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淮安:判了!金湖“套路貸”惡勢力犯罪集團覆滅,涉嫌搶劫、敲詐勒索、非法拘禁他人

昨天下午,金湖縣人民法院對一起“套路貸”團伙涉惡案進行一審宣判,涉案的10名被告人因涉嫌搶劫、敲詐勒索、非法拘禁他人等多項罪名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至9年8個月不等的刑罰。


江蘇淮安:判了!金湖“套路貸”惡勢力犯罪集團覆滅,涉嫌搶劫、敲詐勒索、非法拘禁他人


法庭調查查明,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期間,被告人藤某、於某利用藤某在金湖縣城內經營手機售賣的店鋪以及於某租用的辦公室,糾集被告人馮某等8人,通過實施搶劫、敲詐勒索、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動,獲取多名受害人財物,逐步形成以藤某、於某為首要分子,馮某、李某為主犯,其餘6名被告人參與的“套路貸”惡勢力犯罪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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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藤某交代說:“一般情況下,我先跟受害人進行溝通,如果我無法把錢要回來,我就找於某幫忙,之後給他一筆辛苦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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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機關指出,藤某、於某、馮某等人通過實施搶劫並以暴力威脅手段多次索取他人財物,兩年作案8起。同時,他們還以討債為由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分別構成搶劫罪、敲詐勒索罪和非法拘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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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庭審現場,公訴人建議判處被告人藤某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至九年六個月,並處罰金;判處被告人於某有期徒刑九至十年並處罰金;判處被告人馮某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至七年六個月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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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案法官表示,該案是典型的“套路貸”惡勢力犯罪,被告人在僅僅付出少量錢款之後,通過暴力和其它威脅手段,獲取大量非法經濟利益,給受害人的身心和經濟造成嚴重損害,社會影響惡劣,這種違法行為正是目前掃黑除惡打擊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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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金湖法院共受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4件,審結2件,對18名惡勢力集團犯罪分子定罪判刑。在“打財斷血”上持續發力,進一步摧毀黑惡勢力犯罪基礎,推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深入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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