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檢察機關依法對五起案件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來源 | 楊浦檢察、寶山檢察、浦東檢察、青浦檢察、上海嘉定檢察

上海市檢察機關依法對五起案件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楊浦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一名銷售非法制造多家國際知名企業註冊商標標識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近日,楊浦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罪對犯罪嫌疑人鄭某某批准逮捕。

經審查,犯罪嫌疑人鄭某某從2015年起,對外銷售非法制造的假冒的“Burberry”“Dior”“Gucci” “BOY LONDON” 等註冊商標標識。其中向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已被逮捕)非法銷售假冒“BOY LONDON”商標標識共計40餘萬件。而其被抓獲時,從其營業地當場查獲其尚待銷售的假冒 “Burberry”“Gucci”等多種註冊商標標識5萬餘件。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寶山區檢察院對一起盜竊國家電能案件的四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

日前,寶山區檢察院以涉嫌盜竊罪依法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等四人批准逮捕。

經查,2016年10月31日起,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等四人為牟利,分別通過淘寶網站、微信朋友圈、發放小卡片及朋友介紹等方式,為他人擅自更改用電計量電能表,竊取國家電能,並通過微信轉賬或現金的方式收取改裝費人民幣200元至1200元不等,至案發共計幫助他人竊電金額達人民幣3萬餘元。

浦東新區檢察院批捕37名非法經營股票期權案犯罪嫌疑人

日前,浦東新區檢察院以涉嫌非法經營罪對犯罪嫌疑人馬某某等37人批准逮捕。

經查,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犯罪嫌疑人曾某某(在逃)在無經營證券業務資質的情況下,開設上海南準凱科技有限公司和中民數據公司,招聘馬某某等2人為總經理、陳某某等4人為總監、李某等10人為經理以及18名業務人員、3名管理人員,通過“啟盈通”微信公眾平臺銷售個股期權,涉案金額達人民幣1000餘萬元。

青浦區檢察院依法批捕一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犯罪嫌疑人

4月29日,青浦區檢察院以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對犯罪嫌疑人周某批准逮捕。

經審查,周某系青浦區某餐廳法定代表人,由於經營不善致使飯店虧損,2018年9月至12月先後拖欠該公司18名勞動者勞動報酬共計人民幣138,844元,並於2018年12月20日逃離上海後失聯。

2018年12月29日,青浦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依法以電話、短信及經營場所現場張貼責令改正通知書的形式多次告知周某應於2019年1月3日前支付其所拖欠的勞動報酬。周某在指定期限內仍未支付。

2019年4月5日,周某在南京被當地警方抓獲。

嘉定區檢察院對一起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案逃亡12年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

近日,嘉定區人民檢察院對一起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案逃亡12年的犯罪嫌疑人翁某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經查,2007年1月9日,因與被害人姜某甲有經濟糾紛,犯罪嫌疑人翁某通過葉某甲(已判刑)糾集犯罪嫌疑人葉某乙、徐某某(均已判刑)等多人驅車至上海市嘉定區曹安公路附近向姜某甲索要相關錢款,相遇後翁某、葉某甲、葉某乙等人見姜某甲和其弟弟被害人姜某乙持刀追砍,遂至附近轎車上取出事先準備的西瓜刀追砍姜某甲、姜某乙,之後翁某、葉某甲、葉某乙、徐某某均持刀與姜某甲、姜某乙械鬥。在械鬥中,姜某甲因被銳器砍擊頭部,四肢等處致急性失血性休克而死亡,姜某乙構成輕傷及輕微傷。翁某於2007年1月11日被公安機關上網追逃,2019年3月15日在福建被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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