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謝宇已被羈押於福州看守所,如家屬未委託律師將獲法律援助

2019年4月28日,澎湃新聞從權威信源瞭解到,涉嫌弒母的北大學子吳謝宇在重慶被抓獲後已經移送至福州,目前關押在福州市第一看守所。

福建善勝律師事務所主任陳建華律師向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介紹,根據《刑事訴訟法》第34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

目前吳謝宇已被關押至看守所。陳建華律師表示,根據該條規定,吳謝宇有權向辦案機關提出委託辯護律師,也可以可以通過看守所、駐所檢察室代為轉達請律師的要求。同時,監護人、近家屬也有權利代其委託律師。

陳建華介紹,從目前披露的案情分析,吳謝宇可能被判處無期及以上刑罰,所以按照《刑事訴訟法》第35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這也是保護人權的充分體現。”陳建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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