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物聯網的革命性應用

把欠用戶的還回去!

區塊鏈+物聯網,是繼區塊鏈"造幣"泡沫破滅後,區塊鏈企業希望挖掘的下一個應用場景之一。自2018年3月份開始,來找聯動原素諮詢和探討"區塊鏈+物聯網"應用的企業有兩撥。第一撥企業是在2018年3-6月份,他們的設想是"做芯片",不是礦機芯片,而是"物聯網芯片"——將區塊鏈的SDK放入物聯網相關的通信/計算芯片中。第二撥是做方案的,即為物聯網應用提供區塊鏈解決方案的,不過大部分都用於供應鏈的防偽溯源。

這兩類項目,第一類落地很難;第二類,用區塊鏈領域的資深分析人和投資人,共鏈社區的聯合發起人史伯平的話講:除了部分特殊場景外,大部分是偽需求,主要原因是防偽溯源帶來的收益無法覆蓋技術成本。那麼區塊鏈對物聯網的價值到底在哪裡呢?這一點上海的區塊鏈技術公司溢唐數據比較有發言權。

區塊鏈+物聯網的革命性應用

HPB芯鏈芯片發佈會

區塊鏈的革命性應用:把欠用戶的還回去

在2019年第二屆2050大會期間,由共鏈社區舉辦的"在多場景下的區塊鏈落地應用實踐"論壇中,溢唐數據CEO曾熙給聯動原素分享了其在物聯網領域"革命性"應用:把欠用戶的還回去!

曾熙分享開始於一個"區塊鏈+智能道閘"應用案例:傳統居民小區的道閘,大部分都是刷卡式的,閘杆上會設置廣告,不過一般都是靜態的。我們對此做了一個改造,首先把"卡"改成了微信小程序,然後把閘杆上的靜態廣告改成了電子燈箱式廣告屏,使廣告可以實時切換。車主進出小區時,打開微信小程序上的相應二維碼,刷二維碼後,閘杆上的電子屏會根據車主的近期需求切換廣告(這個要陸續實現),而車主因為觀看了該廣告,就會以"Token"的方式獲得相應的分成。目前這個應用已經覆蓋了100多個居民小區。

這套系統中,表面看起來,Token的作用就相當於原來的積分,但是深層次的邏輯不同,並且更為重要的是,區塊鏈的去中心化,以及不可篡改性,讓其生命力更強。

類似這樣的項目,溢唐數據已經做了40多個。

說起這類項目背後的深層次邏輯,曾熙借用了新中國初代領導人的名言:打土豪,分田地!當然今天的"田地"是指數據。

現狀:用戶知道數據被使用/售賣,卻無能為力

相信大部分人都有"接到類似房產、汽車、保險等推銷電話",以及"剛剛在網絡上搜索過一個東西,馬上你的所有互聯網應用上都充斥該產品的廣告推送"的經歷。現在更可怕的是,連你平時說話時提到了某種產品,也會收到相應廣告推送,所以近期不斷有媒體報道"XXX是不是在竊聽我們的談話?"

區塊鏈+物聯網的革命性應用

竊聽是比較極端了一些,但是各種互聯網應用不擇手段地獲取用戶的信息,已經是一種"合規"行為了。當我們安裝一個應用時,它都會提示你是否同意該應用獲取你的種種信息,你若不選擇同意,就不能使用該應用;你選擇了同意,就默認把你的各種信息和數據共享給它。至於它拿到了你的數據去做了什麼,我們都不知道。

此前,看到過一份海外諮詢機構發佈的報告,說一箇中國人的全部數據,被賣一次的平均價格是80塊。

第1, 數據是用戶的,用戶被動地為各種應用/設備背後的企業或機構貢獻了數據,卻不知道自己數據的去向,以及做什麼用;

第2, 這些企業/機構通過使用、買賣用戶數據獲取的利益,卻沒有回饋給用戶。

這兩個問題,讓我想到了國內一些佈局IoT的平臺公司,希望前端做方案,或者是應用的公司能夠把數據接入到其IoT平臺上,但是效果甚微,其中非常重要的一個原因是方案/應用公司的疑惑:我的數據為什麼要給你(先切不論這些數據屬不屬於方案/應用公司)? 當然,這些大型平臺公司也是到處宣稱:不碰用戶數據,但是在當前中國老百姓已經沒有任何隱私保護可言的情況下,誰信呢?

"而區塊鏈的加入,基本上能夠解決這個問題一是給用戶'Say NO'的機會,比如用戶可以知道自己的數據去向,以及用途,那麼用戶可以選擇是否同意被這樣應用;二是如果用戶同意被應用,那麼用戶有'獲益'的權利,就是你用我的數據獲取的利益也要有我的一份,"曾熙如是說。

運用區塊鏈技術進行"數據價值的分配",將是物聯網時代的常態

前文所述溢唐數據所做的一系列類似"看廣告,得Token"的項目中,是"數據產生者即可分享數據價值"的一種應用。在這類項目中,表面看起來Token類似於積分,實質卻不同。其一,Token背後的承兌價值是數據的價值;其二,這些Token的價值跟其背後的數據的被使用頻率和產生的價值掛鉤,如果經過用戶授權後的數據使用頻次高,那麼用戶Token的價值也會水漲船高。在這個模型下,這類Token實際上已經可以稱之為數字資產,即:用戶通過自身數據資產化後獲得的收益憑證。

"要講這種數字資產完全規範化,還需要一系列的軟硬件基礎設施,"史伯平如是說。

區塊鏈+物聯網的革命性應用

"第一,在硬件上,需要有一種去中心的數字資產交易及清算機制和系統,畢竟數據寡頭的誘惑力太大了,任何控制數據的中心化機構和組織都有很強的作惡動機。這套資產交易和清算系統不可不免的會跟物聯網深度結合。

"第二,在算法軟件上,需要有數字資產的估值理論和市場化的敏捷定價體系,做到隨時貢獻,隨時定價,隨時收益。

"第三,在社會軟件上,需要完整的國家立法和監管機制,防止其中出現作惡,並保證整個系統的公信力。這同樣需要藉助物聯網的力量。"

總之,在"不碰用戶數據"這一論調,已經出現了信任危機的時候,物聯網將帶來更多有價值的真實數據的時候,勇於承認"我用了你的數據",並敢於徵求用戶的同意,同時願意"把通過數據獲取的利益回饋給用戶",將成為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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