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住建局拉网检查二手房中介

近日,市住建局住房保障和房产交易中心组织精干力量,分成3个工作小组,对全市范围内二手房中介机构进行拉网式检查,进一步加强我市二手经纪行业管理,规范二手房经纪服务行为,维护二手房经纪市场秩序,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本次专项检查行动,市住建局住房保障和房产交易中心共检查了126个二手房中介机构和386个门头,并结合检查情况,进行了现场督导,在检查过程中下发《关于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整治的通知》近400份,按照文件要求的八项规定,逐一进店告知二手房中介机构。宣传有关政策,限定时间,要求各二手房中介机构对发现的问题迅速进行整改,规范到位。

通过本次检查发现,我市大部分二手房中介机构,运营规范,能够按照《关于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从事经营,但个别二手房中介机构在手续的规范和经营业务开展上存在部分新开设二手房中介机构未按规定到住建部门备案擅自经营,部分中介机构垫资、现金收房,交易资金和定金通过个人账号进行转付以及在办理不动产过户时签订阴阳合同等问题。

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市住建局要求各中介机构全面规范经营行为,对新增取得营业执照后未备案的,要求其尽快到住建部门进行备案,对新增未取得营业执照的,要求其尽快办理营业执照,并到住建部门备案后方可进行对外营业。对营业执照、二手房网签及资金监管意义等未上墙悬挂项目进行宣传督导,要求其按规定迅速整改。同时对房源信息的来源及发布、交易过程、定金、交易资金的收取支付、买卖合同的签订,进行了认真检查。对门头上明显有宣传“更名、购房垫资、现金收房”的行为现场给予纠正,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记者 张朋堂 通讯员 孙秀芳 王瑞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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