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中的『十二因緣』是什麼?

十二因緣就是從無明到生死彼此成為條件或因果聯繫的十二個環節:

(1)無明:就是不明,乃一切煩惱的總稱。

(2)行:造作義,指一切行為,即依無明所造的善惡業。

(3)識:業識,此識隨業受報,為過去業力所驅,挾持所造善惡種子而來投胎。

(4)名色:名指心識,色指形體。

(5)六入:即『六根』。即眼、耳、鼻、舌、身、意(心)等六種感覺器官。

(6)觸:即接觸。指出胎後六根與一切外境之接觸。

(7)受:即領受。根境相對於違順二種境界上,生起苦樂二種感覺謂之『受』,此即為對境所起的一種情緒。

(8)愛:即貪愛。對於五塵欲境,心生貪著,此即為對境所起的一種貪染心。

(9)取:即妄取,追取。追求色、香、味、觸等。

(10)有:即業。即有因有果,由前際因(愛取),生後際果(生老死),業力牽引,因果不亡,遂演成三界輪迴的事實來。此為所作業力感報的一種規定。

(11)生:即受生。以現在所作之業為因,依因感果,必招來世受生,此即為未來受報的一種活動。

(12)老死:即老耄和死亡。諸根衰敗叫做老,身壞命終謂之死。

佛教中的『十二因緣』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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