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部署開展醫療器械“清網”行動強化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監督

陝西網訊(記者 南楠)5月8日,記者從省藥品監管局獲悉,為落實醫療器械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簡稱第三方平臺)和醫療器械網絡銷售企業主體責任,省藥品監管局印發通知,從即日起到今年11月,陝西省集中開展醫療器械“清網”行動,強化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監督管理,嚴懲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此次行動重點清理未履行法定義務的第三方平臺、違法違規醫療器械網絡銷售企業、利用網絡銷售非法醫療器械產品和違法違規發佈醫療器械網絡銷售信息行為,重點查處第三方平臺未經備案擅自為入駐企業提供醫療器械交易服務;直接參與醫療器械網絡銷售;醫療器械網絡銷售企業“線下”未取得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或者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憑證;“線上”未辦理醫療器械網絡銷售備案等違法違規行為。

行動方案明確,省藥監局組織行政區域內第三方平臺按照《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章全面開展自查,全面落實第三方平臺管理責任,嚴格履行法定義務。市級負責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的部門要組織行政區域內醫療器械網絡銷售企業按照相關法規、規章、規定全面開展自查,切實落實企業責任。省藥監局發現第三方平臺存在未按要求辦理備案、未展示備案憑證編號和未建立管理制度、未按要求對入駐企業進行核實登記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進行查處。市級監督管理部門對未經許可或者備案從事醫療器械網絡銷售、未辦理網絡銷售備案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據相關法規進行查處。

省藥品監管局要求,各級監管部門要堅持“線上”和“線下”同步推進的原則,對通過“線上”監測、群眾舉報等方式發現的違法違規線索,加強“線下”深挖細查,嚴肅查處醫療器械網絡銷售違法違規行為。要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作,對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第三方平臺、醫療器械網絡銷售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要列入失信企業和失信人員名單並向社會公開,實施聯合懲戒。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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