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紀委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五一”勞動節和端午節將至,為進一步嚴明紀律和規矩,日前,省紀委對近期查處的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進行通報。

省食品藥品檢驗所瓊海分所原所長黃憤違規接受宴請和收受禮品問題。2018年11月,黃憤接受某檢驗設備公司代理商工作人員謝某某的宴請和4瓶茅臺酒。黃憤還存在其他嚴重違法問題。2019年2月、3月,黃憤受到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海口市秀英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王雄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問題。2018年春節前,王雄接受某企業主許某某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收受其3萬元現金紅包和一箱茅臺酒。2019年1月,王雄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相關違紀款已收繳。

保亭縣直屬單位工作委員會書記石德昌等人違規公款吃喝等問題。2015年6月至2018年2月,石德昌和縣直工委副主任科員黃朝賢借開展工作之便,通過虛報就餐人數、次數和虛開發票等方式套取財政資金共計6.04萬元用於支付該單位公款吃喝欠賬。石德昌、黃朝賢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11月、2019年1月,石德昌先後受到政務記大過、黨內嚴重警告處分。2018年7月,黃朝賢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相關違紀款已收繳。

屯昌縣原生態環境保護局黨組書記、局長王振炳違規發放補貼等問題。2015年11月至2018年6月,王振炳擔任屯昌縣環保局黨組書記、局長期間,該局違規報銷油料費、違規發放補貼等共計4.29萬元。其中,王振炳本人違規報銷油料費用、領取補貼9094元。王振炳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12月,王振炳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按副科級非領導職務安排)處分。相關違紀款已收繳。

澄邁縣瑞溪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曾令京違規為其子操辦“升學宴”問題。2018年8月,曾令京在沒有向組織報告的情況下,違規為其子操辦“升學宴”並藉機斂財,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金1.44萬元。2019年1月,曾令京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相關違紀款已收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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