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訊:進入十月以來,銀川土地市場就如火如荼的上演土拍大戰,如今這種趨勢越演越烈,在剛剛結束的鏖戰27輪以114.8%的高溢價率拍賣的金鳳區52號地之後,緊跟著賀蘭又放出5宗地,共391.05畝,16739萬元,讓我們再來關注一下。
賀地(G)[2018]-30號
掛牌開始時間:2019年11月06日 8時 掛牌截止時間:2019年11月20日 9時10分,競買保證金4415萬元,起始價4415萬元,競價增價幅度133萬元。
(一)宗地位置、範圍:賀蘭縣縣城規劃區,東至預留地,西至華美街,南至華美街,北至中興路。
(二)宗地面積:68760平方米(合103.14畝)。
(三)土地條件:淨地。
(四)規劃用途:商住。
(五)出讓年限:商業使用年限40年,住宅使用年限70年。
(六)規劃指標要求:1≤容積率≤1.5,綠地率≥35%,建築密度≤25%。
該宗地自取得土地使用權之日起2年建設完成。
賀地(G)[2018]-31號
掛牌開始時間:2019年11月06日 8時 掛牌截止時間:2019年11月20日 9時40分,競買保證金4326萬元,起始價4326萬元,競價增價幅度130萬元。
(一)宗地位置、範圍:賀蘭縣縣城規劃區,東至銀新幹溝,西至朔方南街,南至規劃路,北至預留地。
(二)宗地面積:67368平方米(合101.05畝)。
(三)土地條件:淨地。
(四)規劃用途:商住。
(五)出讓年限:商業使用年限40年,住宅使用年限70年。
(六)規劃指標要求:1≤容積率≤1.5,綠地率≥35%,建築密度≤25%。
該宗地自取得土地使用權之日起2年建設完成。
賀地(G)[2018]-32號
掛牌開始時間:2019年11月06日 8時 掛牌截止時間:2019年11月20日 10時10分,競買保證金4046萬元,起始價4046萬元,競價增價幅度122萬元。
(一)宗地位置、範圍:賀蘭縣縣城規劃區,東至銀新幹溝,西至朔方南街,南至預留地,北至規劃路。
(二)宗地面積:63018平方米(合94.53畝)。
(三)土地條件:淨地。
(四)規劃用途:商住。
(五)出讓年限:商業使用年限40年,住宅使用年限70年。
(六)規劃指標要求:1≤容積率≤1.5,綠地率≥35%,建築密度≤25%。
該宗地自取得土地使用權之日起2年建設完成。
賀地(G)[2018]-33號
掛牌開始時間:2019年11月06日 8時 掛牌截止時間:2019年11月20日 10時40分,競買保證金2882萬元,起始價2882萬元,競價增價幅度87萬元。
(一)宗地位置、範圍:賀蘭縣縣城規劃區,東至朔方南街,西至華美街,南至華美街,北至預留地。
(二)宗地面積:44888平方米(合67.33畝)。
(三)土地條件:淨地。
(四)規劃用途:商住。
(五)出讓年限:商業使用年限40年,住宅使用年限70年。
(六)規劃指標要求:1≤容積率≤1.5,綠地率≥35%,建築密度≤25%。
該宗地自取得土地使用權之日起2年建設完成。
賀地(G)[2018]-34號
掛牌開始時間:2019年11月06日 8時 掛牌截止時間:2019年11月20日 11時10分,競買保證金1070萬元,起始價1070萬元,競價增價幅度33萬元。
(一)宗地位置、範圍:賀蘭縣縣城規劃區,東至預留地,西至朔方南街,南至預留地,北至預留地。
(二)宗地面積:16666平方米(合25畝)。
(三)土地條件:淨地。
(四)規劃用途:商住。
(五)出讓年限:商業使用年限40年,住宅使用年限70年。
(六)規劃指標要求:1≤容積率≤1.5,綠地率≥35%,建築密度≤25%。
該宗地自取得土地使用權之日起2年建設完成。
注意事項
(一)賀地(G)[2018]-30號:
1.成交價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規費(稅);
2.該宗地須與賀地(G)[2018]-31號宗地、賀地(G)[2018]-32號宗地、賀地(G)[2018]-33號宗地、賀地(G)[2018]-34號宗地統一規劃;該宗地商業建築面積佔總建築面積比例不大於10%。
(二)賀地(G)[2018]-31號:
1.成交價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規費(稅);
2.該宗地須與賀地(G)[2018]-30號宗地、賀地(G)[2018]-32號宗地、賀地(G)[2018]-33號宗地、賀地(G)[2018]-34號宗地統一規劃;該宗地商業建築面積佔總建築面積比例不大於10%。
(三)賀地(G)[2018]-32號:
1.成交價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規費(稅);
2.該宗地須與賀地(G)[2018]-30號宗地、賀地(G)[2018]-31號宗地、賀地(G)[2018]-33號宗地、賀地(G)[2018]-34號宗地統一規劃;該宗地商業建築面積佔總建築面積比例不大於10%。
(四)賀地(G)[2018]-33號:
1.成交價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規費(稅);
2.該宗地須與賀地(G)[2018]-30號宗地、賀地(G)[2018]-31號宗地、賀地(G)[2018]-32號宗地、賀地(G)[2018]-34號宗地統一規劃;該宗地商業建築面積佔總建築面積比例不大於10%。
(五)賀地(G)[2018]-34號:
1.成交價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規費(稅);
2.該宗地須與賀地(G)[2018]-30號宗地、賀地(G)[2018]-31號宗地、賀地(G)[2018]-32號宗地、賀地(G)[2018]-33號宗地統一規劃;該宗地商業建築面積佔總建築面積比例不大於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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