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貸”、非法拘禁、虛增債務…… 富縣法院公開審理惡勢力犯罪案件

“套路貸”、非法拘禁、虛增債務…… 富縣法院公開審理惡勢力犯罪案件

(通訊員 賀金霞)4月28日,富縣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了袁某龍、賀某瑞、王某等惡勢力犯罪案件。被告人袁某龍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並處罰金1萬元;被告人賀某瑞犯詐騙罪、非法拘禁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被告人王某犯詐騙罪、非法拘禁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兩年,並處罰金5000元;被告人高某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袁某龍、賀某瑞、王某分別投資20餘萬元、10餘萬元、10餘萬元合夥設立了極速重機俱樂部,以出售、維修、保養摩托車為業,三人經常糾集在一起,多次非法高利放貸,由袁某龍出資、聯繫貸款人,賀某瑞、王某負責收貸。三被告人假借民間借貸之名,實施“套路貸”之實。在借款時,提前收取保證金和利息,虛高債務。在貸款人無力清息時,採用“虛增債務”“轉單平賬”、肆意認定違約、惡意壘高借款金額,強行要求被害人償還虛假債務。被告人在索債過程中,多次採用滋擾、糾纏、脅迫、恐嚇、非法拘禁等手段非法討債,構成惡勢力。

2017年10月份以來,被害人文某從被告人袁某龍處多次借貸本金共1.2萬元,按日清息,在沒錢清息時,袁某龍採用利息翻倍、轉單平賬、房屋抵押、虛增債務等方式向被害人索要欠款,逼迫文某向賀某瑞、王某分別打了借條。2017年12月至2018年8月,被害人曹某章先後從三名被告人處各貸款4500元,給三被告人每人每日清息50元,三人通過未清息利息翻倍、拉掛橫幅、辱罵非法侵入住宅滋擾等“軟暴力”手段討要高額利息,倒借條虛增債務,所收錢款三人按照約定比例分配。2018年5月至9月,被害人楊某升從賀某瑞、王某處貸款6500元、8500元,通過借條虛高、未按時清息利息翻倍、非法侵入住宅滋擾、辱罵、並對其進行人身安全恐嚇等“軟暴力”手段討要高額利息,倒借條虛增債務,所收錢款三被告人按照約定比例分成。2018年8月12日,一公交車將賀某瑞的狗撞死,雙方未達成賠償協議。當日下午,賀某瑞夥同他人將油漆潑灑在該公交車的前擋風玻璃上,並用扳手將該公交車的2個前大燈、2個後視鏡砸爛。

富縣人民法院根據查明犯罪事實,結合各被告人的犯罪情節、危害後果、認罪態度等,作出如上判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