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證之前男孩去公證立遺囑,表示他出意外死了,婚前財產全部由父母繼承,對此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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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為完全可以。理由:首先從法律上講,寫遺囑處分自己財產,是法律賦予的權利。這沒時間上的限制,只要自己意願真實,沒有規避其它違法行為,就行,沒婚前婚後要求和限制。其次,該男孩在婚前書寫遺囑可能有如下情況,一)自己的工作風險比較大,怕遇不測。二)自己婚前財產基本都是父母的贈與。三)縱然婚前財產完全是自己工作後所掙,但卻是父母辛勤培育的結果,本可以慢慢盡孝,擔心自己發生意外,父母無人養老。可能還有更多為父母考慮的問題,但都在情理之中。所以說,男孩立遺囑並公證既不違法,也在情理之中。再說公證機關也不會公證違法的遺囑。


依山傍水758


很多問題不能只看表面,實際情況可能不是大家想的那麼簡單。至少,我個人認為,那要看人來的吧。

以前曾見過這麼一種情況:男孩年紀輕輕認識了一個已婚已育女子,後來女子離了婚領著六歲兒子跟他在一起了。兩個人相處過程中,男孩覺得女子太自私,凡事總是隻考慮她自己,但又覺得就這麼拋棄她於心不忍,心中非常難受。因男孩是父母老來得子,父母總是催著他早日結婚,男孩便與女子商量婚事,女子不同意這麼快結婚,為此老人家一再催促,給他們兩打電話經常談論此事。女子嫌煩了,就把他父母拉黑了。同時還偷偷拿了男孩手機把他父母拉黑,讓他接不到父母的電話。後來被男孩發現了就要分手,女子死纏爛打,男的不忍心,還是沒分,於是商量婚事,女子要求給一二十萬彩禮,男孩給了錢,她轉臉在她老家買了一套她自己的房子付了首付。

說這個,我想說,如果是這個男孩立這麼一個遺囑,我完全不會驚訝!我還會非常贊同!人間百態,什麼情況都有!


風裡來雨裡去依舊是我


男孩女孩領證,說明由戀愛的程度,已經步入婚姻了,兩個人將要攜手生活一輩子了。

男孩女孩,在婚禮儀式上,將要立下誓言,無論對方貧窮,生病……都不離不棄。互相照顧,互相體貼,互相依靠,好好過日子,白頭到老。

如果男孩領證之前立遺囑,表示他出意外死了,婚前財產都由父母繼承。這是什麼意思?

領證時男女雙方由熱戀將要成為夫妻了,那種熱血沸騰的喜悅,突然出現這種情況,哪個女孩還能去領那個證?

“結婚證”首先代表責任。尤其是男人的責任,要給女人提供一輩子幸福美滿和諧的生活,沒有後顧之憂!

在責任面前,男人首先想的是父母?是表現自己“男子漢大孝子”嗎?老婆不重要?那還領什麼證?還成什麼家?立什麼業?

男人孝順父母理所應當,平時多關心父母,父母生病時,床前多伺候,用不著立什麼遺囑,傷害女人的心!

領證前,男孩對女孩連最起碼的誠意都沒有,那就別領證了,別結婚了!別給婚姻埋下離心離德的種子了,同床異夢,今後生活爭執不斷!

立這樣遺囑的男孩,自己給自己添亂呢!有這樣男孩的父母,也得陪它操一輩子心!因為這個男孩,仍然是個沒長大的男孩。


用戶1135706132


男子在結婚之前立公證遺囑,意外死亡後婚前財產歸父母繼承。這樣的事還真不多見。但從法律的角度審視,也合法合規。

男子只所以立這個遺屬,他是心太細密了,生怕自己的婚前財產被別人繼承。根據法律規定,能繼承其遺產的人是父母、配偶和子女,這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從繼承的構成來看,他排除了妻子和子女的婚前財產繼承權。雖可看出他是個孝子,但他並不是一位好丈夫,好父親。他的心目中妻子兒女的份量是次一級的,沒有把家庭成員平等對待。

從迷信的角度說,他這個作法是不吉利的。年紀輕輕就考慮到意外死亡,說不定他真會在某些情況下做出不理智的意外事情。這是個可怕的念頭,希望家人能多留意他在生活中會不會有反常的舉動,防患於未然。

從國際上法制國家的作法看,該男子的思想還是正常的。在我們的視野中他是比較超前的。把以後的事提前作出了安排,化解了將來可能會為此事產生的糾紛。只是我們的國情,很多人還沒有這個意識。合約意識丶規矩意識、公證意識都還十分薄弱和淡薄,這也算是我們法制進步中的一小朵奇花吧。


君154177930


在領取結婚證之前,男孩子這種做法對未婚妻是沒有責任心表現。 去公證立遺囑:婚前財產全部由父母繼承,完全沒有顧忌未婚妻的感受,將婚姻作為一種物質行為。

假如我有女兒正在和此類男孩談婚論嫁,絕對推出反對意見。既然男女雙方準備確立法律保障的婚姻關係,由此表明彼此的感情已經很深,才會考慮走進婚姻登記處。

雖然男孩子此舉為了維護自己父母的權利,但是,有沒有考慮將來妻子在他意外身故之後的生活?儘管此舉在法律上無懈可擊,但是在情理上過於殘忍。不僅沒有顧及夫妻感情,而且連起碼的人情味都沒有。

在上海的網絡平臺上,經常看到一些青年夫妻,為了房產證上寫上誰的名字而爭論不休。而且雙方的家長還捲入其中,往往鬧得不歡而散。這種功利性的婚禮,完全是拜金主義的表現,即使成為夫妻,感情亦不會長久。

夫妻雙方理應互相信任,相濡以沫;如果還沒有結婚就留一手,準備離婚之後分割財產的家庭,會有幸福的婚姻生活可以期待嗎?


陸燕青


這事,沒什麼問題。

1、時間沒問題。結婚前,說清楚,講明白,不遮不掩不瞞,如果女方不接受,有時間放棄。

2、對象沒問題。雖說結婚後,老婆是最親密的人,可父母怎麼也是最親的人,給父母挺合理。

3、利益沒問題。婚前財產,結婚後也不會變成婚內共同財產。即便離婚時,也不會分割給配偶一份。男孩子有權利獨立決定支配。如有意外死亡,男孩子的財產會分為婚內財產和婚前財產,如無遺囑,按法定繼承,婚內財產先有妻子一半,剩下一半再由妻子、父母、子女第一順序繼承人平均分。而婚前財產,不用先分妻子一半,而是全部由第一順序繼承人均分。男孩子通過遺囑,決定自己的婚前財產遺產分配,是其法定權利。

4、情義沒問題。看似這遺囑剝奪了妻、子對婚前財產的繼承權,但,在實際操作中,如果只是父母已老,兒子已逝的情況,父母的養老問題分顯得尖銳,妻子以後的再婚,也成為焦點,如何分配遺產,想來,一地雞毛。可是,提前想好,把本就只屬於男孩子的婚前財產直接由父母單獨繼承,很好地緩解了父母的養老問題,妻子可以更好的保留婚內財產,對原有的生活的影響由此降到最低。這也是他留下的一份溫暖。


不過,事雖然沒問題,女方可能也會心裡有點不舒服,這需要男孩子多溝通,多交流,達成共識,才有和諧家庭。


吉的人自有天相


男孩在領結婚證之前做好婚前財產遺囑繼承,我認為完全可以理解,沒毛病。當然了,男方的財產是大的值得留下一份讓妻子有點尷尬的遺囑。(男女土豪不論)

1:生命的脆弱是我們無法想象的,每個人都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個先到。所以,他們如能白頭偕老,遺囑的實效並不大,正常情況下白髮人送黑髮人的概率相對來講較小。這樣對女方的傷害實際並不大。

2:即是婚前財產,對於年輕的男孩結婚,一定會得到父母,甚或祖父母的幫助,特別是房價高高在上的北京,為了孩子們婚後少一些壓力,一般父母會傾其所有的,所以,一旦出現意外,父母晚年生活沒法保障。

3:如果真的意外出現,又立有遺囑,但是,兒媳賢惠,孩子幼小,作為父母的也不會在自己能力範圍內不聞不問,兒媳還好,孫輩那是有著血濃於水的親情啊,所以這份遺囑是成全兒子孝心,父母安心的一紙契約而已

4:女孩面對這份遺囑一定不開心,那是一種不信任,一種隔閡,一種折磨,但靜思,婚姻並不是貪圖對方的財務產。同時女孩也可留下一份這樣的遺囑。

5:只是婚前財產而已,畢竟他們的共同財產是誰都沒法剝奪的。

所以,留遺囑我覺得沒毛病。


未來的曾經夢


這樣的男孩還領什麼證啊。

婚後萬一死亡,婚前財產遺囑由父母繼承,做人就不能大方點嗎?

難道真的知道婚後什麼時候死亡嗎。

否則,萬一在死亡之前有了孩子咋辦,難道自己的孩子也沒有繼承權嗎?

這種思維,一定只能光著,有那個姑娘願意嫁給你,如果婚後一個月時死亡,媳婦不得盡身出戶嗎?給你做一個月妻子,保正沒……,

這是個自私自利的傢伙,一定勝過《裝在套裡的人》,徹底的吝嗇鬼!


秦川農家


個人以為這個男孩的做法並沒有什麼可指責的!這是因為婚前財產和女朋友並沒有任何關係,但一旦自己因為意外死亡,為父母提供了一份保障!

其二,這個男孩並未處分婚後財產,這說明這個孩子是非常理智的!這表現在其一婚前財產僅由父母繼承,但只要男孩不離世,這個遺囑就不會生效。如果父母雙雙離世後,遺囑也不會真正執行,仍會歸其配偶和子女繼承!其二婚後財產為共同所有,夫婦一方均無權單方處分。因為這個男孩到底能活多久是個未知數。所以他提前為父母留條後路,說明這個人很孝順,並有責任感和感恩之心。如果女生也這樣做,男孩一定也會支持。這樣的人考慮得很長遠,有發展前途。千萬不要以為他是對女朋友冷血,相反說明這個人肯定會十分努力地與女生共創幸福的未來!


用戶102705716761五福


我覺得如果他去做工前財產公正的話,你也可以去做一個比較雙方公平嘛

這樣既然不偏,不向不是挺好的嗎?如果你覺得不合適,那你可以再考慮考慮啊,先晾晾他呀,試試

我覺得結婚這種東西哇,慎重考慮,這是關乎到你一輩子的幸福

我覺得做個公證挺好的,既然不求他錢,當然要做的明明白白的,他以後要是離婚,你們也好說話呀

不會是他自己感覺到了什麼玩意兒吧?如果是哦是才做個財產工作沒錯,但是如果是個遺囑的話,那就有問題了,你這還沒結婚呢,都感覺到自己要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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