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清明節期間文明祭掃

關於清明節期間文明祭掃禁止露天焚燒紙錢的通告

唐山市曹妃甸區人民政府

關於清明節期間文明祭掃禁止露天焚燒紙錢的

通告

清明節將至,即將進入祭掃活動的高峰期。為防治大氣汙染,維護城市良好形象,保護居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大氣汙染防治法》《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河北省殯葬管理辦法》《唐山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條例》《唐山市大氣汙染防治若干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現就清明節期間文明祭掃禁止露天焚燒紙錢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城市建成區內道路路口等公共場所開展焚燒紙錢、燒香化燭、燃放鞭炮等不文明祭掃行為。

二、倡導廣大市民群眾移風易俗,採取鮮花祭掃、植樹祭掃、網絡祭掃、家庭追思等文明祭掃方式,逐步從注重實地實物祭掃轉移到以精神傳承為主上來,減少祭掃活動對生態環境的汙染和火災隱患。各級各有關部門以及黨員志願者、社區志願者、青年志願者要積極開展鮮花換燒紙、絲帶寄哀思、社區公祭、集體共祭等活動,大力倡導文明環保祭掃,引導居民群眾共同維護優美整潔的環境。

三、區民政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公安局、唐海鎮要組織人員力量,開展宣傳、引導、巡查、執法工作,並形成常態化治理機制,防止不文明祭掃行為發生。

四、區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區民政局要加強對祭掃活動的管理和服務,會同區市場監管局加強對各類喪葬用品生產、批發、零售業戶的宣傳和巡查,禁止其製作、銷售封建迷信喪葬用品。唐海鎮和城市管理監察大隊要加強對市區道路、廣場、公共綠地焚燒紙錢,佔道經營祭祀用品等行為的巡查和整治,及時清除祭掃紙灰;公安部門要維護祭掃現場治安秩序,及時處理因群眾祭掃引發的各類案件。

五、對在城市建成區內焚燒紙錢的,由城管部門責令改正,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對在城區內佔道經營祭祀用品的,由城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對生產、銷售錫箔、冥鈔、紙錢、紙紮等封建迷信喪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門會同市場監管部門予以沒收,可以並處製造、銷售金額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

六、區政府將對全區文明環保祭掃工作情況進行巡迴督查,對責任不落實、屢查屢犯、造成重大影響的地方和部門責任人予以曝光,並嚴肅追究責任。

唐山市曹妃甸區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6日

原文地址:https://www.toutiao.com/item/6809185868297798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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