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中不可不知的江湖潜规则,如今仍在用!触碰必遭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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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曰:“食色,性也。”孟子见齐宣王时,齐宣王说:“寡人有疾,寡人好色。”孟子对曰:大而化之。在好色的问题上,古圣先贤历来态度开明,讲究顺其自然、适可而止。然而在古典名著《水浒传》所构筑的江湖世界中,好色成为江湖大忌,好色者必结局悲惨。同时还出现了极度恶色和极度好色两种极端人物。恶色者,江湖闻名;好色者,十恶不赦。这虽与孔孟之言有所出入,但在约定俗成的江湖潜规则里,或多或少也反映出当时江湖圈子的一种非世俗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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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英

梁山的两任一把手,托塔天王晁盖和及时雨宋江,都是不近女色的著名模范。

晁盖在水浒原著(120回本,下同)第14回中出场,他“最爱刺枪使棒,亦自身强力壮,不娶妻室,终日只是打熬筋骨”。和晁盖交往的江湖人物,也大多是单身狗。七星聚义的成员中,明确有婚配的也仅阮小二一人。

再看宋江,在水浒原著第21回中,他虽将阎婆惜养在外宅,却越去越少。“原来宋江是个好汉,只爱学使枪棒,于女色上不十分要紧”。在江湖中,好汉的最大共性就是不近女色,当然,这极易导致红杏出墙,所以心理脆弱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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晁盖

和宋江有类似遭遇的,还有病关索杨雄。当然,这个“病”字,并非指他有何难言之隐,而是脸色发黄类似有病,或者是使关索生病难受之意。这哥们也是专爱刺枪使棒,有一身惊人的武艺,还有一个惊人的老婆。但是杨雄的爱好在枪棒不在女色,致使老婆潘巧云寂寞泛滥成灾。

从上述三人的经历来看,武艺和好色简直就是一对天生的反义词,两者势同水火。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只因江湖一直受道教文化浸淫,习武之人最讲究守精固本、强身健体,对“溜骨髓”的房中之事历来嗤之以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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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雄

那么,好色究竟会不会影响武艺呢?水浒也做出了明确答复。水浒原著第32回中,王英对压寨夫人望穿秋水,以致到了饥不择食的地步。宋江就劝道:“但凡好汉,犯了‘溜骨髓’三个字的,好生惹人耻笑。”足见当时的江湖,以不近女色为荣,以荒淫好色为耻。然而忠言逆耳,王英从未有廉耻之心,见了扈三娘和琼英这等美女,还是忍不住心猿意马。到了征方腊,这个好色之徒恐怕骨髓早被溜干,结果被郑彪杀死。

另一个身体被掏空的典型就是蒋门神。水浒原著第29回中,武松为施恩醉打蒋门神。蒋门神身材和武松相似,拳脚也不弱,却“近因酒色所迷,淘虚了身子”,结果被处子之身的武松暴揍一番。你看,同是习武之人,好色与守身的区别就是这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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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门神

在血雨腥风的江湖,好色还是罪大恶极的行径。正所谓“万恶淫为首”,淫官华州贺太守,淫棍阳谷西门庆,淫僧蓟州裴如海,淫道蜈蚣王道人,这些登徒子都在色字上不讲究分寸、不加节制,以致臭名昭著。结果,引得江湖中人名正言顺地将其诛杀。总而言之,要想在水浒的江湖中摸爬滚打,就必须熟练掌握“色”的潜规则。这个潜规则,放在当今社会,仍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面对滚滚红尘中光怪陆离的各种诱惑,我们必须绝不能放松心理防线,时刻坚守道德底线,这样才能实现孟子“大而化之”的社会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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