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社保不一致挂靠疑似人数已达百万人,对于挂证的自由职业者你怎么看?

建造师桥水


挂证,在社会上的人数非常多,大多数都是为了在正常工作工作之余多一份收入,但是挂证者,应该不能算是自由职业者,他们大多都是有正常工作的。

挂证的收入范围相差非常大,所以,挂证者一般比较难仅仅依靠挂证的收入维持生活,所以不能说是自由职业者,当然,个别专业除外。

市场上,挂证最多的应该就是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有地域限制,只能在发证当地所在的省份使用,一般二级建造师的挂靠级别在几千到三四万一年,高的记得在前两年的广东水利能达到六万一年,现在没有这么高了。一级建造师的价格波动也差不多,大多也是在一万到四五万一年左右,不过,随着去年开始的对挂证的严查,证书市场价格有所上涨,前提是要能够转社保,所以说作为自由职业者还是有难度。

去年开始各地严查挂证,并且注销了很多证书。出现这种情况,我觉得也有多方面的原因。

一是企业资质的需求。企业需要资质,必须要求有足够数量的职业资格证书,并且项目经理也同样要求持证上岗,专业岗位人员要求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但是往往企业内部职工没有资质证书,或者很多职工总是考取不到证书,所以,企业为了资质,只能靠租用证书。

二是很多单位对自己的职工的证书给不了同等待遇。很多单位,可能不需要相应的证书,所以不论你是否持有,都不会给你相应的待遇,有些单位觉得你已经是自己的职工了,对于证书就仅仅给予一点点补助,我朋友的公司,央企施工单位,对于一级建造师,每个月才补贴600块,如此,只要不是项目经理,都不愿意将证书注册在公司,相差太远。

总之,这种现象就是,企业有需求,个人有收入需求,但是对建设项目是不利的。


洒脱老安


我是一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从切身情况来谈谈这个问题。

现在有一种情况,看各种报道均未提及过。

我注册在某市某公司,从注册之日起,一直都是在该公司的工程上供职,有工程合同和考勤等为证,按理千真万确的不属于挂高。我毕业二十九年来,一直在工程一线工作,考上注册也10年了,不客气地说,我是那种既有注册证,又有工作经验和能力的人。

但是,现在社会上出现了一种情况,工作单位是一家,而交社保却是另一家——被称作人力资源公司。

这样,就与住建部关于挂靠的标准产生了一定的矛盾:注册单位与社保缴纳单位不一致,视为挂靠。当然,通知中的其他情况,是不是认为这种情况不算为挂靠,目前还不得而知。

如果算作挂靠,那就与查挂靠的初衷不一致了。社会所诟病的,是那种只拿证钱,不在注册公司,甚至注册公司的工程上工作,造成有证的不工作,工作的无证。现在无证人员从事需要证书的岗位,确实大有人在,造成人所公愤,对工程质量带来一定的潜在隐患。

而我说的这种情况,没有任何前面的危害,相反,却因为存在种种挂靠,受到鱼目混珠的伤害。

就住建部查处挂靠的措施来看,对这种情况而言,或许存在漏洞,需要完善,或者应该从这种用工形式分析其合理与否,是否采取措施?当然,这就不是是否挂靠范围的事情了。

从实践来看,查处证书挂靠问题,工作有一个环节是可以避免的。工程是分阶段受政府监管的,其中一项质量行为的检查,就是检查人证合一问题的,只有这项工作认真了,挂靠证书的问题,才能、才会得到根除。

最后几句话,我强烈呼吁打击证书挂靠行为,但这种社会用工形式可能带来的“冤枉好人”,望国家研究对策。是否证书挂靠的本质问题,是工作中人证合一,而不是社保与注册单位一致。如果社会允许或认可人力资源公司交社保,而工作单位可以是另一家公司,那么我今天谈的这种证书注册,就不应该是一种挂靠。如果这种用工形式有问题,就要先解决这种用工形式,这或许是另一个问题了。

全是事实,欢迎交流,敬请置顶,谢谢阅读。


莲秞lianyou


我说说我自己的情况,我是二级建造师,我的证就是在外面挂靠的,属于重复交社保,为什么要挂呢,是因为二建注册受区域性限制,你在那个地方考的,就只能在哪里注册,我是在上海考的,但是我现在的公司在杭州,无法在杭州注册,没有办法我只能在上海挂靠了,如果注册在我们公司,公司也是给钱的,虽然少掉,但是没有什么风险,请问政府,别光整治挂靠,能不能把二健的区域性的限制,取消掉再说啊!我想像我这样情况的还应该很多吧!


北卫1998


人证合一,取消挂证,是建筑行业发展趋势,有利于保证建筑工程质量。

第一,取消挂证,确实对建筑行业有证的人是个不小打击,因为很多人也确实靠挂证,有一笔收入。

第二,挂证,对于很多中小企业来说,有利于降低成本。相对养人培养人更难,成本更高。

第三,人证合一,利于提高证书含金量,对于施工人来说也是好事情,他们证更值钱了。


幺幺挞


看了几位朋友的回答,似乎有点误会了提问者的原意,下面谈谈我的看法:

目前,全国陆续公开的“疑似”挂靠的人数已将近百万人,这些疑似挂靠人员,基本上都是社保和注册单位不一致或重复社保以及一部分的在注册单位没有社保。在2019年3月31日前,这些人会通过社保统一、注销注册、重新上社保等各种方式,来符合建造师的注册规范。但是其中会有一部分人员将是漏网之鱼,当前的严查查不到他们的身上。

这一部分人,就是挂证的自由职业者。他们的建造师证注册单位和社保缴纳单位统一,但是他们却不在该单位上班,而是去另外不用缴纳社保的单位上班或干脆自己做点生意。表面上,他们却是标准的“人证合一”,常规的检查手段查不到他们的头上。

对于这些挂证的自由职业者难道就没有检查约束的办法了吗?其实还是有的。目前在一些省份正在逐步严格的项目经理等施工现场到岗检查,能在很大程度上让挂证的自由职业者待不下去。到岗检查的手段现在是越来越严格,指纹打卡,随机检查,动态刷脸打卡等等。相信在以后,这将是一种常态。

随着这次对挂靠的严查和整顿,建造师人证合一将会越来越成为常态。各种形式的挂靠将越来越没有生存的空间。


不拘的风906


随着国家打击违法挂靠力度的不断升级,真可谓是人人叫好。但是目前来看,政策还是有一定的漏洞,或许还需要时间来不断完善吧。对于那些单纯的考证挂靠族来说,打击来的不啻于暴风骤雨,严查之下无处遁形,对于规范行业来说好处巨大,自不必说。但是难免会城墙失火殃及池鱼,举两个例子为证:

(1)A君现在在北京一个设计院工作,证书也注册在自己单位,但是A君社保是在分公司交的,而分公司在深圳,所以A君在这一轮审查中就不幸成为了“存在社保和工作单位不一致”的靶标;

(2)B君现在在天津市一家设计院供职,证书注册在本单位,但是由于该设计院采取的是三方派遣的劳务形式,B君社保是由当地的一家人力资源公司代缴,同样,B君也受到了近期严查挂靠运动的影响。

对于以上两君来说,绝非“考试挂靠党”,绝对是如假包换的“人证合一”的典范,但是受到用人单位政策或者是地区政策的影响而有被“冤杀”的风险,这恐怕也不应该是好政策应该有的结果。

所以对于任何政策来说,都是有一个不断完善发展的过程的,可能在这个过程中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出现,但是相信所有的问题都会有一个好的解决方案。


张工注册给排水工程师


我觉得社保和注册单位不一致不一定就是挂靠。最主要的是人和注册单位不一致才算挂靠。为什么?第一,有可能人的人事档案和社保在一个单位,由于某种原因比如内退,或者停薪留职,或者由于干的不开心,或者感觉发挥不出自己的专长而不想在原单位干了办病休或者病退等而到证书注册单位(私企)去工作了。但是社保还在原单位(国企)。第二,在原单位(社保缴纳单位)工资待遇不高人际关系不和谐但又不想辞职(国企或事业单位牵扯退休待遇),而跟单位达成一致保留关系不发工资不用上班而到证书注册单位上班的情况。本人觉得这种情况有利于人才流动和发挥特长,应该支持!因为有时候在国企有时候就是混日子,既发挥不了自己的专业特长也做不出什么贡献,不如换个地方干自己喜欢的工作。


清洁社会12345


我应该是属于挂证党中的一员,我在一家企业基建工程部工作,这家企业投资厂房建设和学校教育建设投资。

我在这个企业一直呆了八年,从事现场技术管理,从二级考到了一级建造师,正好今年摊上社保改革,一建还没注册,不知道何去何从。

说实话,企业很好,工资不像建筑企业那样拖欠,在这代表甲方,也一直从事着建筑管理工作。可是这企业没施工资质,所以只能将证书挂到其他建筑企业。

怎么办,现在?


刀刀球


我在三线城市工作,三线城市里哪有什么正规公司,全是他娘的皮包公司,一个小老板,几个员工,项目基本都是挂靠投标,或者从当地大公司拿一部分小活干干。建造师不是我们想挂靠,其中很多原因,我们很无奈


你女么见了贴膜口袋


放心,闹着玩的,过两三个月就没人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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