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儿子下了“逐客令”,8旬老人独自在楼顶阳台生火做饭...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有一位名叫王银和的老人,他在当地是出了名的能人,年轻时家大业大,和老伴儿一起养育了五个子女,家庭兴旺又和气。然而2019年4月2日,一场巡回法庭在老人家里后院开庭,原告就是王银和与张光秀老两口,而坐在被告席上的竟是老人的五个孩子,而老人告自己的子女是为了讨要生活费。

这个理由让围观群众感到很意外,因为在大家的印象里,老两口一直跟着儿子住,儿媳妇管做家务,一家人一直和和睦睦的。而其实早在3年前,王大爷因为和儿子儿媳发生了矛盾,就悄悄从儿子家里搬了出来,独自住在明阳镇老宅中的一间空屋里,一直是自己在楼顶阳台烧火做饭吃。

被儿子下了“逐客令”,8旬老人独自在楼顶阳台生火做饭...

“逐客令”

儿子王文春说本来一家人可以和和气气过下去,就是因为3年前的一件事,打破了家里的平静。事情的起因是母亲不慎扭伤脚,妻子晓丽带着母亲去看病,途中遇到了几个姐姐们。由于姐姐们一直不来看母亲,甚至路上碰到了也没打招呼,晓丽就抱怨了几句,没想到几个人就扭打起来。这件事后,王文春夫妇本想请老人主持公道,没想到父亲让他们俩忍忍,想就此息事宁人。

这下,妻子晓丽不干了,一气之下要跟他离婚,家里整日闹得不开交。他越想越气,认为就是父亲一碗水没端平才导致了这一切,而姐姐们始终不露面也让他大为恼火。最后,王文春给父亲提了三个建议:一、父母还跟他们和以前一样过,不过他去收拾姐姐的时候,老人不插手;二、既然姐姐们不愿意和好,那就让老人断绝和她们的来往;三、如果实在是割舍不下姐姐们,那就让老人搬出去,自己一个月给500块钱。手心手背都是肉,由于老伴儿腿脚不灵便,加之考虑到儿子媳妇,大面上还过得去,王大爷只能选择自己搬出去。


被儿子下了“逐客令”,8旬老人独自在楼顶阳台生火做饭...


断掉生活费

刚开始王文春还是按月打500生活费给父亲,但是打了两年之后,就把生活费断了。到了2019年春节期间,王大爷患胃病住院,都是几个女儿在伺候,儿子王文春既不掏医药费也不来照顾,这王大爷彻底寒了心。

说到为何不给生活费,王文春表示,是因为父亲三番五次来要房产证,他怀疑是父亲出去单独生活期间,几个姐姐打起老房子的主意,唆使父亲来拿房本想要分房产。一想到自己从10多年前就把父母接在身边照顾,一直细心照料,那套房子也是他与父亲共同出资建造的,现在姐姐们什么都不管就要来分房,他就认为养老的问题不应该再让他一个人承担,于是2018年8月他就把父亲生活费给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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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赡养老人

对此,几个姐姐表示并不打算要父母这套房,甚至为了避免矛盾,她们还劝父母在房产证上写上弟弟的名字,而王大爷也不认同儿子的猜测,他说自己拿房本是想把房子卖了,把钱用来给自己养老看病。

了解到前因后果之后,法官认为,或许老人在家庭矛盾中有处理不当的地方,但子女不能因此不赡养老人,至于房子最终怎么处置,将是另外一个法律问题,这个案件中重点要解决赡养老人的难题。由于儿子认为父亲偏心几个姐姐,想把房产分给她们,女儿们又认为父亲年轻时打下的家业都偏心给了弟弟,因此,对于谁来赡养老人,双方始终谈不拢,法官这才决定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被儿子下了“逐客令”,8旬老人独自在楼顶阳台生火做饭...


在法庭上几个子女都对赡养老人问题进行了表态,2019年5月13日,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定王大爷的五个子女,从2019年2月开始,每月承担父亲母亲生活费共计500元,平等承担王大爷及其老伴儿生病所产生的费用,宣判之后五个子女均未上诉,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普法时间

被儿子下了“逐客令”,8旬老人独自在楼顶阳台生火做饭...


Q1:老人的儿子说,如果姐姐们以后想要继承老父亲的遗产,那么现在起就要公平地分担赡养老人的责任,这种说法有道理吗?A1:这个说法是错误的,因为继承父母遗产的问题和赡养父母,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继承遗产本身是要适用《继承法》的规定,但是赡养父母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子女应当承担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还特别地规定,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来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儿子这个说法本身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明显是违背的。Q2: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老人有一套房子,房本上写自己的名字,现在他想卖房养老,但是儿子在这个房本上自己加了一行字,里面写的什么不能抵押、不能卖啊什么的,就是这种做法 您怎么看呢?A2:房屋产权证是由人民政府根据不动产登记的规则依法发放的,这个文件是禁止任何人没有经过合法的程序去添注、涂改,这都是无效的。这个房产证上载明的权利人是王银和老人,是他和老伴儿张光秀的夫妻的共同财产,从法律角度看,他们两个人依照《物权法》的规定有权对这个房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那么卖房养老就是处分它了,如果这个房子里边确实存在儿子王文春的一部分权益的话,那老人可以同子女协商,协商不成的时候那老人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分家析产的诉讼,无论如何他不能阻碍老人家用卖房的所得款项,用于养老的这种权利。
Q3:因为这种财产分配的纠纷而导致赡养问题的案件有很多,您觉得应该怎么样妥善处理这类问题?A3:中国目前已进入了老龄化社会,要树立起来尊重老人、帮助老人、关心老人的一种良好的社会风尚,同时还要进行,赡养老人是家庭成员的法定义务的法制宣传教育,这个法定义务是强制性的。在这个前提之下,那我们注意到作为家庭财产的权利人,特别是老人,在处理这个问题上要本着家庭和睦团结的理念,去处理好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这一系列具体问题,本着有利于让你的子女今后即使老人不在了,他们还能够团结在一起,和睦在一起,我想这才是老人最大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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