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和弒有什麼不同?

水生55635132


據《康熙字典》解釋:下殺上曰弒。弒即為殺也。


殺和弒有什麼不同?

弒:下殺上,謂之弒

《易.坤文言》曰:“臣弒其君,子弒其父”。

司馬遷在《太史公自序》中說:故曰”臣弒君,子弒父,非一旦一夕之故也,其漸久矣“。

《孟子·梁惠王章句下·第八節》中說:”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弒君也。“

釋義:只聽說誅殺了叫紂的人,沒有聽聞誅弒君謀反之事。

在古代統治階級社會,臣子謀殺君王、子孫殺害父母,均是“下”殺“上”,是為弒君,弒父。

殺:上殺下,謂之殺

先秦時期《晏子諫殺燭鄒》記載:”齊景公好弋,使燭鄒主鳥而亡之。公怒,詔吏欲殺之。“

釋義:齊景公喜歡捕鳥。有一次,他捕到了一隻漂亮的鳥,就命令燭鄒負責養鳥。燭鄒卻讓鳥逃跑了。齊景公發怒,想召官吏殺掉他。

《晉獻公殺世子申生》:晉獻公將殺其世子申生,......君謂我欲弒君也。天下豈有無父之國哉?吾何行如之?”

釋義:晉獻公要殺死他的世子申生,......世子說”君王認準我要謀害他。天下哪有沒有父親的國家呢?我能逃到哪裡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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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本身傳遞感情色彩,表好、壞、正、惡以及中性的不好不壞不正不惡。就如題主說的殺和弒,和殺相關的還有個誅等

殺,弒殺,誅殺

殺表明中性,並沒有感情好惡,只是說讓某個人或物失去生命。比如殺雞、殺諸、殺魚,槍殺、棍殺、劈殺……

殺如果表明正義性、大快人心,常用斃替代。比如敵寇斃命、槍斃人犯等;如果表明惋惜、悲傷等,常連用害字,比如某某慘遭敵人殺害、殺害百姓等

弒為臣殺君、子殺父等以下犯上的殺,感情色彩相當重,屬大惡。比如近期網傳的北大案、比如董卓殺劉辯、司馬惡炎殺曹髦、劉裕殺司馬德文等,都是弒

誅感情色彩上屬於正義,殺壞蛋通常用誅。比如某某惡貫滿盈已某某日服誅,再比如某某枉顧君恩,隨我一起誅殺叛逆等

比較一下這兩句的殺和誅有什麼不同:誅胡之日,在鄴者略無所遺殺胡之日,在鄴者殆無孑遺

一家之言,歡迎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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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和弒有什不同?

殺和弒這兩字均有殺死、殺害的意思。這2個漢字在音、形、意均不同,並且情感色彩不同。

第一、音的區別

殺同(殺)讀作“shā ” ,弒讀作“shì ” 。

第二、形體不同、筆畫不同

殺字單獨一字“殺”,弒是由殺和式組合而成。

第三、感情色彩不同 

殺字屬中性,無所謂褒貶;“弒”用於以下犯上這種所謂大逆不道的行為,帶有貶義。

第四、意義不同

殺字是普通人或者動物的死亡,在古代不能造成多大影響。弒字對君主的,因此影響最為嚴重,會改變一個國家,一個朝代的命運。殺可以理解為互殺、搏殺、相互殺害,普通人和動物甚至有生機的事物均可以用。弒字一般是指部下、下屬、臣子對領導的對抗、殺害行為,均是下對上級的一種犯上殺害行為,並且侷限於下屬(臣)對上級(君)、子女對父母的用詞。

殺:(1)使人或動物失去生命:殺生。殺敵。殺雞取卵。殺一儆百。(2)戰鬥,搏鬥:殺出重圍。(3)消減:殺風景。

殺就是普通的殺,殺,指“弄死,殺死”之意,動物和人都可以,有罪無罪都可以用這個字。殺:一種動作的客觀描述,偏向於口語化。如殺人、殺豬。

弒:古代臣殺君、子殺父母為弒。如:弒君。弒父。明顯為貶義詞,弒君、弒父,哪一個都屬大罪惡。弒是一種以下犯上的殺害行為。古代稱子殺父、臣殺為“弒”。一般指下殺上,並且“弒”的對象只能是人而不能是物。

中國漢字學問博大精深,意象明顯。是倉頡祖師-“仰者觀象於天,俯者觀法於地,視鳥獸之文與地之宜(儀),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易》八卦以垂象”而發明創造的漢字,意義深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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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意思比較多。現簡述如下:

1,殺死別人,不分有罪無罪,皆可以稱為殺。

2,殺死動物。例句,殺老牛莫之敢屍。

3,威武。合而能固,安而能死。團結就能穩固,安定就會威武。

此外還有損害,凋零之意。

弒,意思相對簡單。許慎的說文講,弒,臣殺君也。本意就是臣子殺死君主,子女殺死父母兄長等。含有以下犯上的批評在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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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和弒從字面上看意思就是不一樣的,雖然都是結果人的性命,但殺屬於通用字,而弒,卻只存在於古代統治階級的子殺父,臣殺君。




弒是一個很古老的文字, 《易經》解釋為:“臣弒其君”,《說文解字》曰:“弒,臣殺君也。”從字面上看其實非常好理解,就是古時臣子殺君,子殺父母。另外,在不少古籍上對“弒”這個字皆有異曲同工的描述,如《左傳.宣公十八年》記載:“凡自虐其君曰弒,自外曰戕”,《周禮.大司馬》載:“放弒其君則殘之”,《禮記.明堂位》載:“君臣未嘗相弒也”。弒屬中國古代大逆之一,弒君弒母弒兄皆不可取,往往在“弒”後都得不到好下場。




中國古代“弒父弒兄”的人倫殘局不勝枚舉,幾乎凡有改朝換代都會發生這樣的事情。有人做了粗略統計,中國古代有近三分之一的君主是被人弒殺,這個數字已經非常恐怖。歷史上這一類的例子可謂比比皆是,如上古時期有窮國大臣寒浞派人弒殺國君后羿(就是那個射日的后羿);“烽火戲諸侯”的周幽王被王后之父申侯弒殺;新朝王莽被商人杜吳弒殺;西漢末年更始帝劉玄被赤眉軍大將謝祿弒殺;三國魏高貴鄉公曹髦被司馬昭心腹賈充指使成濟弒殺;東魏孝靜帝被高洋毒殺;唐安史之亂首惡安祿山被兒子安慶緒亂刀砍死;後梁太祖朱溫被兒子朱友珪弒殺等等例子數不勝數,“弒殺”是中國皇帝死於非命的主要原因,摻雜著很多的權利鬥爭、利益衝突。




殺與弒所不同的是,殺是通用與任何人。動物和人都可以成為殺的對象,有罪無罪都可以。而“誅殺”,則是特定於有罪的當事人,同時還要連坐到其他人,古代的“夷滅三族”、“株連九族”就是“誅殺”的延伸,這是非常殘酷而不人道的刑罰。而弒一般是指手下殺掉了君主或者皇帝。古代稱子殺父、臣殺君為“弒”。一般指下殺上,並且“弒”的對象只能是人而不能是物。


關於殺和誅殺及弒,最嚴重的當屬“弒”,臣下做亂而“弒君”,基本上都會使國之政體走向混亂,“弒君”是大逆,但仍有人會鋌而走險,如東晉孝武帝司馬曜,僅僅跟寵愛的張貴人說了一句玩笑話就丟了性命,據《晉書》記載“時張貴人有寵,年幾三十,帝戲之曰:"汝以年當廢矣。"貴人潛怒,向夕,帝醉,遂暴崩。”這毫無疑問自然是張貴人“弒君”了,結果事發後,張貴人被“梟首示眾,夷滅三族”,弒君的代價何其巨大,但依然有人願意一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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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和“弒”就結果而言,是一樣的意思,都是指使人或動物失去生命。

它們兩個的區別在於使用的語境和場景不同,殺字的使用場景比弒字更廣泛,殺字強調行為和結果,弒字更強調語當時的人物關係。



“殺”更多的是一種動詞的形容,如:“欲殺之而後快”,這裡的殺形容奪取生命,動作快速迅捷。

也有指搏鬥,戰鬥的意思。如:“殺退終將,突出重圍”。 有時候也有用來停止的意思,如:“杜氏殺字甚安,而字體微瘦。”

所以“殺”字是用來強調人的行為結果,如某某某殺了某某某,我們注意力就放在了某某某死了這件事上。



“弒”的使用場景一般是在下級對上級的威脅,如晚輩殺前輩,臣子殺君主的行為稱為弒。通常是表達以下犯上,逾越倫理朝綱的越級殺戮行為。

用“弒”字更能傳達裡面的人物關係,用“殺”字就會顯得生硬。 “弒”字強調語境,作者主要是想讓我們知道,某某某弒某某某,某某某是不對的,是違背道義的行為,讓我們覺得弒人者是惡人。



同樣的結果,用不同的字表達,就會有不同的意義和味道。

對此問題你有什麼不同的見解呢?歡迎和我留言分享!

@夜行道


夜行道


殺的甲骨文來看,類似×號的符號看起來像鋸齒,比如說葉子就有鋸齒狀的,據說魯班鋸的發明就因了魯班被這帶有鋸齒形的葉子割了下而啟發。下面的手,沒有疑問。那麼手託著摁著什麼呢?這是一條圓弧,可以聯想到木頭的截面的一部分圓弧。若如此,就可理解為一個人用手摁住木頭,用鋸齒狀的工具對其進行切割。或者說一個人用鋸齒狀的工具進行“殺”樹。

殺表示的一個動作的客觀描述過程,不摻雜感情色彩,不代表結果,雖然對結果有預示。有結果,那一定是和死,害等聯繫起來用,比如殺死,殺害。

理解了殺的構造,弒就好理解了。弒,是以下犯上,以臣殺君,以子女殺父母。其結果是死。

為啥弒字就是以下犯上呢?你想啊殺樹,從哪裡殺?不就是從下邊殺嗎?

弒是一個形聲字,式表音,也兼著表意。式,是由一個工——尺子之工和一個戈組成。把樹殺了,用尺子測量下,做成戈的柄。莫非初弒君弒父弒母用特殊尺寸柄製作的戈器嗎?





一個叫大略的噴家


提問者你好,如果從字面意思理解的話,很多人會以為一個是口頭語一個是書面語的區別,但是遠不止如此,區別可以從如下幾個方面考慮:

1、對象不同。

殺就是普通的殺,殺,指“弄死,殺死”之意,動物和人都可以,有罪無罪都可以;

誅一般就不是一個人的事情了,不僅要殺當事人,還要牽連到一些人,“誅”主要用於殺有罪,殺不仁者。

弒一般是指手下殺掉了君主或者皇帝。還有晉惠帝司馬衷,晉書記載疑似被東海王司馬越毒死,也用弒。古代稱子殺父、臣殺君為“弒”。一般指下殺上,並且“弒”的對象只能是人而不能是物。

2、方法不同。

殺分砍頭、腰斬、棄市等多種實行手段。

誅可能是殺事件的參與者,也可能是此人的親戚朋友,一般就是砍殺毒殺,大批殺人。

弒一般是對君主進行刺殺毒殺。

3、影響不同

殺是普通人的死亡,在古代不能造成多大影響。

誅是把一個家族滅掉,殺完一個家族,滅頂之災,對於普通人家或者官宦人家都是滅頂之災。

是對君主的,因此影響最為嚴重,會改變一個國家,一個朝代的命運



金牌文案


弒,是一個專門的詞彙,屬於春秋筆法,特指臣子殺害君主,或子女殺害父母。

殺,最初指秋冬寒氣使得草木凋零,後來引申為終結生命之義。殺人之殺的意思比較晚出。


逆襲的NPC


悟空問答上有人問殺與弒的不同,答如下:

整死生命體可通稱為殺或剎。即主意已定的整死生命體稱殺。漢族願用殺字。

弒是以下犯上的殺。即下級殺上級稱弒。

可殺稱宰。即有把握或主動權的殺稱宰。回族多用宰字。

還有誅殺,誅除強殺弱外,還含討罰懲罰征伐的意。

伐是前往該殺者處殺滅的意。

屠是整死無反抗功能的殺。

這些都帶點打擊意。從而與守或防的被伐被侵被害等構成對仗字。

因而,殺與伐一對,弒與誅一對,宰與屠一對。剎與伐在整死植物上是一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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