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民国初年因哄抢馍而引发的惨案

吃馍了么?

汝州民国初年因哄抢馍而引发的惨案

1912年8月16汝州统领(相当于营长)于耀亭率军攻打盘距在宝丰县大营镇的白朗部,结果反被打败,遂向汝州城撤退,途经虎狼爬岭时远远望见前面有一支队伍,以为是杆匪,荒乱开枪逃避,不料想对方是向其送饭的官军,听见枪响反以为对方是土匪,扔下送馍车一哄而散,附近干活的村民把馍给哄抢了。第二天,弄清实情的于耀亭恼羞成怒,要抓些老百姓当作俘获的土匪冒功。于部打仗无能,杀老百姓泄愤冒功的事倒是没少干,曾在围攻鲁山的老婆寨时就把几十个要饭的饥民说成是土匪杀了充数,这一次轮到孙店及附近近几个村的老百姓遭殃了。

孙店村位于三山寨西南约1公里、七峰莲花山之长岭坡南坡下的一个谷地中,村子有2000多人口,两条东西走向的街道将村庄分为三部分,南街以贾姓村民为主,北面两道街以胡姓为多。

汝州民国初年因哄抢馍而引发的惨案

抢馍事件发生在孙店村南边的虎狼爬岭上的贾岭村,主要是贾岭村的青年所为。官兵一来,就包围了村子,把青壮年集中在一起挨个问“你吃馍了么?”,正值麦收过后,谁家还吃不上馍?让说“吃了”者站一侧,说“没吃”者站另一侧。南街的贾姓村民由于事先得到贾岭村亲戚报的信,皆说“没吃”,因此,说“吃馍”者多为胡姓青年。官兵欺骗说:“吃馍的人要到县里去一趟,有些事要问一下,很快就会回来。”于是,一根绳子绑了几十口人,被官兵押着向北而去。

出村是一条小河,清澈的溪水在光滑的鹅卵石上汨汨东流,河面上用大些的石块摆了一溜过河用的“搭石”。踩着搭石过了河,走在通向临汝城的小路上,有人开始犯嘀咕了:“不会不让回来了吧?”,“不会是拉咱的官差吧?”,“拉官差就光拉吃馍的?”,“要不咱跑吧,这绳子栓的也不紧”,“不能跑,跑了家里的人怎弄?”,“我看不瘵(没事)哩,咱又没犯啥事!”。

官兵押着懵懵懂懂的一行人,通过长岭坡西端的垭口,穿过七峰莲花山中间的盆地,出塔撅山与牛头山间的冲沟,过了河川平地,前面便是汝河了。

绑在队伍后面的是一个小孩,才15岁,怎么着都感觉到不对劲,揍到正在抽水烟的官兵头领跟前讨好道:“大爷,您也抽水烟啊?我爷爷也抽水烟,我爷爷是个秀才,我爷爷有好烟丝,回头我孝敬您老些!您看我正在读书哩,您让我回去吧!”,“嗯!我看你小小年纪眉清目秀的也不像个坏人,还是个读书的,那好,没你的事,就放你回去吧!”。这个小孩便成了被抓者当中唯一的幸存者,九十多岁时还任生产队里的会计,村里人称他为老秀才,我上小学时常见他算账不用算盘,在地上划几道用石籽或小棍摆来摆去的算,后来我才只到这叫“运筹”。

日已西斜,西面的天空泛着火红的光芒,宽阔的河水染成了血色,那一大片沙滩直晃人眼,岸边崖头上茂密的紫穗槐枝条上的蚂知了还在“知了知了”地鸣叫着,回望塔撅山,三山培风塔仍象一个木撅钉立在山顶。

汝州民国初年因哄抢馍而引发的惨案

“就在这里,不走了!”官兵头领发话了:“把人都拉开脆着!”

人群开始燥动起来:“官大爷,俺啥事也没犯呀!”,“啥事也没犯?军粮你们也敢抢?”,“俺没有抢军粮啊,俺吃的是自家的馍啊!”,“一看你们都是刁匪,全部砍了!”。

夕阳的余辉下,金色的沙滩上,42个青壮脆成一排,42条长长的辨子被42个兵士向前拉拽着,42个刽子手举着鬼头大刀站在一旁,粼粼的河水似熔化后又凝固的金子,不再流动也不再有声息,知了也不再鸣叫。官兵头领吐出最后一口烟团,抽出水烟袋上的烟杆,啜着烟杆的屁股濮的一吹,烟锅里的一蛋烟灰便泛着红光掉落在水里。

汝州民国初年因哄抢馍而引发的惨案

“砍!”

42只刀片子在空中划出42道弧线,如血的残阳照射出42道弧光,咔嚓咔嚓的声响过后,先是一柱柱红色的浆水如喷泉般射向天空,接着是砰腾砰腾的声音,一如一个个西瓜滚落在地上,那是还在活着的头颅在不甘心地弹跳着。躲闪得慢的几个拉辨子的兵士被滚动着的血球碰到了脚,一边蹦跳开来,一边向那些个血肉模糊的头颅作着揖。

血色黄昏,血色沙滩,血色的汝河又开始了流动。

汝州民国初年因哄抢馍而引发的惨案

汝州县志记载:民国元年(1912年) 8月16日,汝州张统领及管带张殿兴,在汝州、宝丰交界处向刘红亮带领的数十名白朗农民起义军围攻,当场杀死起义军数名,刘红亮等被俘入狱。 汝州统领于耀亭,因所逮之“匪”被朝川、孙店群众冲散,送给士兵的馍被群众抢光,就大捕群众。先问吃馍没有,凡答应吃馍者被杀死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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