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9 延安富縣:借款人躲債無音訊 擔保人守信代履行

近日,富縣法院特邀調解員調解了一起民間借貸案件,借款人失信躲債、下落不明,而擔保人自願代為履行還款義務,其守信擔當的姿態與主債務人失信賴賬的行為形成極大反差。

2017年4月23日,盧某為鍾某擔保向司某借款2萬元並出具了借據。此後,司某因資金週轉需要,多次向借款人鍾某索要未果後,鍾某先是推諉搪塞,後便音信全無。司某無奈之下,將擔保人盧某訴至法院。

為維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針對該案具體情況,訴前調解中心在徵得雙方當事人的同意後,委託特邀調解員謝向前進行訴前調解。

通過詢問,特邀調解員詳細瞭解了雙方當事人之間借貸擔保關係的來龍去脈。隨後,調解員耐下性子向雙方當事人進行道德說教和普法宣傳,希望他們爭做有德守法公民。通過調解員耐心說理、講法、開導、調解,使擔保人盧某意識到債務擔保不光是寫在紙上,更重要的是落實在行動上,誠實守信、勇於擔當。最後,盧某同意代為還款,並與司某達成分期還款協議,表示自願於2019年1月17日前還清全部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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