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教育中心校長當眾毆打已退學的學生,學生舉報到教育局校長竟然不承認打了人,怎麼辦?

DESIRE°


職業教育中心校長當眾毆打已退學的學生,學生舉報到教育局,校長不承認打了人。

那我要問:

第一,是不是真的打了,有沒有證據,如人證、物證,人證就不用說了,物證:打人的工具,視頻錄像等。

第二,你到教育局舉報,是不是找的地方錯了。已退學的學生,就是社會人了,不再是學生,校長和社會人打仗,就屬於治安刑事案件,那 就應該到派出所或司法部門,而不應該去教育局。去教育局舉報,教育局還真 管不了這事。

到派出所拿出人證、物證,證據確鑿。派出所會依法處理,這是他們的職責。

如果學生上學期間和學校有糾紛,可以找教育局協商解決,至於打架鬥毆,就不是教育局能解決的問題了。


世問


此青年該打,打了活該,打了白打,解氣!



1、學生退學,能有什麼好鳥,劣跡斑斑可以想見。

2、此學生已經退學,再也不屬於學生,而是社會青年。

3、此青年和老師發生衝突,因為身份再也不是學生,舉報也應該打110,而不是告到教育局。

4、此青年已經輟學,私自進入學校,應該不會是做好事吧,很可能是尋釁滋事,進入學校應該乾的是有違學校規章的勾當。

5、校長挺身而出,為了維護學校尊嚴,為了師生利益當眾動手,站在正義的一方,這是敢於擔當之舉,大讚!

6、即便校長動手,幹嘛要承認,你丫不是要告嗎?讓你找不到證據,讓你吃啞巴虧,氣死你!之所以不承認動手,是秀才遇到兵,讓你沒有遇見的證據,看你怎麼扯。



綜上所述,此青年應該是想到學校佔便宜的,哪知道校長衝冠一怒,居然吃虧了,就哭鼻子告狀,希望教育局為自己消氣。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對於那些闖到學校放恣之人,不必講斯文,讓其哭也沒有眼淚。大家說呢?


文軒閣


題主並沒有說清楚,校長為何打他?

小編不敢妄自揣測,但是有幾個關鍵詞,請大家注意!

“退學”:

為何退學?學不下去還是被勒令退學?

其實,不管是哪一種,都基本能夠判斷出,這學生不是什麼好玩意!這種人應該被揍!

“當眾”

能讓校長“當眾”不顧斯文開揍的人,肯定是讓校長憤怒不已!可見他的行為一定是出格到不能容忍了!也許是回來禍害小師妹吧?甚至被發現還恬不知恥、胡攪蠻纏,以至於引起校長“當眾”動手教訓!

這種人活該打!

“毆打”

大家注意這個詞,字典上解釋為“用手或者手拿某些東西猛打”。打的這麼狠,可見校長有多生氣!也可見這傢伙有多無賴!

“告到教育局”

可見這傢伙就是一潑皮無賴!換做是我,我也會揍他,哪怕這校長不做了!

特意看了一下網友的留言:

揍得好!(言簡意賅)

都退學了,還回到學校來尋釁滋事。該打!(分析定性)

校長不會無緣無故的打他,定有原因。(理智分析)

既然已經退學了,就是社會人,來學校搗亂,揍他又何妨?(看得清!)

這種人渣,不揍不足以平民憤!(激起眾怒了)

…………


姑蘇講堂


這種信誓旦旦的引戰問題實在是漏斗百出

互聯網時代很多媒體毫不負責,引導衝突與片面言論,實在是可惡。“職業教育中心校長當眾毆打已退學的學生,學生舉報到教育局校長竟然不承認打了人,怎麼辦?”這個直接針對學校、學生進行引戰,實在可惡。理由如下:


疑點1:事件描述模糊不清

大家都是上過學的人,新聞六要素也都清楚吧:時間、地點、人物、起因、經過、結果。也就是我們常說的5W1H,滿足這些要素才有了完整、客觀的基礎。

反觀題主這個問題,直接一句:“職業教育中心校長當眾毆打已退學的學生”,其他所有背景均未交待,明擺著就是片面報道,目的就是引戰。

校長是無故毆打還是發生爭吵後毆打?亦或是這個已退學的社會青年動手在先校長自衛?還是其他原因?都沒有說清楚,就直接引導大眾將事件判斷為校長以權勢壓人的校園暴力事件,用心何其歹毒。

但是講道理,既然是已退學的社會青年,請不要以學生自稱,與校長髮生的衝突,也請直接報警,交由當地公安局進行處理,關教育局什麼事?


疑點2:當眾毆打無人制止也沒有證人?

既然是當眾毆打,竟然沒有人制止?好,您說中國人冷漠,都不敢管。那校長不承認,不是還有大量目擊證人麼,只要找到證人,根本不用這個校長承認也可以認定事實成立好吧。大庭廣眾啊,找一個證人很難麼?明明如果被打者佔理的話,報警、曝光媒體、把事件經過講清楚,以現在網絡輿論的威力,這校長根本不堪一擊,可是更笨沒有一個自洽的故事邏輯,如何讓廣大網友相信?邏輯不通啊!!


疑點3:網絡輿論監督如此厲害的當下,校長會當眾毆打他人麼?

我覺得但凡有點理智的人,不會當眾毆打他人,這簡直是作死,傻子才這麼幹;或者,被逼急眼了。輿論監督是好,但是不能濫用,更不能被惡意引導,成為網絡暴力。

容我惡意揣測一波:首先,職業教育都能退學的小青年,我覺得大概率不是什麼安分守己的人,大家都上過學,也都經歷過這個年齡段,都明白這些小青年正是在人生的叛逆期,年少情況,易怒易衝動,做事不講後果,有時候還有些不明對錯。其次大家想一想,能成為一校之長的人,怎麼可能沒有一點心性手腕,還衝動易怒?這根本就講不通嘛!

如此來看,即便校長動手打人了,也大概率有一定緣由,但是題主沒有絲毫的介紹。


結論

我再來胡猜一波,保不齊是小青年打架鬥毆或者嚴重違反校紀被開除,然後回學校挑事,或者是混了一段時間社會,回學校裝社會大哥,打架來的。結果被校長用強力手段驅離了,然後又來引導網絡暴力,試圖抹黑學校和校長。

如果我猜的不對,被毆打的社會青年儘可以報警,還原事件真相,為自己沉冤昭雪!



以上

喜歡我回答的朋友歡迎大家點贊、評論、關注,謝謝大家!!!!


奮青Struggler


這裡面應該有幾個問題要搞清楚。

1、校長毆打已經退學的學生,具體位置在哪?

是在學校嗎?我想這應該是在學校裡面發生的事情。

在學校,為什麼校長會和他發生衝突?是不是因為這個曾經的學生又跑到學校來惹事了?我們可以想象一下,這是一個多麼頑劣的職校學生,一定是曾經犯事了,被學校處分了,才被退學的。這一定是一個問題學生,我們說,每一個問題學生的背後都一定站著一個問題家長。可以想象,這個小孩的家長教育出了問題,才導致了他到了這個地步,這樣的結果。如果不在學校,我想這個校長也一定充滿正義感的在替家長在教育這個學生。那也一定是這個曾經的學生在外面惹事了,校長看不下去了,才動手打了他。如果真的打怎麼樣了,校長也寧可承擔自己的該承擔的責任,也不願意看到他在社會上胡作非為。

2、校長為什麼要打這個曾經的學生?如果這個校長是在學校打的這個學生,肯定是事出有因,這個學生肯定又到學校鬧事,惹得校長忍無可忍,才打的。真為了正義,為了學校,為了在校學生髮生的事情,作為校長也沒有必要不承認,承認了,你最多也只是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而在道義上,你做的是非常正確的。同時,作為上級主管部門,也一定會調查清楚事情的前因後果,不會無緣無故冤枉一個好人的。校長這麼做,實際上也是在幫這個家長教育這個小孩。

3、作為主管機構,應該就問題調查清楚,尤其是這個曾經在職校上過學的學生。還有他的父母。當然還有這個打他的校長。現在是法治社會,不可以想怎麼做就怎麼做,不是胡作非為、為非作歹的時代。每一個人都要對自己的言行負責。該是誰的責任就是誰的責任。校長,也許出發點是好的,但不應該那麼衝動,真有後果,那校長也是會也是必要承擔責任的。我想這個學生應該比較大了,也應該還是在父母的監護之下,所以,我們同時還是要追究監護人的責任。

我是職校方老師,這是我的回答。歡迎大家留言、關注、評論和轉發。


職校方老師


這是“笑笑媽媽說教育”幫您解答。


如果您是受害者本人或者受害者家長,您可以依循以下證據的獲取優先級尋求解決方案:1、提供報警記錄/驗傷證據——2、蒐集客觀證據——3、尋找目擊證人作證——4、升級案件性質。

首先你要明確“打人”的程度

如果是輕微身體接觸/相互推搡/扇了一個耳光,鬧到最後也就是對方道歉而已。

如果確實達到輕微傷以上的程度

一、堅持向教育局反應,要求徹查涉事校長

二、教育局不給解決可以走法律訴訟

1、最易獲取,自身證據:最好是當時報警了,提供警方的出警記錄/傷情鑑定報告;

2、客觀證據,校內攝像頭/附近商家攝像頭/旁觀者手機視頻;

3、尋找目擊證人,並且對方同意作證;

4、如果持械或者多人參與或者圍觀人數眾多造成較大影響,可以考慮它性質往黑惡上靠。

但此法雙刃劍+殺傷力大,你確有重大冤情,事實證據確鑿的情況下都不見得適用,而且路徑也與解決一般糾紛不同。建議你考慮清楚,實事求是,不要圖一時之快。

希望以上的解答能對您有幫助。


笑笑媽媽說教育


校長當眾毆打已退學學生,舉報到教育局,校長居然不承認打人,我想校長是慫了,直接報警就是。

遇到這種事,一定要冷靜,先要明白自己的目的,是要把這位校長的烏紗帽搞掉還是讓校長賠償,不過,私立學校的烏紗帽不值錢,學校都是他家的,我們也搞不掉,只能退而求其次,但不論如何處理,事前的證據一定要固定好。



第一,人證。既然校長敢當眾毆打退學學生,那麼看到這件事的人便不止一位,不過,學生可能居多,礙於校長的淫威,不願出面指證,但站在學生立場,還是會有一些正義人士的。

第二,視頻資料。中國人最愛看熱鬧,當眾毆打你,肯定會有人錄有視頻資料,所以,將這段視頻資料獲取,很關鍵。

第三,到醫院及時就醫,讓大夫根據你被打的情況,寫好病例,留作證據。

如果你想要搞掉校長的烏紗帽:

你完全可以向教育局出示你的證據,同時也要在網絡上做好輿論普遍,畢竟到了教育局,誰知道教育局局長於校長什麼關係,鬧不好雷聲大雨點小,校長一點事沒有,但如果放到網絡上發酵就不一樣了,一旦事態擴大,監察委、公安局都是要介入的,估計到時候教育局也不得不公正對待,掌握了主動權,什麼事就好說了。

如果你想要校長的賠償:

你可以向教育局出示證據,也向公安局報警,報警後警察介入後,首先會調節你們之間的矛盾,到時候你在提出你的要求,各種費用全部都家長,如果他不滿意,公事公辦就是,咱也不會少根頭髮,讓校長自己公關去吧,你不點頭,他這關不好過。

總之,遇事不可以做莽夫,要智取,看看自己的目的是啥。


小豬的教育經


還能怎麼辦?認栽唄!如果你是到學校找茬耍潑而“光榮負傷”,我覺得你還應該去相關部門自首,因為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是違法的行為。

請問題主:你為什麼在職業學校都會被勒令退學?如果你品學兼優、遵紀守法,怎麼可能被勸退?

好了,退就退吧,按道理職業學校和你應該算是井水不犯河水了。可是,職業教育中心校長為什麼要去打一個已經被勸退的學生?是不是他跑到你家去打?還是你到學校去鬧事之後才對你的擾亂校園秩序行為進行行之有效的正當防衛?

退學之後,你就已經是社會青年,你要做的是另謀出路,你要想的是在今後的日子裡如何出人頭地,而不是尋思如何去報復學校,怎樣給學校添麻煩。讓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你被校長揍了之後,你為何不去報警,反而去教育局舉報?

如果這個校長衝到你家去打你,或者在大街上一遇到你就瞬間讓你鼻青臉腫,那麼肯定是他不對。面對這種情況,你要做的不是向教育局舉報而是撥打110。不管怎麼樣,如果道理在你這一邊,而你又遇到這種委屈的事,法會與你同在。

但是,如果是你衝到學校裡面去撒潑,然後校長用他的蓋世神功教你怎麼做人,我必須為這位英勇無畏的校長點贊,因為這樣的校長打著燈籠都不一定能找得著。

雖然我不認識這個校長姓甚名誰,但我覺得他應該是一個有擔當、有正義感的好校長。至少,他在關鍵時刻站得出來、衝得上去,面對社會渣滓敢於“亮劍”、面對耍潑找茬敢於出招、面對學校危機敢於挺身而出、面對不法分子敢於堅決鬥爭。


微雨潤苗


姑且拋開對錯,首先要問的是這起前校長和前學生之間的衝突是如何產生的。

按正常邏輯,該校長和已經退學的學生人生之間基本沒有交叉線。學生已經退學,雙方碰面的機會都很少,更不用說起衝突。退一萬步講,作為一個已退學學生已經是社會人士,真和之前學校校長之間有了衝突,導致人身方面的傷害,應該報警由派出所處理,而不是教育局。教育局何時成了派出所?

再者,如果一個非本校學生的社會青年故意擾亂學校教學秩序導致和該職校中學校長之間衝突,從而出現如題主所描述的情況“當眾毆打”,那更應該報警由派出所處理。不用擔心出現校長否認的情況。既然“當眾”,必然有不少目擊者。既然“被打”,必然有實錘,如身體傷害到醫院治療的單子。該校校長左右不承認也是沒有用的,該承擔的法律責任跑不了,至少要道歉和賠償醫藥費不是?至於該社會青年,若是真擾亂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和管理,該負的責任也得負。

這件事中的““被毆打者”(姑且稱之)做法令人費解之處在於他把一件不管哪種情況該交給派出所處理的事情鬧到教育局。是不懂法?還是?還是去派出所吧,把彼此該負的法律責任拎拎清,彼此之間矛盾通過法律處理妥當,以後各自安好。


Scarett


小編在教師節發這樣的新聞想幹什麼?確實有個別打學生之教師,你是想聲討老師為被打學生討公道,還是在教師節添堵??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