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一戰中只有美國使用了霰彈槍?

廢土少年


因為好用呀。



一戰的特點就是塹壕戰,大量的戰壕工事對於防守者有天然的優勢,進攻方要越過鐵絲網,越過機槍封鎖。

上圖是霰彈槍子彈打中凝膠的效果

霰彈槍的子彈打出去是散開的,所以在一戰那種塹壕戰中,美軍發現霰彈槍能夠打中躲藏在戰壕內的敵人。
加上人衝進戰壕後,裡面空間狹窄,步槍加刺刀的長度非常長,在戰壕裡施展不開,所以才有了衝鋒槍,但是數量少,而且故障也多,而德軍發現工兵剷剷腦袋也好用。



但是美軍卻發現霰彈槍又短,適合戰壕內攻擊,而且威力又大,還能越過工事達到後面的敵人,所以又被稱為戰壕鐵掃帚。

當然這也與美國的霰彈槍使用傳統有關,美國地廣人稀,指望警察保護,怕是屍體都化白骨了,需要武器保護自己,那麼霰彈槍就是很好的武器。加上還有打獵得需要,獵槍與霰彈槍其實差不多。


木榮雨北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說通俗點,美國佬是被逼出來的,完全是趕鴨子上架。

一戰期間,美國介入的時候已經是戰爭中後期。

當時任何一個國家,都解決不了戰壕戰的問題。

由於防禦一方的武器佔優,尤其是重機槍的存在,進攻一方衝入敵人戰壕時,通常兵力所剩無幾。

兵力不佔優,像依靠單發步槍去掃平戰壕內的敵人,當然是不可能的。

你根本不會有開第二槍的機會!

衝鋒槍在當年還是新玩意,裝備極少。

輕機槍則太重,不能有效手持衝鋒。

於是,當時美軍真是急紅眼了,想任何方法減少傷亡,多消滅敵人。

當時很多士兵想到一種武器,可能會勝任戰壕戰,就是溫徹斯特1897型泵動霰彈槍。

這種霰彈槍可以裝彈5發,槍膛還可以裝1發,一共就有6發。

它使用12號和16號霰彈,威力很大,特別適合在戰壕這種狹窄地方作戰。

因為是霰彈,一槍可以覆蓋一個區域,所以命中率很高。

正常來說,這6發子彈可以消滅好幾個德國兵。

如果敵人聚集在一起,可能一槍打倒多個人。

溫徹斯特公司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共賣了2萬支M1917霰彈槍給美國政府。

由於前線對塹壕戰兵器需求量很大,僅由溫徹斯特公司供應已嫌不足。於是,美軍將軍隊倉庫中保存的溫徹斯特1897型霰彈槍全部交給政府兵工廠按標準改制。一戰中美國政府兵工廠共改制出5,000~6,000支M1917霰彈槍。

但是,這種槍的用途太單一,因為射程太近,只有幾十米而已。正常來說,霰彈槍射程在25米,不能超過50米。

這麼近的距離,在野戰中就沒用了。

除了美國人財大氣粗,人命過於值錢,願意不屑代價使用這種武器,其他列強都是不願意的。

其實話說回來,霰彈槍也就是趕鴨子上架,救急的東西。

正常來說,解決這個問題應該是研發衝鋒槍,半自動步槍之內的速射武器,而不是拿起老古董霰彈槍。


薩沙


因為那是美國人,和歐洲紳士不一樣。美國人在菲律賓和當地土著人交過手,這些經歷讓美國人深刻感受到了.38手槍的貧弱,土著即使身中數發手槍彈也更沒事人一樣拿著刀衝鋒。這也讓美國人發現了霰彈槍軍事用途的可能性,只要一槍就能擊倒瘋狂的菲律賓土著。而在歐洲,霰彈槍長期以來只是狩獵鳥類使用的獵槍。

因此當美國人帶著霰彈槍參加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時候,很自然的就受到了德國人的抗議,德國人認為這種武器不人道,違反了戰爭法。但是美國人覺得這是正常的軍用武器,比起霰彈槍,能夠全自動射擊的機槍更應該被禁止。而且戰爭法根本沒有規定禁止將霰彈槍運用到戰爭中去。即便如此,德國依然對美國人使用霰彈槍懷恨在心,聲稱只要抓到帶有霰彈槍和霰彈的美國士兵,就會當場處決。

圖注:這張照片是美軍士兵在用霰彈槍打陶土飛靶,並不是戰鬥場景

對於使用霰彈槍這件事,美國人倒不是擔心德國人會怎麼樣,而是擔心自己的盟國,也就是英國和法國會藉此事件來製造輿論,獲得美國遠征軍的指揮權。所以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美國幾乎銷燬了所有戰鬥場景中使用霰彈槍的照片。現在還能找到的一戰時期美國霰彈槍的照片,要麼是放在地上的,要麼是用來打靶的。如果誰有一張戰鬥場景中的美軍士兵使用霰彈槍,那真的可以當寶貝了。

以上是我的回答,歡迎大家留言討論。我是輕兵器愛好者,熱愛輕武器與戰術文化,期待與你一起走進狂野的輕武器世界!


輕兵器愛好者


主要是美國獨特的戰爭需要,催生美國一直在發展霰彈槍這種武器。

美國自身曾經的治安不好,因此霰彈槍、槓桿式步槍等比較流行。而在後來的菲律賓等地和當地土著之間的交戰中,美軍也發現傳統的手槍和步槍很難對這些狂熱的土著人產生有效傷害,不過潘興將軍偶然發現M1897霰彈槍非常適合殖民地戰爭,近距離幾乎就是一把神器,能有效抵禦敵軍。

而在一戰中,同樣是潘興將軍負責美國遠征軍的多項事宜。當時主要是塹壕戰,雙方士兵最終都會在戰壕的近距離交戰,但此時火力單薄的步槍和刺刀明顯不適合這麼近距離的交戰。而德國人作為對策開發了MP18等衝鋒槍,但是美國人首先想到的是其已經使用過的霰彈槍,並改稱為塹壕槍,用於近戰。德軍對M1897塹壕槍很是恐懼,宣稱只要俘虜使用這種武器的美軍,就會直接處決。

之所以其他國家沒有這種裝備,就在於其一直使用的是傳統的步槍,再加上機槍等的出現,霰彈槍沒有了使用的空間,因此在歐洲國家主要被用於打獵等這種用途,比如雙管獵槍,但是這種武器明顯不適合一戰的實戰。

因此,最終也就造成了一戰中僅有美國使用霰彈槍的局面。


戰爭之王


散彈槍這個東西美國人之前就使用,原因就是美國的治安並不是太好,美國警察手裡如果說只是拿著一個左輪手槍跟敵人對拼的話,那有點兒吃虧,在房間裡面散彈槍有她無與倫比的優勢,美國的警察也特別喜歡用這款武器,威力大,而且距離比較短不容易傷到其他人。

後來,美國在殖民地的作戰行動裡面也一直在使用這一款武器,使用的使用者,美國人就想著把這款武器帶到當時的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戰場裡面,結果英國和法國人表示不同意。

玩塹壕戰我們是專家,我們跟德國人鬥了這麼長時間了,你們這種武器沒用,(今日頭條漩渦鳴人yy首發於悟空問答)戰壕與戰壕之間相隔幾百米,你這散彈槍射程頂多幾十米,你夠得到敵人嗎?這種武器拿出來,你就是成為敵人的靶子,敵人可以打你,但是你又打不到敵人,你說我裝備這個武器有用嗎?沒用,沒用那就給我滾蛋。

結果當時德國人和美國人共同意識到了一個問題,在戰壕裡面這麼小的一個空間,這麼近的一個距離步槍太長了,根本轉不過來,而且步槍威力太大,穿透了前面一個人的身體,很有可能會接著打到第二個人身上,如果這個人後面站的是你隊友呢?

德國人給自己的是並配備了四十萬支手槍這一點算是德國人對於手槍上面的一個應用當然大獲成功,在戰壕裡面得國人跟英國人對打的時候,英國人老是吃虧,但又不知道自己吃虧究竟吃虧在什麼地方。

本來以為德國人可以利用這個戰術,無往而不利,但是美國人來了,你有手槍,我有散彈槍,咱倆幾十米距離對噴試試看,是我能打死你,還是你能打死我?

什麼情況我不知道,但是後來德國人起訴美國人說美國人犯了戰爭罪,為什麼反彈搶這個東西在近距離打到人身上人那個身體是要爆炸的的,什麼殘肢啊斷臂啊碎肉啊心血啊全部飛的到處都是。

德國人這一回是徹底認慫了美國人這一把散彈槍玩兒的實在是太讓人猝不及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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