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用土地不返還 法院強制來執行

4月10日,甕安法院在甕安縣銀盞鎮政法委、派出所、甕安縣銀盞鎮魚河社區村民委員會的協助下,在縣人大代表、甕安縣人民檢察院的監督下,依法對甕安縣銀盞鎮魚河社區桂花樹村民組‘羊岔路’承包地進行強制執行。

佔用土地不返還 法院強制來執行

當天上午9時許,甕安法院組織二十餘名幹警,前往甕安縣銀盞鎮魚河社區桂花樹村民組‘羊岔路’承包地,甕安法院執行局局長段仕禮現場指揮行動。

佔用土地不返還 法院強制來執行

經現場勘察,“羊岔路”四至界限東抵公路、西抵小路、北抵新修小路、南抵平房圍牆外側,該四至界限內的樹苗共計146株,甕安法院依法將“羊岔路”承包地向申請執行人劉某碧交付管理使用,四至界限內的樹苗申請執行人劉某碧自願給被執行人三天時間自行移除,如被執行人三日內不移除則由申請執行人劉某碧自行處理。

佔用土地不返還 法院強制來執行

段仕禮在執行行動中表示,將在以後的執行工作中,繼續發揮甕法幹警敢做實幹的精神,將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放在首位,以有效的執行措施保障審判效果,讓司法權威得以彰顯,力爭打贏“執行難”這場硬仗。

縣人大代表、縣人民檢察院均在此次執行行動中對甕安法院給予高度的評價,並表示在以後的執行工作中履行好監督責任,讓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得以保障,為改善執行環境提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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