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州市欽南區通報3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欽州市欽南區通報3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一、欽南區那麗鎮充包村委部分幹部工作履職不力問題。

2013年至2018年5月,欽南區那麗鎮充包村黨支部書記何賢東、村委會主任黃志祿、婦聯主席葉永英在協助政府開展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信息動態管理工作過程中,沒有按照上級的文件要求和程序認真核查低保對象死亡信息上報鎮民政辦,導致民政部門繼續向已死亡的黃某梅等12名低保對象發放低保金,造成國家民生資金流失。2019年2月,何賢東、黃志祿、葉永英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二、欽南區那麗鎮民政辦負責人陳聰工作履職不力問題。

2016年10月至2018年5月,欽南區那麗鎮民政辦負責人陳聰在開展城鄉低保工作中不認真履行職責,對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信息動態管理工作執行不嚴,不認真核查低保對象的死亡情況,沒有跟蹤排查核實,對全鎮低保對象死亡情況掌握不全面、不準確、不及時,導致崩塘村、那霧塘村和充包村39名低保對象死亡後未被及時停保,造成國家民生資金流失和不良社會影響。2019年2月,陳聰受到警告處分。

三、欽南區犀牛腳鎮丹寮社區部分幹部工作履職不力問題。

2014年至2016年,欽南區犀牛腳鎮丹寮社區居委會主任班超文、黨支部委員韋國慶在協助鎮政府開展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信息動態管理工作中,沒有按照上級的文件要求和程序認真核查低保對象死亡信息上報鎮民政辦,導致民政部門繼續向已死亡的4名低保對象繼續發放低保金,造成國家民生資金流失。2019年1月,班超文、韋國慶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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