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江檢察:尋釁滋事一案追訴漏犯8人

臨江市檢察院立足檢察職能,充分發揮法律監督作用,在辦理譚某某等人尋釁滋事一案過程中,成功追訴8名“漏犯”。日前,該案12名犯罪嫌疑人,已由臨江市檢察院提起公訴。

公訴人:指控犯罪與訴訟監督並重

臨江市檢察院在審查起訴工作中,始終堅持“指控犯罪與訴訟監督並重”的理念,強化監督意識,注重對偵查活動進行監督,做到多角度、多舉措追訴漏罪漏犯。

該院在受理譚某某等人尋釁滋事一案後,承辦檢察官認真審閱案件卷宗、查看視頻資料、訊問犯罪嫌疑人,從細枝末節的證據中發現疑點和線索,此案涉及人數眾多,遺漏多名犯罪嫌疑人。

承辦檢察官認為,涉案犯罪嫌疑人龐某某、張某某等8人,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其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為進一步查明事實,確保追訴漏犯的準確性,承辦檢察官要求公安機關對這8名“漏網之魚”進行補充偵查,並在核實了關鍵證人,完善了證據鏈條後,依法將被告人龐某某、張某某等8人予以追訴。

經依法審查查明:2017年11月19日,被告人譚某某因女友與被告人劉某某、盧某某發生口角,在某娛樂場所內發生廝打,雙方同行人員也參加並多次發生互毆,造成2人輕傷,5人輕微傷,嚴重擾亂了娛樂場所的正常經營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日前,此案12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落網,並已由臨江市檢察院起訴至臨江市人民法院。

檢察官說:追訴犯罪是法律賦予檢察機關的一項法律監督職能。

承辦檢察官說,追訴犯罪是法律賦予檢察機關的一項法律監督職能。近幾年來,臨江市檢察院不斷強化法律監督職能,發揮檢察官辦案主體責任意識,創新追訴工作機制,深挖漏犯漏罪線索,把追訴工作作為提高公訴案件質量的突破口,追訴漏犯漏罪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保障了一方安寧。

臨江檢察:聚焦綜合治理 延伸辦案效果

“在檢察工作中,要緊密結合執法辦案,充分發揮和延伸檢察監督職能,不斷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努力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和諧統一。”臨江市檢察院丁玉傑檢察長說。

臨江市檢察院對譚某某等人尋釁滋事一案提起公訴後,通過深入剖析案發原因,發現娛樂場所在管理方面存在薄弱環節,主要體現在:安保人員配備明顯不足,無法控制突發事態的發展;而且案發現場有兩名幼童,極易在打鬥中發生踩踏及傷害事件,存在安全隱患。

為切實把綜合治理、依法治理和源頭治理結合起來,進一步提升執法辦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臨江市檢察院充分發揮和延伸檢察監督職能,針對發現的問題,向公安機關發出檢察建議書,建議其聯合相關部門對娛樂場所加強管理檢查,督促其規範經營行為,禁止未成年人進入娛樂場所等。

收到檢察建議後,公安機關高度重視,逐條研究落實,按照《娛樂場所管理條例》《娛樂場所治安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治亂的要求,開展了對娛樂場所從業人員排查和法律宣傳教育工作,防止在娛樂場所中滋生黑惡勢力。同時,還督促娛樂場所與保安公司簽署保安服務合同,強化安保措施。下一步,公安機關還將與文化主管部門建立信息通報制度,加強監管分工配合,定期開展聯合執法,加強對娛樂場所的監管和對未成年人的保護。

临江检察:寻衅滋事一案追诉漏犯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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