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一周!嘉兴对“老赖”开展房屋强制腾退专项行动

2019-04-18 06:01 | 浙江新闻客户端 | 通讯员 沈羽石

为期一周!嘉兴对“老赖”开展房屋强制腾退专项行动

4月16日上午,嘉兴中院与海盐法院、平湖法院、海宁法院联合行动,协同配合,对一起“骨头案件”的涉案房屋展开强制腾退行动。

上午9时,参与行动的执行干警在海盐法院整装待发。据悉,本案的被执行人是李某,家住海盐县武原街道海北路古荡佳苑小区。2016年10月,海盐法院判决他归还借款本息36万余元和实现债权费用2万余元。此后,李某仅履行小部分义务,目前尚欠29万余元一直未付。李某还多次扬言,法院要是执行他的房产,就要与对方当事人同归于尽。

为期一周!嘉兴对“老赖”开展房屋强制腾退专项行动

为了避免李某采取极端做法,当天早晨7点多,海盐法院执行局局长方照林就来到古荡佳苑小区,希望再次做李某的思想工作。但是,方照林并未遇到李某,经电话联系,李某表示可以去约定地点见面,但是方照林赶过去后,李某根本没来,再打电话也已经关机。

在确认无法联系到李某后,法院开始了强制执行。10时左右,20余名法院干警来到古荡佳苑小区,强行开锁进入李某住处,海盐县检察院到场监督,县公安局协助维持秩序,县公证处全程公证。

为期一周!嘉兴对“老赖”开展房屋强制腾退专项行动

李某现在居住的房屋有100平方米左右,执行干警进屋后,对李某住处的物品进行清点登记,拍摄留证,打包封装。为保证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海盐法院已经以被执行人的名义租赁了一处过渡房屋供其居住,现场的所有物品也将全部送往那里。

“法院会依法开展房屋的评估拍卖工作,在房屋被拍卖之前,被执行人如果履行了还款义务,法院可以停止拍卖程序。相反,如果被执行人继续对抗,甚至实施其他违法行为,法院也会依法追究其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方照林接受现场记者采访时表示。

为期一周!嘉兴对“老赖”开展房屋强制腾退专项行动

本次房屋强制腾退专项行动将维持一周,由海盐法院组织实施,其他法院协同配合,截止4月15日,海盐法院已经成功腾退9套商铺。

“房屋强制腾退案件工作量大,工作难度高,为了确保案件顺利执行,中院推进执行一体化机制建设,即基层法院上报重点疑难案件,中院统一调度全市执行资源,打破区域限制,开展跨区域联合执行。”中院执行局局长杨迪虎介绍。

随着“嘉法护航”行动的持续开展,全市法院将继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为护航嘉兴市重大项目顺利推进,为营造最优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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