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以為戒!利津1人因焚燒秸稈被行政拘留

清明時節,既是遠足踏青、親近自然的春季假日,也是慎終追遠、緬懷先人的民俗節日。以往每到這個時節,燒香、燒紙錢、放鞭炮等祭祀之風盛行,清明節變成了“焚燒節”,不僅造成了環境汙染,還容易引發火災事故,給社會公共安全帶來隱患。

引以为戒!利津1人因焚烧秸秆被行政拘留
引以为戒!利津1人因焚烧秸秆被行政拘留

近日,利津縣公安局在市公安局的統一安排調度下,依法查處一起違規使用明火案件。2019年3月15日,利津縣陳莊鎮某家庭農場稻田地內的稻草秸稈發生大面積著火,市、縣兩級公安機關高度重視,立即成立聯合專案組迅速開展工作。經查,該案為一起人為焚燒秸稈引發的火情。經走訪調查,確定嫌疑對象為該農場僱工崔某。利津縣公安局立即對崔某依法傳喚,崔某到案後對自己焚燒秸稈導致大面積著火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63條第2項之規定,公安機關對崔某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引以为戒!利津1人因焚烧秸秆被行政拘留
引以为戒!利津1人因焚烧秸秆被行政拘留

利津縣高度重視防火安全,公安機關也積極開展工作,嚴厲打擊各類涉火違法犯罪活動。違規用火引發火災,造成嚴重後果的,公安機關將追究刑事責任。

值此清明節來臨之際,往往是人們野外用火的高峰期。燒紙焚香祭奠,既不文明、又不環保,還有安全隱患。清明祭掃,重在內容,更應體現文明。希望廣大居民朋友行動起來,摒棄焚燒紙錢、冥物等傳統落後的祭奠方式,採取鮮花祭掃、植樹祭掃、開家庭追思會等文明、健康、安全的祭掃方式,通過獻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樹,以及清掃墓碑、頌讀祭文等方式寄託哀思,以實際行動踐行文明祭掃、科學祭掃、環保祭掃、節儉祭掃。

警方提醒:祭掃用火風險大,引發火災將受到嚴厲處罰。

1、危害公共安全、生命財產安全的。祭掃用火引發火災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14條規定,以放火罪,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祭掃用火引發火災,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15條規定,以放火罪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祭掃用火引發火災,造成他人財產損失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9條規定,以“故意損毀財物”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2、危害消防安全的。在油庫、加油站、液化氣站附近祭掃用火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63條第2項之規定,以“違反規定使用明火”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下拘留。祭掃用火導致火災事故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64條第2項的規定,以“過失引起火災”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3、毀壞森林、林木的。祭掃用火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毀壞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44條規定,依法賠償損失;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補種毀壞株數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樹木,可以處毀壞林木價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4、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祭掃用火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4條規定,由道路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並恢復原狀,可以依法給予罰款;致使通行的人員、車輛及其他財產遭受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有前款行為,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活動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迅速恢復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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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 議:平安清明節倡議

為有效防止清明節期間因祭掃用火引發火災,確保清明平安,在此,警方向廣大群眾發出倡議:

1 、切勿在草坪上、燃氣管道旁、高壓線下、汽車附近焚香燒紙,防止因燃氣洩漏或引燃沼氣而發生爆燃。

2、切忌亂扔菸頭。春天天氣還很乾燥,遍地是枯枝落葉,一點兒火星就可能引起火災,因此不要留菸頭火種。

3、自行駕車前往墓地掃墓時,莫將車輛停放在消防車道上,保證消防車道暢通。

4、提倡文明掃墓、無煙祭祀。嚴格遵守墓區防火規定,特別是在雜草密集地段嚴禁使用明火、焚燒紙錢、燃放煙花爆竹等。

5、如有火情或發現身邊有火災隱患,請及時撥打119報警。

我們在此呼籲:為了你、我和大家的安全,讓我們一起樹立文明祭掃新風,共創美好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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