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被害人各執一詞,消失的10萬價值贓物去哪了?

嫌疑人、被害人各執一詞,消失的10萬價值贓物去哪了?

2019年9月5日,被害人鄭某報案稱其位於紹興市越城區森海豪庭的別墅被盜,失竊人民幣、外幣、金錶、掛墜、紀念幣等貴重物品,涉案財物達數10萬餘元。9月7日,公安機關即通過鄭某提供的紅外線監控視頻以及調取的路面監控,在一家賓館將犯罪嫌疑人陳某抓獲歸案。


原來陳某因賭博欠下鉅額外債,故動起了歪腦筋,特地選擇市區內的高檔小區行竊。當晚深夜,陳某游泳橫穿平水東江遊至對岸森海豪庭別墅區內,潛入鄭某家中翻找財物,後從原路游泳逃離。陳某到案後,對入戶盜竊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但其辯解雖然進入了鄭某的別墅,可運氣實在不好,沒有找到任何財物。


在量刑上,入戶盜竊未竊得財物與入戶盜竊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判決結果相差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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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額檢察官

這案子你怎麼看?

檢察官助理

根據現有證據,只有被害人陳述失竊的財物價值在10萬元以上,但是犯罪嫌疑人予以否認。目前,無其他證據能與被害人的陳述相互印證,故只能證實陳某具有入戶盜竊的行為,無法認定盜竊的具體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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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額檢察官

那麼根據現有證據只能認定入戶盜竊未竊得財物,判刑會很輕,逮捕必要都沒有了吧!


檢察官助理

雖然現有證據只有這些,但這並不代表沒有證據可以收集了。檢察機關可以對偵查取證的方向提出意見和建議。這個案子的證據我是這麼看的:(1)根據被害人提供的紅外線監控視頻,當晚23時46分,陳某戴鴨舌帽、口罩、手套匍匐進入別墅,但並無攜帶其餘物品;次日凌晨29分,他離開別墅時卻背了一個雙肩包,而且呈明顯隆起狀,這說明他是裝了很多東西走的。(2)根據路面監控,陳某離開別墅一個多小時後又出現在別墅對岸;這次離開後過了一個半小時又打車返回,並在那裡逗留約兩個小時;回賓館後,又於當晚22時打車去別墅對岸。陳某多次返回別墅對岸,又沒有新的作案行為,說明贓物有極大的可能藏匿在附近。根據這兩點,我認為應該對別墅對岸展開地毯式搜索。您又在考我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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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額檢察官

不錯,你又一次通過了我的考驗,“凡走過,必有痕跡”。


遵循上述分析思路,檢察官與辦案民警聯繫對別墅對岸的公園展開“地毯式”搜索,可是並未發現任何失竊財物的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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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額檢察官

什麼都沒發現,現在你有什麼想法?


檢察官助理

我覺得可能遺漏了什麼,讓我再仔細看一遍證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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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全面梳理在案證據線索,慎密分析案情事實,助理忽然有了思路。


檢察官助理

有發現!我注意到如果贓物是陳某自己藏匿的話只要回去一次就能拿走,但他來來回回這麼多次,顯然他也是到處找。公安機關從他身上搜到繩索、掛鉤這些工具,再加上他是遊過河去盜竊,熟悉水性,極有可能將贓物隱匿在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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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額檢察官

立即進行潛水打撈!


通過潛水打撈,果然在平水東江河底打撈上來了一個揹包,包內物品與被害人鄭某陳述吻合。在鐵證面前,陳某隻能認罪。原來,陳某游泳返回對岸時,由於裝滿贓物的揹包進水,重量驟增,導致其在河中體力不支,遂將揹包脫手墜入河中,先游回岸上,伺機打撈,所以才有了案發後多次回到別墅對岸的行為。但還未等其撈起贓物,就被神速抓捕。


日前,一審判決認定陳某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十個月,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轉發自浙江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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