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非法採礦、非法拘禁、尋釁滋事”煙臺公開審理一起涉惡案件

大小新聞客戶端10月21日訊(記者 何曉波 通訊員 劉禹錫 攝影報道)10月16日至17日,開發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王某玉、李某齡等8名被告人涉嫌非法採礦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等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因本案大部分被告人羈押在牟平區看守所,距開發區法院較遠,為確保提審過程安全有序,決定就近在牟平區人民法院進行審理。

涉嫌“非法采矿、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烟台公开审理一起涉恶案件

鑑於該案社會影響惡劣、關注度高,開發區法院高度重視該案件的審理工作,由該院協助分管刑事審判庭的專職審判委員會委員擔任審判長,刑事審判庭副庭長擔任審判員與一名人民陪審員組成合議庭。

涉嫌“非法采矿、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烟台公开审理一起涉恶案件

檢察機關指控,2015年7月至2018年2月,被告人王某玉開始在牟平區範圍內放高利貸,並於2016年5月正式成立煙臺市古玉投資有限公司,以開設門頭、掛牌營業的方式宣傳高利放貸業務、招攬客戶,後通過網絡招聘被告人李某齡、李某飛等人以毆打、威脅及滋擾的方式暴力討債、僱傭曲某負責記賬、提醒催款,形成組織較為穩定的帶有惡勢力性質的犯罪集團。在古玉公司經營期間,王某玉為謀取利益,又夥同被告人楊某以養殖的名義,承包牟平區大窯鎮新愚公水庫,假借清淤的名義採沙出售,給當地群眾生產、生活造成嚴重影響。

涉嫌“非法采矿、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烟台公开审理一起涉恶案件

庭審中,開發區檢察院副檢察長在內的3名檢察官出庭支持公訴,8名被告人的辯護律師到庭為被告人辯護,合議庭就檢察機關指控的王某玉等8名被告人涉嫌的四項罪名和事實,依照法定程序進行了法庭調查,控辯雙方分別進行了舉證、質證和法庭辯論,8名被告人依次做了最後陳述,圍繞定罪和量刑等情節,公訴人、被告人和辯護人充分發表了意見。整個庭審過程莊重嚴謹、規範流暢、秩序井然、層次分明。

為確保庭審活動公開透明,開發區法院邀請媒體記者、被告人家屬等旁聽案件審理,主動接受監督,確保整個庭審過程公平、公正、公開。

10月17日下午,連續兩天的庭審結束,鑑於該案案情複雜,合議庭需對案件進行認真分析,該案未當庭宣判,煙臺開發區法院將擇期進行宣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