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违反《劳动法》,大多数员工都忍声吞气不敢告,为什么?

实话石说


我在一家世界最大的**肠公司上班。定薪,为了应付国家法律检查,基本工资造发成900,于是怎么算都不违反劳动法薪酬规定。

周日上班,日常加班的都反算成加班费,剩余部分做成绩效考核。没毛病,一查账目是平的。年年说涨工资,也不见涨,老板一个人的薪酬,几万人的工资都抵不上,这个企业曾经还是国企,如今没国家什么事了,转了一圈成个人的了。这叫什么,这叫*国式企业,*国式部门。

想减人,好,调整员工去又脏又累的岗位,受不了走,反正不赔钱。没人,招,连哄带骗地招。就这样,大家都睁眼说瞎话,你有劳动法,我来找漏洞。加班要加班费,还谈带薪休假,你确定你是体制内的,还是国企,央企,不是,好好搬砖去吧,这是国情。


用户886914304507


我来讲一个小故事。有一只山羊妈妈,带着一群小山羊到河边去饮水。突然,从河岸对面窜出来一只大老虎。这只老虎一口就咬死了一只小山羊,然后当着它们的面把它吃掉。山羊妈妈委屈的说,亲爱的大王,您为什么要吃掉我的孩子呢?

老虎吐了一根骨头,笑呵呵说,你们这群山羊不识好歹,居然在上游饮水,把水源都污染了。我当然要惩罚你们。说完,老虎就大摇大摆的走掉了。

第二天一大早,山羊妈妈又带着自己的孩子们去舔树叶上的朝露,用露水来解渴。突然,昨天那只老虎又窜了出来,又是一口咬死了一只小山羊。山羊妈妈眼泪汪汪的说,大王啊,我们这次没有在河里面饮水,根本没有污染河流的水源,您为什么要咬死我的孩子啊?

老虎说,大胆,你还敢顶嘴?你们一大早就在山上四处乱走乱动,打扰了本大王的休息。还把花花草草都踩坏了。所以,本大王要重重的惩罚你们。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拥有压倒性力量的人,如果想要欺压没有力量的人,往往就可以任何编造理由。

山羊们由于自己没有力量,所以是不可能与老虎讲理的。老虎也不可能与它们讲道理。哪怕有一部《森林法》可以保护山羊不受老虎的侵害,但是如果山羊妈妈真的把这部《森林法》搬出来,你们觉得老虎会听从吗?谁叫山羊们没有自己的力量呢?

很多员工,他们自己的利益被侵害却不敢告,就是这个道理。在欧洲,空中客车裁员的时候,就不敢随随便便,他们要与X会谈判,这些组织是真的有力量。


怀疑探索者


不得不说这问题问的还真好。

别人我不知道,我就从我的工作说一下。我在江苏某地的一个光伏厂上班,基本工资是2000左右然后加班都是按照劳动法的。那么问题来了,出来打工谁想挣2000左右的工资?要想多挣钱就得加班。实际上我们厂也不分加不加班就是12小时两班倒。你要想干八个小时下班的请假,一天两天的行要是天天八小时人家会不要你了。如果赶上缺人的时候没有轮休不能请假(我们那没有节假日休息是轮休)。如果你想不干可以写个离职单然后他签完字30天以后就可以了。当然附近的工厂基本都这样唯一的区别就是有的没有夜班有的能单休。

我不知道这个厂算不算违反劳动法,不过出来打工的要不你就选每天八小时月薪2000多的。要么就跟我一样两横一竖就是干,啥也别问。没办法要怪就怪自己没好好学习考个公务员啥的。

我相信好多的打工者跟我一样没文凭没技术,出来打工基本上没人看尊不遵守劳动法,只要能赚到钱就行。这就是打工者的无奈吧!



领悟小战


为了挣钱,只能认怂,员工的目的就是挣钱,原以为是朝九晚五的人生,实则是朝五晚九的疲惫。哪位员工会仔仔细细的研究劳动法,只要有工资让我干啥都行!

跟日本的职员相比,国内的上班族多了一种拍屁股走人的勇气。

面对无理的要求,心里想着“妈的”,嘴上却说了“好的”。

我们学会了认怂和忍耐,哪怕就要崩溃了,也要挑日子——工作日不能崩,怕影响第二天上班。

之前在一家企业,老板在前面跟员工很大方,各种许诺,但管钱的是老板娘,卡得非常紧。一直拖到10月份还没发,老板说资金比较紧张,我想毕竟跟公司一起渡过艰难的时候,但到11月、12月还没消息。别的人的工资都发了,就我没发,问了几次都说公司现在资金紧张,每次都是这个借口。不过,我看老板也不差钱的样子,出去旅游,吃喝玩乐的,明显就是故意拖欠。2018年5月我选择离职,勉强把2017年的钱要回来了,但是我2017年上半年的钱基本就没要。

但是有些公司也很人情化的!并不是说所有的企业都是如此,所以员工保持一个好的心态最重要,不喜欢的工作如果真的影响了你的生活质量,那就辞职,选择一个更适合自己的岗位,做自己喜欢做的事,趁自己年轻,选择自己喜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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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人家是一个公司,可能会考虑到多方面因素,因为如果因为你一个小兵损害到一个士官的地位,人家肯定不会放过你。再者,就是你足够胆小,懦弱,不想生非那么多事情。

小编也亲身经历过,我在一家健身房上班,那个临时主管很会耍心机,对我面试的态度跟工作时的都不一样,这个就不说了,说重点的,就是我那天本来上早班,等我去到哪里了。她又临时调我晚班,叫我回去,然后晚班我是跟她上的,临时主管,晚上下班的时候忽略了,前台的水龙头没关,那个不是我开的,那天也没水,然后她一直开着,谁知道,半夜三更来水了,把公司地板,电器都搞坏了,水还直接流到二楼去烧坏了二楼的灯,但是我那个时候只是培训期,水龙头也不是我开的,闭店检查是谁最后走最后检查的,那天是她最后走的可是她把全部责任赖到我头上,我反驳都没有用,公司要辞退我还不给我13天的工钱,然后她一点责任都没有,我去找老板解释,老板不理。最后我只能吃着苦头走人了,因为我害怕去告,虽然合同是签过的,但是自己无凭无据的。最后不了了事,走了,白白给她上了13天的班,浪费我时间。

所以说很多人尽管知道公司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也不敢去投诉,就是怕麻烦或者惹祸上身,或者自己的证据不足无法举证!


也许离开会更好


公司违反劳动法有很多种方式,一种是工资一种就是超时加班,工资都是明的既然上班都是你情我愿,超时加班有的愿意有的不愿意,很多人认为出来就是挣钱的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时上班,有的人就不愿意觉得太辛苦活得不像人,我在的公司正常就是8加3,如果活多了就是8加5,一个月没有休息日,半个月倒次班,一些老员工说以前几个月倒次班吓的我都不想干了 ,现在突然就改了变成8加2听说一个月可以休息两天也不知道真的假的。


大海捞针为你缝衣服


无论在那一个企业上班作为一个职工在每一个岗位都任劳任愿死心踏地去干好一份工作,我们从上班的那一天起、领导要求干三个月开始交养老金、我们每个月工资都明明扣了我们的工资钱我们在这个企业干了二十来年,职工一下有了病就不让我们干了!没办法只好带着我们的一样一样各种手续办理病退,可是我们去劳动局一查我的养老金才给我们交·六年一看舍了眼!我们没办法只好忍气吞生自己交了十来年才办理了病退、一个月才一千元不够住院的打针吃药的,无论在什么年代一个领导不厚德必死无疑、企业会从高低落下滑,这就是做人的道理;在这个地球的人类你厚德了你会一帆风顺、财源滚滚身体健康万事如意。-个领导大度为财。


幸福里299


公司违反《劳动法》,多数员工选择忍声吞气,不仅仅是不敢告,还包括怕麻烦、没时间、得过且过、无所谓等情况。实话实说,中国的企业现在违反《劳动法》的企业太多太多了。有些属于轻微型,有些属于严重型的,但员工没有被逼到那一步,很少有去动用法律武器的。

第一,不敢告。

当一个员工仍然和一个企业存续着劳动关系时,而这个企业却是存在违法《劳动法》的事实,如果选择法律途径去告,就意味着会失去自己的工作,这是第一怕;如果去告,则意味着万一找到下家,下家通过各种渠道得知你曾经告过前一个公司违法《劳动法》,下家是不愿意录用一个曾经告过一个公司不遵守《劳动法》的员工的,重新找工作成了头痛的事,这是第二怕;如果告了公司,公司在以后发工资、发奖金、穿小鞋、绩效考核上会对这个员工百般刁难,员工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去处理和纠缠这些事情,这是第三怕。最怕的是,把公司告了,尽管其他员工心中暗暗窃喜、为你鼓掌、为你点赞、为你“伸张正义”叫好,但或许你在其他员工眼里从此成了“另类”。为了避嫌,其他员工远离你;把你当成告密者,其他员工远离你;把你当成一个“不好惹”的人,其他员工远离你。

第二,取证难。

如果你要通过法律途径去告一个公司违法《劳动法》,按照“谁举报、谁举证”的原则,你要提供相关的证据。而违法《劳动法》的公司岂能让你轻易抓住它的“小辫”?取证的经过很麻烦。即便劳动监察或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公司提供相关的信息,以作调查,但公司提供的信息是否经过“筛选”或“处理”再提供给相关部门,很难讲。员工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大量的精力,最后落得个“鸡飞蛋打”,选择沉默就成了唯一选择。走法律途径,几乎每个人都知道,会耗费大量的时间、人力。劳动监察的部门或许会从“调解”的角度来处理,你不来就是你的过。如果是走向法庭,还有可能随时让你出庭。大家都在工作岗位上,工作一天赚一天的工资,请假就意味着工资有损失。员工怕麻烦,怕举证艰难,对于违法《劳动法》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第三,得过且过。

很多员工明明知道公司违法《劳动法》,尽管嘴上骂的凶,但并不会采取“极端”的行动把公司告上法庭和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公司里的员工多了,大家都在一个违规的“体制”下工作,不想挑起事端,随大流,于是就选择得过且过,过过嘴瘾,发发牢骚也就罢了。在这个公司告了,OK。到下一家公司,又是一家违法《劳动法》的,再告?再换一家,又是一家违规、违法的,再告?一辈子就“告”公司为生?太多了,违反《劳动法》的公司太多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成了他们的最佳选择。

第四,心软善良。

公司违反《劳动法》,员工忍声吞气,有很大一部分是出于“心软善良”而保持了沉默。去告一个自己工作的公司或者工作过的公司,有点“大逆不道”的感觉,因为他们太善良了,心太软了。他们觉得“老板也不容易”,把人家“推上法庭”、“推到监察劳动部门”属于恶的表现。因为心软善良,让他们选择了沉默。


“告”是一种正义,又是一种“累赘”。正义需要很多“麻烦”,“累赘”不必“费尽心思”、“担惊受怕”。活着就好,于是,他们“忍气吞声”。人之常情,尤其在这个国度。


耕然夫


坐标东莞,按照劳动法规定,每月最低工资1720,双休8小时的……超过的部分平时1.5倍,节假日两倍,法定假日三倍……额外的技能工资100-1000不等,基本上所有的工厂都会要求加班1-4小时不等,单休……现在问题来了,我们假设一下,老板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来执行,我们按最大的基数来算1720+技能工资1000+工龄满勤100,一个月三千不到,东莞的房价均价1万,最便宜的快餐12元一份,早餐正常4-6元,夫妻两一个月6000,上有老下有小,你怎么活?对了还要交五险一金,只能到手5000左右!这个时候工厂告诉你,每天12个小时,4个小时算加班,周六算双倍工资的加班,一个月到手保底工资4500,你干不干?


笙生彼岸


这问题值得答。

简单翻看了前面的回答,感觉有必要谈谈我的看法。我认为,公司违反巜劳动法》,大多数员工却忍气吞声,不去讨说法的原因有很多,终究离不开认识与人性。

从认识上说,许多员工带着惯性思维认为,政府总是帮着企业,给不了员工公道,告了也白告所以不去讨说法。

以我做为曾经的管理者,在江苏无锡,福建福州、晋江分别处理过员工投诉问题的亲身经历看,这是极为错误的认识。劳动仲裁部门,接到员工投诉反应速度很快,基本你登记完,他或电话或人员就到公司取证,寻求依法解决方案。其立场都本着维护员工合法利益。如果说有为企业考虑的成份,那就是会与企业协商,如何尽速与投诉员工协商解决,避免问题扩大化。

以晋江为例,我们的电工投诉工资拖延两个月,劳动仲裁载着员工直接到我们公司。当时资金确实周转不过来,我和老板正在外面催收客户的应付款。接电话后急回公司,向仲裁员与员工再三解释,也出具了通知延缓工资通告,最后协商结果是签下最后发放期限承诺书,整改通知书等。之后也正是凭那张通知书拿回部分货款发放了工资,这是后话。

再个认识,惧怕企业报复造成失业,断了眼前生活来源,所以不敢投诉企业。

企业会因为员工申请劳动仲裁而报复员工吗?我认为这也是不全面的认识。生气吗?老板第一时间肯定会生气,很多事,事先是有过与员工的沟通说明,又被员工举告,家丑外扬,当时心情肯定不好。但报复基本不会也不敢,特别是一线员工的投诉。理由简单啊,现在一线员工多难招,特别是已工作配合一段时间的员工。再者,报复一人,可能失去其他员工之心。管理者会报复吗?不排除出于某些讨好老板动机的个别会,但更多的反而暗喜。因为员工的投诉实际帮了管理者的忙,促老板正视问题解决问题。晋江那回,我也因此很快领到薪水,不亦乐乎?最后那位电工还成了组长,因为同事敬佩他,而他有主见敢于乐于行动,这样的员工用好了对企业的助益不言而喻。而在福州时,投诉的是过度加班,我们也因而多了点休息时间,并促进公司制度规范化,不好吗?其实大家都是打工族,岗位可能不同但个人需求大致相同。

从人性上说,员工不投诉公司,确实有同情、惰性、观望等诸多因素。人心相通都好理解,这里不再烦述。

最后想说的是,公司违反《劳动法》,作为员工,我们尽可以适当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首先找内部途径反应,直接找老板或可信任有权的管理者私谈。若一而再得不到解决,对老板不认同的话建议先备后路,之后尽可找劳动仲裁部门。如果不知道申告程序也简单,找度娘。总之,对当下越来越健全的法制建设要有信心,只要有理有据方式得法,保护个人权益比早年好办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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