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中不可不知的江湖潛規則,如今仍在用!觸碰必遭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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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曰:“食色,性也。”孟子見齊宣王時,齊宣王說:“寡人有疾,寡人好色。”孟子對曰:大而化之。在好色的問題上,古聖先賢歷來態度開明,講究順其自然、適可而止。然而在古典名著《水滸傳》所構築的江湖世界中,好色成為江湖大忌,好色者必結局悲慘。同時還出現了極度惡色和極度好色兩種極端人物。惡色者,江湖聞名;好色者,十惡不赦。這雖與孔孟之言有所出入,但在約定俗成的江湖潛規則裡,或多或少也反映出當時江湖圈子的一種非世俗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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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英

梁山的兩任一把手,托塔天王晁蓋和及時雨宋江,都是不近女色的著名模範。

晁蓋在水滸原著(120回本,下同)第14回中出場,他“最愛刺槍使棒,亦自身強力壯,不娶妻室,終日只是打熬筋骨”。和晁蓋交往的江湖人物,也大多是單身狗。七星聚義的成員中,明確有婚配的也僅阮小二一人。

再看宋江,在水滸原著第21回中,他雖將閻婆惜養在外宅,卻越去越少。“原來宋江是個好漢,只愛學使槍棒,於女色上不十分要緊”。在江湖中,好漢的最大共性就是不近女色,當然,這極易導致紅杏出牆,所以心理脆弱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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晁蓋

和宋江有類似遭遇的,還有病關索楊雄。當然,這個“病”字,並非指他有何難言之隱,而是臉色發黃類似有病,或者是使關索生病難受之意。這哥們也是專愛刺槍使棒,有一身驚人的武藝,還有一個驚人的老婆。但是楊雄的愛好在槍棒不在女色,致使老婆潘巧雲寂寞氾濫成災。

從上述三人的經歷來看,武藝和好色簡直就是一對天生的反義詞,兩者勢同水火。為何會出現這種情況?只因江湖一直受道教文化浸淫,習武之人最講究守精固本、強身健體,對“溜骨髓”的房中之事歷來嗤之以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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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雄

那麼,好色究竟會不會影響武藝呢?水滸也做出了明確答覆。水滸原著第32回中,王英對壓寨夫人望穿秋水,以致到了飢不擇食的地步。宋江就勸道:“但凡好漢,犯了‘溜骨髓’三個字的,好生惹人恥笑。”足見當時的江湖,以不近女色為榮,以荒淫好色為恥。然而忠言逆耳,王英從未有廉恥之心,見了扈三娘和瓊英這等美女,還是忍不住心猿意馬。到了徵方臘,這個好色之徒恐怕骨髓早被溜幹,結果被鄭彪殺死。

另一個身體被掏空的典型就是蔣門神。水滸原著第29回中,武松為施恩醉打蔣門神。蔣門神身材和武松相似,拳腳也不弱,卻“近因酒色所迷,淘虛了身子”,結果被處子之身的武松暴揍一番。你看,同是習武之人,好色與守身的區別就是這麼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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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門神

在血雨腥風的江湖,好色還是罪大惡極的行徑。正所謂“萬惡淫為首”,淫官華州賀太守,淫棍陽穀西門慶,淫僧薊州裴如海,淫道蜈蚣王道人,這些登徒子都在色字上不講究分寸、不加節制,以致臭名昭著。結果,引得江湖中人名正言順地將其誅殺。總而言之,要想在水滸的江湖中摸爬滾打,就必須熟練掌握“色”的潛規則。這個潛規則,放在當今社會,仍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愛美之心人皆有之,面對滾滾紅塵中光怪陸離的各種誘惑,我們必須絕不能放鬆心理防線,時刻堅守道德底線,這樣才能實現孟子“大而化之”的社會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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