一定的風險承受能力,但對於銀行的資管產品有時無法承受這樣的風險,所以對這個風險要有充分的認識。”該創投機構負責人稱。

第一財經也注意到,近來創投利好不斷,先有證監會主席易會滿主持召開私募股權和創投基金座談會,與私募股權機構代表座談交流,為創業投資基金、股權基金髮展提供更好的條件,比如進一步優化創業投資基金“反向掛鉤”政策;緊接著是資管新規細則的部分豁免。

“一系列信號都在說明對創投環境的優化、對創投政策的鬆綁,以促進創業投資。”也有北京創投機構總經理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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