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零接觸” 執行不停步

2月19日,宣城中院執行局運用信息化手段成功執結一起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確保疫情期間執行工作不停擺。

江某與阜陽市某建築公司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經法院調解達成協議,但阜陽市某建築公司未能按時履行法律義務,江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該案立案執行後,考慮到疫情當前,執行幹警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與雙方當事人多次進行溝通聯繫,最終達成一致意見,由被執行人阜陽市某建築公司向申請執行人江某履行6786003元。目前已全部履行完畢,該案得以順利執結。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以“特殊手段”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近期,宣城中院執行局嚴格遵照最高院執行局《關於做好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間執行工作相關事項的通知》要求,充分利用網絡、電話執行等手段,依法審慎開展執行工作,實現了疫情防控、執行工作兩不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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