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強東案:缺乏性別意識的媒體何時才能停止二次傷害?

劉強東案:缺乏性別意識的媒體何時才能停止二次傷害?

編按:劉強東事件案發以來,網絡上出現許多針對對奶茶妹妹和受害者的嘲笑調侃,其中不乏對女性的惡意,甚至還有人把劉強東描繪成受害者的模樣。而在這一切的背後,媒體也在推波助瀾……

隨著越來越多的視頻、錄音和信息發佈出來,在輿論中心的劉強東一案,宛如一部充斥著爾虞我詐的宮鬥劇,真與假,對與錯,驚訝、無奈與憤怒皆交織其中。

從2018年9月事情曝光開始,雖然劉強東頭上的“好丈夫”皇冠因此墜落,但這並不影響他憑藉現有的影響力,繼續維持“至高無上的王”的人物定位;反而是他身邊的妻子、助理及其餘工作人員,甚至是性侵受害者,都出現了被各種各樣的猜測、質疑和攻擊的情況——彷彿在一片沸騰的爭論中,只有“東哥”才是最無辜的那一個。

劉強東案:缺乏性別意識的媒體何時才能停止二次傷害?

匪夷所思的是,這種極其畸形的價值觀,不僅得到了一些缺乏性別意識的網民認同,紛紛為劉強東解釋和開脫“流言蜚語”;而且還滲透在部分一直主張真實、客觀的媒體報道中,其轉發信息的速度和廣度堪比京東發言人。

時至今日,此事仍然在繼續發酵、傳播,從中延伸出來的爭議和矛盾也引起了更多人的關注。

突然出現的匿名視頻

作為一個關注性別議題的媒體人,看到微博上兩個匿名爆料視頻的時候,我的第一反應是充滿了震驚和憤怒,隨之而來的是從頭蔓延至腳的恐慌感——我想起了在過去的2018年,那些曾經被我採訪過的性騷擾、性侵受害者們,尤其是TA們在陳述往事時的無助和崩潰,以及事後對社會交往產生的強烈厭倦和抗拒。

在經歷瞭如此糟心的事情後,TA們已經不想再回憶當初的具體情況,畢竟重複地思考和陳說,只會令自己繼續陷進去,放大原本忍受的創傷;但是,為了避免下一個“房思琪”,為了預防和警告有相似犯罪慾望的個體,為了揭發和懲罰那些人面獸心的加害者,TA們仍然堅定不移地站出來,發聲與倡導。

上述的事實,聽起來很殘忍,卻也很現實。因為如今的我們,確實處於沒有良好的、完整的性別平等教育的環境中,每個人都對性騷擾、性侵等事件不敏感,甚至毫無意識地對受害者造成二次傷害——比如匿名上傳視頻,給當事人貼上“仙人跳”的標籤;比如極其注重信息真實及客觀的媒體機構,卻在沒有任何核實的情況下,直接轉發相關信息。

劉強東案:缺乏性別意識的媒體何時才能停止二次傷害?

莫名冒出視頻,律師就稱“屬實”

兩則突然出現的視頻,既無法證實視頻的女性就是當事人,也無法確定是否存在經過剪輯的可能性,甚至還出現了非常主觀的說法——“主動地”。那麼顯而易見,這些素材的可信度是值得商榷的,但為何區區一個爆料,一條無法證實真偽的信息,一些媒體機構居然會選擇在其發佈後,也迅速把其作為“有新聞價值”的信息轉發呢?

當然,也有一些媒體人還是在等待時機,直到劉方律師在微博回應後才轉發信息。但是,即使在同一件事中,由於其立場的不同,個體的回應也有可能截然不同。這也是在提醒新聞工作者們,一篇紮實的報道,在瞭解一方信息的前提下,應當繼續去採訪另外一方,以全面的平衡報道產出內容,而並非只選擇其中一方呈現“片面真實”,那隻會讓受眾離事實和真相本身越來越遠。

無獨有偶,如果說眾多媒體只是根據新聞時效性行事,那麼之前部分同行在報道此事時,直接在標題寫劉方“無罪”,則更令人困惑。因為根據當時的調查結果,是因為證據問題,不對劉方起訴,並非明確其無罪。這種法律概念是需要謹慎撰寫,並避免翻譯錯誤的,否則極有可能引起不必要的誤會,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但離奇的是,這種“標題黨”的現象也出現在不同的媒體報道中——頗有“互相抄作業”之嫌?

譁眾取寵的性別認同

女性的身份,一直在大量的報道中是作為噓頭而存在,尤其是語不驚人死不休的標題,總是會過多聚焦在性別上,以此吸引受眾的注意力,比如重慶萬州公交車事故中無辜的女司機,又比如滴滴殺人案中被曝光圖片的女性受害者。然而,當每篇報道都在強調性別時,同行們又是否會考慮到個體的人身安全呢?

劉案中的匿名視頻,在沒有得到核實之前,也許裡面的女性根本不是受害者,但極有可能會因此遭遇網絡暴力和各種各樣的攻擊,甚至干擾到其家人和朋友的正常生活。這種推測並非沒有根據,因為在去年九月事件曝光後,就有網民為了挖掘受害者的背景資料,把微博一位J姓女士牽扯進來,大肆宣揚該女士的私人信息,直到她澄清自己並非受害者,網民們才作罷。

劉強東案:缺乏性別意識的媒體何時才能停止二次傷害?

某整容機構利用劉強東事件,進行宣傳

另外,除了傷害到無辜的個體,圍攻也波及到了劉的妻子章澤天,部分網民通過身體羞辱的方式,在其微博下面對比和諷刺她的外貌和身材,再荒謬地得出劉行為的原因。那麼如果不是受害者,現在是否又要以同樣的方式繼續霸凌另一個女性,永遠無法從性別暴力事件中吸取教訓呢?

那萬一真是受害者呢?毫無疑問,這種對個體的攻擊是強烈的摧毀,而且是巨大的。這也恰恰印證了美國警方的擔憂,因此在聽到記者提出的疑問時 ,直接了當地拒絕評論,減少對受害者的二次傷害,保護當事人的隱私。

那麼媒體人們是否沒有專業性,不知道如何採訪和撰寫呢?當然不是,畢竟每發佈一條新聞,除了記者本人,還需要跟編輯以及主編做最終的確認。因為他們不僅要對自己發的新聞負責,要對自己所在媒體機構的負責,因為損失了公信力,也就損失了受眾。那麼真正的原因是什麼呢?答案在一片模糊中,又顯得非常明確了——這是因為ta們缺乏對女性群體的尊重,平等的意識,無法共情當事人的處境,也沒有堅守對這種新聞事件的人文關懷。

截止發稿前,越來越多信息被髮布出來,視頻、錄音等信息,但我真的想問,為什麼我們不能冷靜地等待真實的信息與司法的處理,而輕易被未經核實的信息牽著鼻子走呢?為何大眾充當了偵探,在觀看每一次的錄音、每一條的視頻中找出“瑕疵”來評價性侵案的雙方呢?又是為什麼,那麼多網民們在自稱法官的時候,卻摘不下那副“厭女”的有色眼鏡呢?

已經是9102年了,但如何才能讓大眾認識到“受害者有錯“、“強姦犯是被陷害的”等說法的荒謬與反智,仍然是一個謎。

美編:阿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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