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危害性大
具有
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從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
應當分別依照有關道路運輸的法律、
行政法規的規定,
取得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
並向工商行政部門辦理登記手續,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
應當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現實中,
卻存在許多擅自運輸危險品的違法行為
↓↓↓
5月7日晚,晉城市澤州收費站
一輛裝有50大罐液化氣瓶的輕型廂貨
因沒有危險品運輸證,
未設置危險品運輸標識,
無任何安全防護措施,
且駕駛人不具備運輸危險化學品的相關資質等原因
被山西高速交警三支隊八大隊民警查獲。
5月5日晚11時許,
臨汾市濱河路北延路段
一輛白色小轎車因裝載易燃易爆汽油95L
被臨汾市堯都區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控制。
經查,該車載有3大桶汽油,每桶25L,2小桶汽油,每桶10L,共計約95L,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該車駕駛員違反了國家《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運輸危險化學品的相關規定,執勤民警當即將駕駛人王某(臨汾堯都區賈得鄉人)連同車輛及非法載裝汽油控制並移至安全地點,按規定將案件移交至轄區公安部門。
危化品運輸除了有經營許可方面要求
從業人員還應具備相關從業資格
↓↓↓
通過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的,應當配備押運人員,並保證所運輸的危險化學品處於押運人員的監控之下。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的駕駛人員、押運人員應當經交通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從業資格。
駕駛人員和押運人員上崗時應當隨身攜帶從業資格證。
在路上出了事故怎麼擔責呢?
↓↓↓
危化品車與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
適用過錯責任;
與行人、非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
適用無過錯責任。
具體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事故確定是危化品車輛這一方擔責
受僱傭的駕駛人是否要擔責呢?
(這也是山西交警微博上多數網友的問題)
蜀黍想說,兩種情況
01
如果受僱傭的司機是用人單位工作人員,
執行工作任務時致人損害,
由單位對外承擔無過錯的替代責任!
02
如果司機是為個人提供勞務的
因勞務致人損害
由接受勞務的個人承擔無過錯替代責任。
司機要是過錯的話,
會被個人追償的哦!
開車上路
駕駛人如此重要
山西公安交警特別提醒
危險貨物運輸車駕駛人
“五注意”
↓↓↓
山西交警權威發佈 昨天
危險化學品危害性大
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
從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
應當分別依照有關道路運輸的法律、
行政法規的規定,
取得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
並向工商行政部門辦理登記手續,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
應當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現實中,
卻存在許多擅自運輸危險品的違法行為
↓↓↓
5月7日晚,晉城市澤州收費站
一輛裝有50大罐液化氣瓶的輕型廂貨
因沒有危險品運輸證,
未設置危險品運輸標識,
無任何安全防護措施,
且駕駛人不具備運輸危險化學品的相關資質等原因
被山西高速交警三支隊八大隊民警查獲。
5月5日晚11時許,
臨汾市濱河路北延路段
一輛白色小轎車因裝載易燃易爆汽油95L
被臨汾市堯都區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控制。
經查,該車載有3大桶汽油,每桶25L,2小桶汽油,每桶10L,共計約95L,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該車駕駛員違反了國家《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運輸危險化學品的相關規定,執勤民警當即將駕駛人王某(臨汾堯都區賈得鄉人)連同車輛及非法載裝汽油控制並移至安全地點,按規定將案件移交至轄區公安部門。
危化品運輸除了有經營許可方面要求
從業人員還應具備相關從業資格
↓↓↓
通過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的,應當配備押運人員,並保證所運輸的危險化學品處於押運人員的監控之下。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的駕駛人員、押運人員應當經交通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從業資格。
駕駛人員和押運人員上崗時應當隨身攜帶從業資格證。
在路上出了事故怎麼擔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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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車與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
適用過錯責任;
與行人、非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
適用無過錯責任。
具體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事故確定是危化品車輛這一方擔責
受僱傭的駕駛人是否要擔責呢?
(這也是山西交警微博上多數網友的問題)
蜀黍想說,兩種情況
01
如果受僱傭的司機是用人單位工作人員,
執行工作任務時致人損害,
由單位對外承擔無過錯的替代責任!
02
如果司機是為個人提供勞務的
因勞務致人損害
由接受勞務的個人承擔無過錯替代責任。
司機要是過錯的話,
會被個人追償的哦!
開車上路
駕駛人如此重要
山西公安交警特別提醒
危險貨物運輸車駕駛人
“五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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