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一起惡勢力團伙案

3月29日,由富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縣人大代表、縣政協委員進行旁聽,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惡勢力團伙案。

涉惡團伙冒充法治網記者身份,持用假記者證,有組織、有目的地在富縣境內及周邊地區一些廠礦企業、施工標段、醫療衛生教育等行業,非正常拍攝照片及視頻;以汙染環境、管理不善、部門行業不作為為藉口,惡意曲解、故意放大事實真相,並通過非法網站炒作,對當事單位及個人進行敲詐勒索,以達到獲利目的。

經富縣人民檢察院舉證,涉惡團伙成員楊某在2018年期間參與了7次敲詐勒索,獲利55000元;涉惡團伙成員靳某在2018年期間參與了3次敲詐勒索,獲利5000元。

富縣人民法院快審、快判,最終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某有期徒刑5年,靳某有期徒刑1年6個月。

(記者 姜建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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