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藍鯊”覆滅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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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兵 王瑞雪


公路“藍鯊”覆滅記


圖①:香坊區檢察院檢察長楊恩軍率領公訴團隊出庭支持公訴。


公路“藍鯊”覆滅記


圖②:檢察官訊問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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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③:王海龍涉黑集團受審。

清明節期間,獄中的王海龍睡得不踏實。記得去年,也就是2018年的清明節,他答應第二年給爺爺的墳頭放酒。他對獄中巡查的檢察官說,他最後悔兩件事,一是小時候不聽爺爺的話,二是長大後走上犯罪的道路……

時間回到2018年10月。“王海龍,這34個‘大藍鯊’標誌你不會不認識吧?”經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香坊區檢察院檢察官依法提起公訴,近17個小時的庭審較量終於使這個公路“魔頭”低頭認罪,交代罪行。2018年10月24日,王海龍涉黑集團17名被告人被當庭宣判,王海龍被判有期徒刑二十五年。

罪行累累的主犯

2018年9月,由哈爾濱市香坊區公安分局移送審查起訴的王海龍等17人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案的厚厚一疊卷宗擺在該院檢察長楊恩軍的案頭,移送案由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等。

這位有著31年檢齡的老檢察官深知這起涉黑案件的分量。緊接著,他在香坊區檢察院成立由自己任組長的9人公訴團隊,專門負責此案。

依法訊問犯罪嫌疑人,詢問證人,聽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託人的意見,補充鑑定,複驗複查,審閱卷宗,核實事實與證據……隨著調查的逐步深入,向他們展開的,是王海龍的累累罪行——

2014年3月,王海龍成立哈爾濱市通城運輸有限公司,先後招攬多人在哈爾濱市區域內對超載運輸的貨車業主進行威脅,強迫其車輛接受保護,收取“保車費”。

“保車”是個黑道俚語,即保證超載車輛不被路政部門或交警處罰。

2014年至2017年7月間,王海龍指使手下對從哈爾濱市阿城區等地欲進入市區的超載運輸貨車,以能夠保護其不受交警、路政等部門執法人員查處等為由,按次、月、年分別收取費用,否則就讓執法人員查扣其車輛。交了“保車費”的超載車輛就給貼上藍色鯊魚頭的標誌,王海龍可以保證一路暢行。現已核實該組織實施敲詐勒索大貨車車主案件58起,敲詐所得金額534萬餘元。

2017年8月,一車主因拒絕“保車”,王海龍指使手下對該車主進行毆打。

2018年2月,王海龍採取不正當手段,當選哈爾濱市道外區某村村委會主任,把持基層政權。

2018年7月,王海龍手下為防止民警發現其“保車”的違法行為,將交警的對講機摔壞,並將輔警正在用於工作的執法記錄儀打落在地。

2018年6月,王海龍指使手下聯繫製假人員,偽造黑龍江省道路運輸稽查總隊哈爾濱支隊印章一枚,加蓋在交警部門處罰違章車輛推送單上,欺騙交警部門,使其認為道路運管部門已處罰完畢,將被查扣車輛放走。

……

在取證過程中,一名曾經被勒索的車主說,他們沒有辦法,不給錢就捱打,或被砸車,有幾個車主已經被迫不再跑車了。

17小時的庭審較量

17名涉案被告人、50餘起敲詐勒索事實、19名辯護律師……2018年10月24日,香坊區法院一審開庭審理王海龍等黑社會性質組織案,香坊區檢察院檢察長楊恩軍等人依法出庭公訴。在充分保障被告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持續開庭17個小時。

開庭前,為有效指控犯罪,夯實證據鏈條,公訴團隊又分為幾個辦案組,對該案訴訟各個環節又重新進行了有針對性的梳理。

該院副檢察長劉宏光與辦案檢察官才寶,對該案的30餘冊證據卷宗全面進行了審查;王立威、張珩辦案組認真審查了60餘名被害人、20餘名證人的筆錄,一遍遍修改質證提綱,確保當庭出示證據能夠重點突出、清晰易懂;被告人孫某一直拒不認罪,辦案檢察官王薇憑藉多年工作經驗,在提訊過程中找尋孫某辯解的漏洞,逐步突破其心理防線,最終使其認罪悔罪。

17個小時的庭審背後,是辦案檢察官好幾個月的心血。

2018年10月24日,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王海龍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200萬元;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犯偽造事業單位印章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1萬元;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該團伙其他被告人也被判處不同的刑罰。

一審判決後,王海龍等人不服判決,提出上訴。2018年12月,哈爾濱市中級法院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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